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考验期内又犯罪适用认罪认罚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31 19:13:17 115 人看过

适用。认罪认罚从宽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一、无罪辩护律师可以取代认罪认罚律师吗

认罪认罚从宽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认罪认罚从本质上来说是司法权与私权的一种协商。认罪认罚的主体是当事人,而不是律师,律师无需放弃自己的独立辩护权。当事人认罪认罚,律师如果要做无罪辩护,必须慎重,且需要与当事人协商,取得当事人的同意。

二、检察院通知签认罪认罚书说结案了是什么情况

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并不意味着案子已经结案了,认罪认罚是从宽处罚的标准。一般来说,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就代表同意检察院的指控罪名、提出的量刑建议,法院一般是需要采纳检察院的量刑建议的。所以建议先看一下认罪认罚的条件,签了以后就基本上按照认罪认罚具结书上说的判,理论上,认罪认罚是可以从轻判的。至于保证金是否会退还,一般情况下,取保候审的保证金在不违反规定的情况下是可以退还的,退还的时间一般是在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

三、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如何处理案

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不予起诉: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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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刑法总则中刑罚的具体运用包括量刑、累犯、自首、数罪并罚、缓刑、减刑、假释、时效。因此,把刑罚的具体运用等同于刑罚的执行与法律规定不符。刑罚的执行只能是刑罚的实际执行,既然刑罚被缓期执行,则意味着刑罚没有被执行。我国刑法明确规定“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缓刑犯在缓刑期间接受考察,并不能说是在接受刑罚处罚,执行刑罚对缓刑犯来说仅是一种未来的可能。缓刑考验期满不是原判刑罚执行完毕,而是
    • 在缓刑期内又犯了新罪,刑罚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的处罚标准是哪些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30
      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
    • 考验期内又犯罪如何确定刑罚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06
      缓刑期内又犯新罪的,撤销缓刑,对新罪做出判决,将前罪和后罪判处的刑罚先减去已经执行的部分,再合并处罚。《刑法》第七十七条【缓刑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
    • 过失犯罪缓刑考验期内犯罪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12
      我国刑法的缓刑制度,是一种相对于监禁刑的有条件不执行所判刑罚的处罚制度,即如果在法定的期限内不违反相应的规定,便可以不执行所判刑罚,是一种考验刑。反之,则需收监执行所判刑罚。我国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实行并罚。司法实践中,对于在缓刑考验期限内故意犯罪的,并罚后判监禁刑已无异议。可对于过失犯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