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需要注意的问题:
1、遗嘱生效后,并不表明遗产承受人在任何时候均可不受阻碍地行使其继承权利。
2、遗嘱继承在本质上是财产所有权的流转,所以遗嘱继承的效力会受到财产所有权效力的影响。
3、继承权作为一项权利,继承人有放弃的自由。
一、遗嘱执行人是干什么的
我国《民法典》规定,遗嘱人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执行遗嘱时,应当按照遗嘱人的意愿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遗嘱执行人如为法定继承人,则该继承人不得拒绝;若指定的遗嘱执行人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则只有该人同意承担遗嘱执行的义务时,才为遗嘱执行人。遗嘱人在遗嘱中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时,遗嘱应由继承人执行。继承人为多人时,则共同为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也可以共同推举一人或几人作为代表执行遗嘱。
1、遗嘱执行人的分类
(1)遗嘱人在遗嘱中指定的遗嘱执行人;
(2)遗嘱中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或者遗嘱中所指定的人,患有重病、丧失行为能力,拒不接受指定等。而不能执行遗嘱的,应由全体法定继承人作为遗嘱执行人。
(3)遗嘱人未指定遗嘱执行人,也没有法定继承人,或者虽有法定继承人,但其不能招待遗嘱时,遗嘱应由遗嘱生前所在单位或继承开始地点的基层组织,如居委会、村委会等执行。
2、遗嘱执行人的权利和义务
遗嘱执行人可使遗嘱人的遗嘱依法得以完全实现,同时可以使遗产的分割得以顺利进行,避免纷争。除遗嘱中另有特别规定外,遗嘱执行人可执行下列事务:
(1)查明遗嘱是否合法真实;
(2)清理遗产;
(3)管理遗产;
(4)诉讼代理;
(5)召集全体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公开遗嘱内容;
(6)按照遗嘱内容将遗产最终转移给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
(7)排除各种执行遗嘱的妨碍;
(8)请求继承人赔偿因执行遗嘱受到的意外损害。
3、遗嘱分配遗产的原则
遗嘱继承体现了意思自治原则。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时才能依遗嘱继承办理:
(1)没有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效力高于法定继承,低于遗赠扶养协议。因此,只有在没有遗赠扶养协议或遗赠扶养协议无效、或虽遗赠扶养协议有效,但遗产中遗赠扶养协议尚未涉及的部分可以进行继承。
(2)被继承人的遗嘱合法有效。首先,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其次,遗嘱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要件,因为只有合法的遗嘱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3)遗嘱继承人没有丧失、放弃继承权,也未先于遗嘱人死亡。继承人必须具有继承资格。丧失或放弃继承权的遗嘱,继承人即不再具有继承资格,不能再适用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时,不适用遗嘱继承,也不发生代位继承。
三.遗产的分配原则
1、遗嘱优先于法律规定的原则;
2、法定继承中实行优先顺位继承的原则;
3、同一顺序继承人原则上平均分配的原则;
4、照顾分配的原则;
5、鼓励家庭成员及社会成员间的扶助的原则。
二、遗嘱是指什么
遗嘱是由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进行个人处分并在遗嘱人死亡时生效的法律行为。遗赠是公民通过遗嘱将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或社会组织,在遗嘱人死亡时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遗赠和遗嘱继承的区别如下:
1、两者的受让主体不同。遗赠受领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遗嘱继承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以内的人;
2、两者指向的对象范围不同。遗赠对象仅包括财产权利,不包括负面财产义务,遗嘱继承人不仅有权接受遗产,还有义务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
3、接受表示的要求不同。遗赠受领人应当在知道遗赠内容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遗赠受领的意思表示的,视为放弃,遗嘱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未明确放弃的,视为接受继承;
4、获得遗产的方式不同。遗嘱继承人可以直接参与遗产的分配,从而获得财产,受遗赠人一般不直接参与遗产的分配,而是从遗嘱执行人或遗嘱继承人那里获得遗产。
三、遗嘱继承的法律适用条件有哪些
(1)未签订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的效力虽高于法定继承,但又无法对抗遗赠扶养协议。因此,即使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但如果所立遗嘱与其生前所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相抵触的.只能执行遗赠扶养协议。
(2)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被继承人生前未定遗嘱,就谈不上遗嘱继承;虽然立下遗嘱,促经证明该遗嘱是无效的,也不能被执行。所以,只有被继承人生前立下合法有效的遗嘱,才能发生遗嘱继承。
(3)遗嘱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无论是法定继承人,还是遗嘱继承人部必须具有继承资格c继承人因发生法律规定的丧失继承权的法定事由,或遗嘱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就不能再参与遗嘱继承。被继承人已在遗嘱中指定的由该丧失或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继承的遗产,应当依法定继承重新分配。
(4)遗嘱继承人未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被继承人所立遗嘱,于被继承人死亡时才发生效力。而对于已死于被继承人之先的遗嘱继承人.因死亡就已丧失了继承资格,遗嘱发生效力又是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所以该继承人也就无法继承由遗嘱指定的遗产。遗嘱中指定由其继承的这份遗产,也只能由法定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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