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经营地与劳动合同履行地是指同一处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7 16:24:38 218 人看过

并不是,劳动合同履行地实际是指劳动者实际工作地点,用人单位所在地是指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

劳动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

很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由此确定,本案中具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被申请人所在地即f市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对于用人单位所在地,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十二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用人单位未经注册、登记的,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主管部门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所在地。”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条的规定,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因此,用人单位的住所地是指用人单位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当用人单位的注册登记地与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不一致时,用人单位的主要营业地或办事机构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所在地。

则对于用人单位所在地,可得出以下三种情形:

1)用人单位已注册登记地,且注册登记地与单位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一致,则单位所在地为同一个地点。

2)用人单位已注册登记地,但注册登记地与单位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不一致,则单位主要营业地或者办事机构为单位所在地。

3)用人单位未注册登记,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主管部门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所在地。一般情况下,该地与单位主要营业地或者办事机构是相一致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04: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履行地相关文章
  • 劳动合同履行地的设立和填写的劳动合同履行地是什么
    1、劳动合同的履行地应当建立用人单位应当自雇佣之日起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规定,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已建立劳动关系但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聘用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录用的同时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聘员工的劳动报酬按照企业或同行业的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实行同工同酬。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就业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就业之日起建立。变更劳动合同履行地点变更劳动合同发生在用人单位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需要调整双方权利义务的情况下。它可以发生在劳动合同签订后,但尚未履行,或在履行过程中。从用人单位的角度来看,由于生产变化、生产结构调整或经营目标等客观原因,需要对产品和经营模式进行相应调整的,劳动者的岗位也可以进行相应调整;从工人的角度来看,由于工人的健康、职业技能等原因,当不
    2023-05-07
    180人看过
  • 合同履行地与标的交付地一样吗
    一、合同履行地与标的交付地一样吗交货地点和合同履行地并不一样,可以按照合同条款中约定来执行处理,合同履行地,就是合同按照约定或者实际实施地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这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那么,要确定买卖合同的管辖,就应首先确定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二、怎么确定交货地点交付标的物是出卖人的基本义务,如果买卖合同中对标的物的交付地
    2023-05-03
    182人看过
  • 工作地点是履行劳动合同的地点吗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1条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合同法》有两种协议不明确的情况:1。无书面合同:用人单位在录用的同时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录用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没有约定的,实行同工同酬。书面合同不明确:如果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劳动条件等标准不明确,导致争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如果协商失败,集体随着经济的发展,用人单位的注册地与劳动合同履行地之间存在越来越多的不一致,如办公模式,甚至大量企业在不同的地方用工。因此,如何确定劳动合同履行的地点就显得越来越重要。仲裁委员会在确定劳动者实际工
    2023-05-07
    273人看过
  • 劳动法30劳动者劳动合同履行地为何处?
    当员工与企业因为劳动合同发生纠纷的时候,解决纠纷的途径很多,但是每一种纠纷解决途径都要求先确定劳动合同履行地在哪里,因为确定完劳动合同履行地之后就可以准确找到相应的管辖机构。那么30劳动者劳动合同履行地为何处呢?一、30劳动合同履行地为何处?很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由此确定,本案中具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被申请人所在地即f市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于用人单位所在地,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十二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用人单位所在
    2023-06-29
    176人看过
  • 合同履行地与约定地不一致如何处理
    一、合同履行地合同履行地点就是合同按照约定或者实际实施的地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那么,要确定买卖合同的管辖,就应首先确定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合同履行的确定:1、特征履行地规则此规则以当事人履行合同特征义务的地点来确定合同履行地,是目前占主导地位的评判方式。在合同约定的众多义务中,必有一个能反映该合同之本质特征的义务,只要是双务合同,非给付金钱义务最能反映该合同的特征,因而一般认为以此为标准确定合同履行地是适当的。也就是说,任何一个双务合同,非给付金钱义务是区别此合同与彼合同性质特征的标志点,且以该特征为依据确定合同履行地。如买卖合同中一般认为其特征义务应是标的物的交付,即所有权的转移,都以该特征义务履行地作为该合同的履行地,《适用意见》第19条、《民法典》第603条、96年最高法院《关于在确
    2023-03-19
    81人看过
  • 劳动合同履行地社保缴纳地要在相同地方吗
    一、劳动合同履行地社保缴纳地要在相同地方吗是的,需要在相同的地方履行缴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
    2023-05-05
    276人看过
  • 签订劳动合同时合同履行地一般写什么
    这项劳动法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以公司注册地为准。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限合理地确定劳动合同期限,对当事人双方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由于劳动合同期限需要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因此,应当遵循一定的原则,用统一的目标来约束当事人的意志。确定劳动合同期限除了坚持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外,还要掌握这样两条原则:第一,有利于企业发展生产的原则。订立劳动合同的目的是建立劳动关系,实现社会生产劳动,使劳动者获得物质上的一定利益。而劳动者的劳动和获得的物质利益,都必须依赖企业发展生产,取得好的经济效益。因此,订立劳动合同的期限首先必须从生产实际出发,根据企业生产和工作的需要来确定。第二,兼顾当事人双方利益的原则。在坚持有利于企业发展生产的原则下,要兼顾当事人双方的利益。因为订立劳动合同是企业和劳动者双方的事情,关系到双方的利益。约定条款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上述7项必须具备的条款内容外,还
    2023-06-11
    412人看过
  • 劳动仲裁劳动合同实际履行地
    劳动仲裁有劳动合同可以的,但是劳动合同仅仅只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这一事实,对于其他的主张,如果无法提供证据进行证明的,一般主张很可能得不到支持,但是有的证据是用人单位提供的,所以有的主张也是可以得到支持的。一、未签劳动合同要付双倍工资怎么办未签订劳动合同要双倍工资的,首先应当搜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比如工资条,社保缴纳记录等等,然后准备好这些证据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但是只有未签订劳动合同满一个月才可以主张双倍工资。二、一般未签劳动合同仲裁输了起诉解决。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立案后,开庭,然后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者应当搜集自己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
    2023-03-05
    435人看过
  • 劳动合同履行地和注册地不一致是否会影响劳动者
    劳动合同履行地和单位注册地不一致,对劳动者没有特别的影响。劳动合同履行地和注册地不一致对员工个人来说根本就不会产生任何的影响,而且公司的这种做法也并不违法的。一、单位给自己开过失单不公布是否违法单位给自己开过失单不公布是否违法根据情况而定。如果员工确有过失,公司依法或依规处理,即使员工未签字,也不影响处理有效。但如果员工没有过失,或有过失但未达到处罚程度,或没有相应的规章制度支持,则公司的做法就涉嫌违法。可通过本公司内申诉,或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予以解决。过失是指应注意的、能注意的,而未注意,或是无法达到一般合乎理性之人所应达到的谨慎程度。过失的情形很多,例如在法律角度讲,过失犯罪分为以下几种情形:1、罪过形式,认识因素和意志因素;2、疏忽大意的过失,应当预见因为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和不希望危害结果发生;3、过于自信的过失,已经预见和轻信能够避免危害结果发生无罪过事件包括意
    2023-03-19
    174人看过
  • 社会保险劳动合同履行地
    很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对于用人单位所在地,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十二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用人单位未经注册、登记的,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主管部门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所在地。”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条的规定,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因此,用人单位的住所地是指用人单位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当用人单位的注册登记地与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不一致时,用人单位的主要营业地或办事机构所在地为用
    2023-05-05
    421人看过
  • 合同履行地是否与货物交付地相同?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在订立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那么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法律明确规定,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货物交付地点没有约定,如何确定买卖合同如果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得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协商达成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如果这样仍然不能确定交付地点,适用以下规则:一、如果买卖合同标的物需要运输,无论运输以及运输工具是出卖人安排的,还是买受人安排的,出卖人的交付义务就是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即使在一批货物需要经过两个以上的承
    2023-07-17
    66人看过
  • 劳动合同履行地是否优先管辖
    1、劳动合同履行地问题在实践中很容易发生争议。而且该相关司法解释也规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这对劳动者也是不利的。劳动合同就其义务而言,劳动者的义务是提供劳动,而用人单位的主要义务是支付工资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因此,劳动合同义务的履行而言劳动者的劳动履行地作为劳动合同履行是毫无疑问的。2、应以劳动者工资的收到地作为履行地,特别是现在,银行电子支付系统发达,用人单位的工资多是通过银行系统来支付的。一、劳动合同纠纷的管辖1、劳务合同纠纷的处理采用仲裁前置的处理程序,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一方可以依法到法院起诉。依据《劳务合同纠纷调解仲裁法》第21条规定:劳务合同纠纷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务合同纠纷。劳务合同纠纷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务合同纠纷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务合同纠纷仲裁委员会
    2023-02-26
    465人看过
  • 怎么确认借款合同履行地,借款合同履行地指什么
    一、怎么确认借款合同履行地借款合同履行地的确认如果有约定履行地的,按约定处理,如果履行地点为明确的,以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补救措施】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二、借款合同履行地指什么借款合同履行地是指借款合同如果有约定合同履行地的,约定地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接收款项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三、借款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借款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1.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
    2023-05-03
    424人看过
  • 工资发放地是合同履行地吗,劳动争议处理流程是什么
    一、工资发放地是合同履行地吗产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劳动合同有约定的,约定地是劳动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接收工资地是合同履行地,而不是工资发放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八条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
    2023-05-03
    261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履行地是合同的履行地点。当事人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没有约定的或约定不明确的,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而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就是合同履行地。... 更多>

    #合同履行地
    相关咨询
    • 运输合同履行地与经营地有什么规定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2-03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在确定管辖法院时,运输合同履行地应为运输始发地、目的地。 合同履行地的确定在我国法律中的规定是各有不同的,不一样的合同具体的履行地点也是不一样的,如何能更好的确定合同的履行地有约定从约定,在约定不明的情况下是需要根据法律的规定处理。 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司法
    • 劳动合同履行地在不同地方不同劳动合同的签订地点, 变更劳动合同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2-28
      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对劳动合同内容作部分修改、补充或者删减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的变更是对原合同内容的修改、补充或者删减,而不是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同订立劳动合同一样,变更劳动合同也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合法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违
    • 分公司承包经营合同履行地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8-10
      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 劳动合同变更经营地点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4-22
      1、劳动合同中对于工作地点有具体的约定,这是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中的一个重要条款; 2、续签合同中如果变更工作地点,必须双方协商一致,如果劳动者不同意的话,则单位可以选择不续签,劳动者也可以选择不续签; 3、如单位一定要劳动者续签且变更工作地点,劳动者可以不同意。单位执意要这样劳动者你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进行反映或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当然劳动者也可以要求单位给予违法的赔偿或补偿金。
    • 工作地就是劳动合同履行地吗?为什么?
      重庆在线咨询 2021-11-07
      工作地点是履行劳动合同的地方。劳动合同履行地点实际上是指劳动者的实际工作地点,用人单位所在地是指用人单位的注册地点。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