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在侦查阶段能取保候审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5 18:42:12 476 人看过

在侦查阶段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只要犯罪嫌疑人符合条件就可以批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一、取保候审的主体

取保候审的申请主体,对于取保候审的申请主体即申请取保候审的主体资格问题,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明文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这是一项授权性规定,也是一项排他性规定,这一规定即将申请取保候审的主体资格授予给了已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辩护人。法定代理人就是指依法代理被代理人从事某种行为的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近亲属则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赋予了辩护人在刑事案件的三个阶段(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都可以以辩护人的名义提起取保候审的申请,并要求取保候审决定机关在三日内做出决定,如果不同意变更,应该告知申请人不同意的理由。

二、取保候审的变更撤销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这一规定即意味着,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都有对已经采取的强制措施的决定进行变更或者撤销的权力。我们认为,这是适应案件的不同进展情况而作出的变通规定。应当说,这一规定是比较合适的。取保候审撤销或者变更的表述方式及其理由主要有以下几种:

1、不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2、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

3、发现采取取保候审决定不当的。

4、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5、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

6、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7、已被逮捕的被告人,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管制或者宣告缓刑以及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

8、已被逮捕的被告人,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期间,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人民法院对其判处的刑期期限的;

9、已被逮捕的被告人,因进行司法鉴定而尚未审结的案件,法律规定的期限届满的。

10、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取保候审的被保证人或者说是保证对象,既然保证对象都不存在了,取保候审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前提和意义,当然也应当予以撤销。

11、保证人死亡、重伤或者出现其他丧失保证能力情形的。保证人是取保候审的义务主体,保证人资格的存在以其具有保证能力为前提条件,如果没有或者丧失了保证能力,保证义务的履行就成为事实上的不可能,取保候审也就随之应当予以变更。

12、公安机关提请逮捕以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案件需要复议、复核的,或者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9日 01: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管制相关文章
  • 刑事案件在审判阶段能不能进行补充侦查
    一、刑事案件在审判阶段能不能进行补充侦查1、刑事案件在审判阶段,可以进行补充侦查:(1)、审判期间,公诉人发现案件需要补充侦查,建议延期审理的,合议庭可以同意,但建议延期审理不得超过两次;(2)、人民检察院将补充收集的证据移送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查阅、摘抄、复制;(3)、补充侦查期限届满后,人民检察院未将补充的证据材料移送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在案证据作出判决、裁定。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七十四条二、刑事补充侦查是指什么1、所谓补充侦查,是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进行补充收集证据的一种侦查活动。补充侦查并不是每个案件都必须进行的活动,它只适用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的案件。补充侦查由人民检察院决定,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实施。2、当然补充侦
    2023-06-17
    342人看过
  • 案件侦查阶段被取保候审还要回去坐牢吗
    被取保候审后是否要回去坐牢要以公安机关的调查结论为准,取保候审的条件不是因为不构成犯罪。《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十一条公安机关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以及提请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审。诈骗案件侦查阶段可以撤案吗在诈骗侦查阶段,个人无法撤案,但是公安机关在以下情形发生时,应当撤销案件: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
    2023-08-12
    326人看过
  • 取保候审侦查阶段被收监了还能判缓刑吗
    取保候审与判决结果没有直接关系。从司法实践来看,只有罪轻的可以办理取保候审,争取缓刑的机会大一点,但不是必然,机率需要根据实际案件判断。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期间,公检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采取的强制措施;而缓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一、故意杀人如何缓刑故意杀人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宣告缓刑:1、犯罪情节较轻;2、悔改;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4、宣告缓刑对居住社区没有重大影响。缓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重伤是一种加重处罚。如果法定量刑档案超过三年,一般不会宣告缓刑,但特殊情况也有例外。二、缓刑能否到保险公司就业可以的。判处缓刑和你参加工作没有任何关系,缓刑是在本地活动,不能离开本地去外地工作,一般严格一点的地方要每个月都去派
    2023-03-10
    289人看过
  • 侦查阶段取保候审啥时解除
    一、侦查阶段取保候审啥时解除1、侦查阶段的取保候审的期限是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的。2、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解除取保候审,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和有关单位。3、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二、侦查阶段取保候审的流程是怎么样的1、取保候审的申请。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
    2023-04-03
    208人看过
  • 案件侦查阶段取保候审的保证金如何交纳
    取保候审的保证金到公安机关指定的银行交纳,犯罪嫌疑人需要一次性将保证金存入取保候审保证金专门账户。《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十八条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应当在其指定的银行设立取保候审保证金专门账户,委托银行代为收取和保管保证金。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一次性将保证金存入取保候审保证金专门账户。保证金应当以人民币交纳。保证金应当由办案部门以外的部门管理。严禁截留、坐支、挪用或者以其他任何形式侵吞保证金。一、取保候审期间嫌疑人需要遵守哪些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干扰证人作证。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
    2023-06-22
    257人看过
  • 案件侦查阶段办理取保候审要签认罪认罚吗
    案件侦查阶段办理取保候审不需要签认罪认罚具结书,办取保候审和认罪认罚无关。《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十一条公安机关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以及提请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审。一、取保候审保证人需要符合哪些要求?(一)与本案无牵连;(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二、取保候审期间嫌疑人需要遵守哪些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023-06-27
    306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管制
    词条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管制
    相关咨询
    • 刑事案件取保候审后, 审查起诉阶段检查起诉阶段取保候审后又收监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1-20
      1、取保候审并不是说案件就终结了,取保候审同拘留、逮捕一样是强制措施的一种。办案机关还处于侦查阶段,侦查终结后还是要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 2、刑事案件取保候审后再收监的可能性是有的,实践中也属于正常情况。 3、如果涉嫌犯罪,争取缓刑的可能性还是有的,要看具体的案件情况及侦查机关手机的证据材料;刑事案件,只能根据法律程序一步一步的来做好辩护工作。如果案情比较轻微,争取侦查阶段撤
    • 案件侦查阶段被取保候审一定要拘留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3-11-25
      在案件侦查阶段对嫌疑人取保候审是有可能判处拘役的,因为在案件侦查阶段,取保候审的适用情形包括,嫌疑人有可能被判处拘役这样的刑罚,但也不是绝对的,如果犯罪嫌疑人已经怀孕,需要哺乳婴儿,羁押期限届满后案件没有办理完结,都有可能取保候审。
    • 刑侦阶段取保候审是哪些阶段?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3-27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
    • 刑事案件在审查逮捕阶段,能否申请取保候审,需要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15
      1、刑事案件除了在公安阶段可以申请取保候审,检察院与法院阶段也可以申请取保候审.2、如果在公安阶段已经逮捕,又在公安阶段申请取保候审的话,获批准的概率不高。
    • 交通肇事罪侦查阶段取保候审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1-24
      1、可申请取保候审,是否准许由办案机关决定; 2、涉嫌交通肇事罪; 3、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三)流窜作案的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