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犯罪行为。本罪包含三种情形:挪用资金归个人使用或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1-3万)、超过三个月未还;挪用资金归个人使用或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1-3万)进行营利活动;挪用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进行非法活动(5000-20000)。挪用资金罪的犯罪构成挪用资金罪的犯罪客体是他人财产权;客观方面表现为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主观方面表现为挪用资金而不是非法占有;主体为一般主体,排除公职人员;行为对象是非国有单位的资金。犯罪主体身份往往成为某一行为构成挪用资金罪还是挪用公款罪的关键。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或特定款项,构成挪用公款罪,国家机关或国有单位临时聘用的人员,如银行临时聘用的营业员,挪用银行款项只能定挪用资金罪。行为人以何种名义挪用资金构成罪与非罪的关键,如果以单位名义挪用或拆借资金,则,不构成犯罪,比如,某单位负责人将本单位资金拆借甚至“挪用”借给第三人,借条上署名借款人为该单位,则,该负责人不构成挪用资金罪。挪用资金罪与金融凭证诈骗罪的区别金融凭证诈骗罪是指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进行诈骗的活动。该罪与挪用资金罪的区别表现在:主观方面不同,前罪以非法占有的故意为目的,后罪以挪用为要件;客观方面不同,前罪以使用伪造、变造的金融凭证为要件,后罪则不需要。比如,某银行临时营业员引诱他人存入巨额现金后,出具了银行存单;然后,该营业员将银行电脑数据更改,使该笔存款在银行大帐中消失,最后,该营业员将该笔存款转入自己的帐户中,分期取款,后款填前款(真实案例)。这个行为是否构成金融凭证诈骗罪?不构成。本案中,行为人并未使用伪造、变造的金融凭证,相反,该凭证是真实的;行为人向储户出具存单后,银行与储户之间契约关系成立,储户可以要求银行支付存款,则,储户先前存入银行的资金已经转化为银行的资金,银行对储户只是一个债务关系,那么,行为人转入自己帐户的实为银行资金,即,挪用本单位的资金。挪用资金罪与挪用公款罪的区别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5000-10000),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1-3万)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1-3万)超过三个月未还的犯罪行为。挪用公款罪与挪用资金罪在犯罪主体、客体等方面具有明显的差异。犯罪客体,挪用资金罪侵犯的是他人财产权,挪用公款罪侵犯的是公职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犯罪主体,前罪主体主要是国家工作人员以外的单位人员,后罪主要是国家工作人员;犯罪对象,前罪主要是非国有单位的资金,后罪主要是公款及特定款物。挪用资金罪与贪污罪的区别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犯罪行为。受国家机关、国有单位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有前述行为的,以贪污论。贪污罪与挪用资金罪区别明显。主体上,前罪为国家工作人员或受委托人员,系特殊主体,后罪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前罪为永久性非法占有之故意,后罪为暂时挪用为目的;客体方面,前罪侵犯公共财物所有权和国家廉政建设制度,后罪侵犯单位财物占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客观方面,前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后罪挪用单位财物,往往有部分归还等情节。(原创作品,切勿抄袭,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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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资金与挪用公款罪的区别,挪用公款与挪用公款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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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挪用专项资金罪(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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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构成的四个要素是犯罪主体、犯罪客体、犯罪的主观方面和犯罪客观方面。只有符合上述四个条件的,才可认定行为构成犯罪,但犯罪成立后也可因为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原因而对犯罪认定予以否定。...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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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资金罪与挪用公款罪是什么意思,挪用公款罪的甘肃在线咨询 2022-04-23一、挪用资金罪,根据我国《刑法》和有关司法解释规定,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本罪的前身是1995年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的决定》中第11条所规定的公司、企业人员挪用单位资金罪。 二、《刑法》第二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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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资金罪与挪用特定款物罪的区别是什么,挪用资金罪与挪用公款罪天津在线咨询 2022-02-22这两罪在客观方面都实施了挪用的行为,主观上都出于直接故意。它们的主要区别是: 1.客体不同。前罪侵犯的是公司、企业资金的使用权,其犯罪对象为公司、企业资金;后罪侵犯的是国家财经管理制度,其犯罪对象是特定的,只能是救灾、抢险、防汛、优势、救济款物。 2.客观方面不同。前罪挪用资金可以归个人使用,也可以借贷给他人;后罪挪用特定款物不包括归个人使分析。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但在案发前己全部归还本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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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资金罪的数额分析江西在线咨询 2021-11-30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挪用本单位或者客户资金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给他人,数额较大、三个月以上未偿还的,或者数额较大、营利性活动或者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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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罪和挪用资金罪罪名判决一样吗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15挪用公款罪的量刑: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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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分辨挪用公款潜逃罪浙江在线咨询 2022-05-16携带挪用公款潜逃指行为人发觉犯罪事实将要暴露或者已经暴露,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携带公款潜伏和逃跑的行为。从“携带”与“潜逃”的关系、“公款”的范围、正确理解“携带”的内涵这三个方面认定。携带与潜逃是相伴相生、相辅相成的,没有先后之分,携带贯穿于潜逃的整个过程中,二者缺一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