解析管制法律执行程序的机关是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1-26 14:53:58 237 人看过

一、解析管制法律执行程序的机关是谁

管制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并由社区矫正机构对其实行社区矫正。公安机关可监督被管制的犯罪分子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按规定报告活动;按规定会见客人;以及按规定行使其政治权利。

二、管制会留有案底吗

管制会留案底。犯罪记录档案就是所谓的案底,是用来专门记录公民违法犯罪等行为的。管制属于我国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虽然管制属于最轻的刑事处罚,但是依然构成犯罪,会被记录在案,而且终身都不能取消

三、管制的执行期限

管制的执行期限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种规定:

1.管制的期限。根据刑法的规定,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两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3年。

2.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应当由人民法院交由公安机关执行,即对管制的执行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其他任何机关都没有这个权力。根据公安部的有关规定,执行管制的具体机关应当是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及相当于县级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对犯罪分子执行管制时,应当注意贯彻群众路线,即充分发挥有关单位或基层组织的作用,依靠群众,监督犯罪分子遵守有关规定。

3.管制刑期的计算。刑法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即判决开始执行的当日起计算,当日包括在刑期之内。同时规定,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管制刑期二日,即判决执行之前犯罪分子被采取刑事拘留、逮捕等剥夺人身自由措施的,应当羁押一日折抵管制刑期二日。

4.管制的解除。刑法规定,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应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这样规定有利于防止无限制地延长管制,损害被解除管制人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及时宣传法制,教育群众,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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