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遗产范围内是指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21 07:45:07 220 人看过

一、债务遗产范围内是指什么

债务遗产范围内是指被继承人生前所欠的债务,即遗产中属于财产义务或消极财产的那一部分。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用于个人生活和生产需要所欠下的债务,均可形成遗产债务。

1.被继承人生前依照税收法规应当缴纳的各种税款,如个人所得税、车船使用税、增值税等。

2.被继承人因未履行合同所负的债务,如买卖合同中未支付货款,借贷合同中未偿还本息等。

3.被继承人生前因实施侵权行为而对受害方所成承担的损害赔偿的债务,如杀人犯被处决后,还应用他的财产淸偿受害人的亲属所要求的民事损害赔偿。

4.被继承人生前因实施不当得利而负担的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

5.被继承人生前因是无因管理的受益人,而对管理人所承担的补偿其必要费用的债务。

其他由被继承人负担的偾务,如个人合伙或合伙企业的债务中,属于被继承人应当承担的。

二、遗产还债务先后顺序

1.优先债权为第一清偿顺序。所谓优先债权,是指债权人在遗产上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情形的债权。享有这种权利的人为优先权人。优先权人的此种优先债权的效力不应当受遗产继承的任何影响。它应当先于普通债权而得到清偿。

2.普通债权为第二清偿顺序。普通债权是相对于优先债权而言的。在继承债务的清算中,首先要清偿优先债权。优先债权清偿完毕以后,再清偿普通债权。对于普通债权的清偿应以继承人已经知道的(包括债权人已经报明的)为限。

3.交付遗赠为第三顺序。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这就是说,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在先,交付遗赠在后。在优先债权和普通债权清偿完毕以后,遗产尚有剩余的才能开始遗赠的交付。

三、遗产还债后再有债务怎么办

遗产全部还债后,再有债务的,债权消失,也就是说遗产的继承者,只需要以继承获得的遗产为限,承担死亡主体债务的偿还责任,对于超出遗产的部分,不需要承担,继承人自愿承担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n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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