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质押有什么法律后果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7 10:53:19 409 人看过

可以出质的权利类型

1.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

2.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

3.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4.依法可以转让的债权。

5.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公路渡口等不动产收益。

权利质押要件

1.票据与公司债权交付作为成立要件,背书作为对抗要件

出质人与质权人没有背书记载“质押”字样,以票据出质对抗善意第三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公司债券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没有背书记载“质押”字样,以债券出质对抗公司和第三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登记作为成立要件

《民法典》规定如下:

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

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

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其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民法典》规定如下:

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的适用原则,《民法典》优先适用于《民法典》。在法律规定不一致的情况下,应优先适用《民法典》的规定,以保证法律适用的正确性与统一性。

3.关于权利质押的特别规定

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人再转让或者质押的无效。

仓单、提单出质的,其兑现或者提货日期后于债务履行期的,质权人只能在兑现或者提货日期届满时兑现款项或者提取货物。

出质人未经质权人同意而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已出质权利的,应当认定为无效。因此给质权人或者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出质人承担民事责任。

一、股权质押担保期限可以约定

1、股权质押担保期限可以约定,当事人以股权质押的,质权应当在办理出质登记的时候设立,股权进行质押后不得还在那让,除非经过出质人和质权人的协商同意。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第四百四十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3日 16: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权利质押相关文章
  • 权利质押对于质押的标的有什么要求
    一、质押的定义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特定财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金优先受偿的物权。质押属于担保物权中的一种。抵押与质押最大的区别就是抵押不转移抵押物,而质押必须转移占有质押物,否则就不是质押而是抵押。第二个大区别就是,质押无法质押不动产(如房产),因为不动产的转移不是占有,而是登记。该财产称之为质物,也就是质押权的标的。提供财产的人称之为出质人,享有质权的人称之为质权人。质押担保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质押合同自质物或质权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质押合同的内容与抵押合同的内容基本相同。质权分为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两种。动产质权是指可移动并因此不损害其效用的物的质权;权利质权是指以可转让的权利为标的物的质权。动产质押的质权人因保管质物不善使之灭失或毁损的,应承担民事责任,在可能造成灭失或毁损质物时,出质人可以要求
    2023-04-14
    81人看过
  • 民法典下质押合同中,质权人是否拥有法律权利?
    质权未登记,但质押合同有效。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民法典中股权质押合同属于民间借贷吗民法典中股权质押合同是否属于民间借贷应视具体情况而定。民法典规定,质押合同属于担保合同的一种,质押合同要以书面的形式签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担保合同】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第四百二十七条【质押合同】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
    2023-07-06
    289人看过
  • 权利质押从什么时候开始生效,权利质押与动产质押有哪些区别
    一、权利质押从什么时候开始生效权利质押从什么时候开始生效需要根据具体情形确定:1.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2.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3.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4.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二、权利质押与动产质押有哪些区别权利质押与动产质押的区别有:1.权利客体不同。动产质权的客体是有形的动产,而权利质权的客体是无形的财产,即权利。2.公示方法不同。动产质权的公示方法是移转占有,此种占有的移转是外在的、有形的,可导致权利人对质物的直接占有,但权利质押的公示方法主要采用移转权利凭证的占有、办理出质登记的方式,其公示方法是一种观念的、抽象的方法。因此,质权人对权利的“占有”也成为准占有。
    2023-04-25
    273人看过
  • 民法典权利质押规定,民法典权利质押包括哪些权利
    一、民法典权利质押的规定民法典权利质押的规定如下:第四百三十四条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转质,造成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四百三十五条质权人可以放弃质权。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出质,质权人放弃该质权的,其他担保人在质权人丧失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但是其他担保人承诺仍然提供担保的除外。以及第四百三十六条、第四百三十七条、第四百三十八条。二、民法典权利质押包括哪些权利权利质押包括以下这些内容:1.可以转让的有效债权;2.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三、什么叫权利质押权利质押,是指特定权利作为担保物的质押形式。不是一切权利都可为权利质押的标的,作为权利质押标的的,只能是财产所有权以外的具有交换价值的财产权,如债权、股权、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无形财产权;不具有交换价值的权利,不
    2023-05-06
    359人看过
  • 质押合同未生效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1、合同未生效的,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2、效力待定的合同经权利人追认后生效。质押合同未生效的法律后果有哪些?按照步骤走,点击#法律咨询#→同城律师→按专长找→选要找的纠纷→点咨询我,选择电话咨询即可沟通!咨询后决定请律师?案件找律师的优势~首先,律师在诉讼案件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他们熟悉法律,可以为你提供专业且全面的法律意见,帮助你理清权益和义务的纠缠。在复杂的法律程序中,有一个经验丰富的律师作为你的后盾,会让你信心满满,保障你的利益不会被侵犯。所以说,找律师就像有一位战士护卫着你的法律权益,岂不是超有安全感!其次,律师是你与法庭、对方的桥梁。他们不仅仅是专业人士,更是你的代言人。当你在法庭上找到律师,他们会代表你陈述你的观点和请求,积极捍卫你的权益,使你的声音被听到。无论是面对犯罪指控、离婚纠纷还是财产纠纷,律师都会用他们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为你争取最好的结果。这真的是一种无价的帮助啊
    2023-11-25
    317人看过
  • 股权质押是利空吗股权质押权利
    股份质押不是一定为利空,即是否利空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而定,股权质押是中性名词。股权质押效力包括出质人享有出资股权表决权、新股优先购买权、余额返还请求权;质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物上代位权、质权保全权;其他效力。一、股权质押比例怎么算股权质押就是用企业的股份做抵押,一般是向银行抵押贷款或向债权方借款,还有质押给第三方作担保。由银行依据被质押的股票质量及借款人的财务和资信状况与借款人商定,但股票质押率最高不能超过60%。质押率上限的调整由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计算公式如下:质押率=(贷款本金/质押股票市值)×100%质押股票市值=质押股票数量×前七个交易日股票平均收盘价。比如:张三在甲公司持股比例为40%,张三为融资,将自己持有的这40%中的50%部分即占甲公司股份总额20%,用于质押向某某银行贷款,除了质押借款本身程序上的要求以外,需要将这20%的股份比例在公司所在地工商局
    2023-06-23
    89人看过
  • 抵押权的法律性质是什么
    一、抵押权的法律性质是什么抵押权的法律性质包括抵押权是担保物权、抵押权是不转移标的物占有的物权、抵押权具有优先受偿性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二、抵押权和质权有哪些区别抵押权和质权的区别有以下这些:1.标的物种类不同抵押权的标的物包括不动产、动产和权利;质权的标的物包括动产和权利。2.是否移转占有不同抵押权以不移转占有为成立要件;质权以移转占有为成立要件。3.公示方法不同抵押权的设定以登记为公示方法;质权的设定以交付为公示方法。4.重复设置担保不同抵押担保中,可以在同一抵押物上设置两个以上的抵押权;质权则不能重复设置。5.收取孳息的主体
    2023-04-14
    298人看过
  • 动产质押担保与权利质押担保有什么不同
    1、质押,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凭证移交债权人占有,以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动产质押的特点:债务人或第三人(质押人)须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提供动产的债务人或第三人是动产的所有人,动产质权的行使须以债务人不履行债务为前提。质押包括:动产质押与权利质押。2、动产质押与权利质押的区别:(1)合同标的不同。动产质押的标的为有形的动产;权利质押的标的为无形的权利。(2)标的物的移转占有方式不同。动产质押,出质人向质权人交付质物;权利质押,以证券化的债权设质,将设质情况通知债务人即可,以股份、股票或知识产权设质,依法质押登记即移转占有。(3)质押的实现方式不同。动产质押,质权以对动产的折价或拍卖、变卖的价金优先受偿;权利质押,质权人直接取代出质人的地位,行使出质人的权利。一、如何行使质押权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
    2023-03-15
    207人看过
  • 股权质押破裂的后果
    一旦质押比例接近100%,就意味着没有关于赌博的书面协议,上市公司大股东以控股股作为赌博的条件,从证券公司获得融资。此外,最终融资与质押股份市值之间还有50%以上的折价。在一定程度上,下注协议可以看作是一种对质权人(证券公司、信托等金融机构)更为有利的不平等协议。因此,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上市公司大股东很少直接违约。最多只能在股权质押解除后立即再质押,被动延长质押期限。目前的情况是,二级市场已经走向单边扣除,而不是基于个人意愿和上市公司的基本面。从年初的**电子,到后来的**科技和锦州管道,再到最近的**控股、**股份、**股份和**集团,大部分都是高比例质押的。理论上,即使质押比例只有50%,当股价下跌时,出质人的大股东也需要更快补仓。当股价下调时,大股东的全部股份将不得不用来补仓,股价的进一步下跌将引发收盘协议。特别是,如果大股东持有的股份含有杠杆计划,将增加平仓风险。从处于仓位爆炸边
    2023-05-02
    484人看过
  • 安康市专利权质押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安康市专利权质押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06号)第十四条以专利权出质的,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办理出质登记。《专利权质押登记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令第八号)第七条申请专利权质押登记的,当事人应当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下列文件:(一)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签字或者盖章的专利权质押登记申请表;(二)专利权质押合同;(三)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四)委托代理的,注明委托权限的委托书;(五)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第九条当事人提交的专利权质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与质押登记相关的内容:(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二)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三)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四)专利权项数以及每项专利权的名称、专利号、申请日、授权公告日;(五)质押担保的范围。第十条除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事项外,当事人可以在专利权质押合同中约定下列事
    2023-05-18
    77人看过
  • 什么是权利质权,质押权人的义务是什么?
    1、负有妥善保管质物的义务。质权人对质物享有占有权,同时就要承担保管好质物的义务。因质权人的过错而导致质物损坏,应当承担民事责任。2、负有返还质物的义务。当债务人完整、及时履行完毕债务后,债权人应及时返还质物。逾期返还,即构成对出质人的侵权损害。3、对质物造成损害而负有赔偿的义务。4、对质物的处理不得侵害出质人权益的义务。一、质权人有哪些权利?(1)占有质物。对质物的占有,既是质权的成立要件,也是质权的存续要件,质权人有权在债权受清偿前占有质物,并以质物的全部行使其权利。质权人将质物返还给出质人后,即不可以其质权对抗第三人。(2)收取孳息。质权人有权收取质物的孳息,但质权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质权人收取的孳息应当先冲抵收取孳息的费用,其次用于主债权的利息、主债权的清偿。(3)质权的保全。质物有损坏或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可以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
    2023-05-07
    243人看过
  • 企业注销后有什么不利法律后果
    ​一、企业注销后有什么不利法律后果企业注销是根据工商局和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或者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去工商局办理注销手续!公司注销的话,需要进行清算手续,申报债权债务关系,注销后,资产可以由股东分配!但外部有遗漏的债务的话,这些资产还是需要返还支付债务的。注销是企业的合法消亡流程,合法注销后,股东不承担责任,法人代表也可以去做其他企业的法人代表。二、公司不注销有什么法律后果1、进入工商局黑名单,永远办理不了新的公司(包括股东、法人代表、监事的任何信息)。2、法定代表人不能领取养老保险。3、法定代表人不能贷款买房、移民。4、国税、地税办不了税务登记,涉及欠税的会公告企业信息。5、如果涉及有欠税款,企业法定代表人会被阻止出境,不能乘坐飞机和高铁。6、长期不报税,发票会被锁机。7、长期不报税,税务局可能上门检查。8、工商信用网进入经营异常名录,所有对外申办业务全部限制。9、纳入国家诚信系
    2023-06-09
    158人看过
  • 民法典权利质押规定,权利质押需要登记吗
    一、民法典权利质押规定民法典权利质押规定如下:《民法典》第四百三十四条,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转质,造成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四百三十五条,质权人可以放弃质权。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出质,质权人放弃该质权的,其他担保人在质权人丧失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但是其他担保人承诺仍然提供担保的除外。第四百三十六条,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第四百三十八条,质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出质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二、权利质押需要登记吗权利质押是需要进行登记的。对于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或者是以汇票、本
    2023-05-06
    418人看过
  • 质押物被私自征收的法律后果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因此,你们可以协商处理质押物,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法院起诉,让法院拍卖质押物,实现质押权。私自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合法吗农村土地征收的法定程序如下:1、根据规定,上报有批准权的部门;2、批准通过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征收范围、土地现状等事项;3、如多数人不同意补偿方案,则举行听证会;4、进行补偿登记,签订补偿协议;5、发放补偿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给出质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二百一十五条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二百一十九条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
    2023-07-05
    396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权利质押,即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拥有的权利凭证移交债权人占有,并以凭证上的财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将该财产权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权利质押属于担保物权的一种。... 更多>

    #权利质押
    相关咨询
    • 什么是股权质押,股权质押有什么法律特征,股权质押有什么法律规定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06
      股权质押(Pledge of Stock Rights)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一、股权质押的法律特征:股权价值的不稳定性:尽管股权是一种财产性权利,但它既非物权,也非债权,其价值不是一成不变的。所以,对于股权设定质押担保,其担保功能比较难以把握。对于质权人而言,存在比较大的风险。股权价值是一个预期:当事人在设定股权质押之时,对股权的评估可能与实现质权时
    • 股权质押登记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8-12
      股权质押登记后果,即生效后的法律效力如下: (一)质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股权质押法律关系中的质权人在其质权所担保的债权清偿期届满而未获清偿时,可以依法行使质权。 (二)质权人享有收取孳息权。 (三)质权人享有禁止出质人违法转让已设质股权。 (四)质权人享有对股权的物上代位权。
    • 股东股权被质押后还有什么权利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2-15
      对于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而言,股份甚至可以说代表着公司的控制权,所以这也使得股份持有人往往会拥有我们称作股权的权利,同时因为涉及到分红等财产所以股权是可以进行质押的。股权质押只是将股票使用权抵押给银行,并不能改变股东的实际控股地位,只要股东不违约,到期后股权仍会交还给股东。
    • 警察有权利扣押身份证吗,扣押身份证的法律后果是什么,有什么后果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2-14
      规定是,只有警察在执行公务经出示执法证件后,可以查验或扣留当事人身份证。其他单位和个人无权扣押当事人身份证。当事人身份证被扣押可以报警处理。违法扣押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第十五条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出示执法证件,可以查验居民身份证:(一)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需要查明身份的;(二)依
    • 质押是什么意思?质押权人有哪些权利?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08
      权利质权的标的是出质人供作债权担保的权利。由于权利质权为一种担保物权,质权人得于质权标的的价值优先受偿,因而作为权利质权的标的,应当具备以下属性: 第一,须为财产权。人身权,无论是人格权,还是身份权,由于其不具有财产内容,不具有经济价值,也就无法从其价值中受偿,因而不得用于出质,不能为质权的标的。 第二,须有让与性。权利质权的标的不仅须为具有经济价值的财产权,而且须有让与性。不具有让与性的财产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