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使用权判给了一方,另一方能否取得补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04 11:42:02 319 人看过

(1)如果一方无权取得公房使用权,那么也就不存在补偿问题。

(2)如果双方均有权取得公房使用权,由于使用权最终只能判给一方,因此得房方应向未得房方进行适当补偿。

(四)“适当补偿”的标准如何界定?对此,目前的法规尚无明确规定。就本市而言,公房若遇到拆迁,承租人最高可以获得拆迁费80%的补偿款。据此,笔者认为,可否参照拆迁,以获得安置的一半作价补偿给另一方。

公房使用权判给男方,还是判给女方

(1)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夫妻离婚,受到最大伤害的是孩子。为确保孩子的健康成长,有一个稳定的居住环境,将公房使用权判给带孩子的一方,合情合理。此外,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应判归女方抚养。

(2)男女在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而是在一般情况下,离婚对女方的伤害和打击要比男方大。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有一些公民在住房方面存在着一定的困难,是可以按照法律当中的规定申请公租房的,但是公租房仅仅的是拥有房屋的使用权,但是不能够拥有房屋所有权,因此不会涉及到所有权分割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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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8日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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