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资建房的产权性质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08 22:36:12 154 人看过

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统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建造的房屋,职工个人可按房价全额或部分出资、信贷、建材供应、税费等方面给予部分减免,集资所建住房的权属,按出资比例确定,个人按房价全额出资的,拥有全部产权,个人部分出资的,拥有部分产权。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单位集资合作建房是经济适用住房的组成部分,其建设标准、优惠政策、供应对象、产权关系等均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应当纳入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和用地计划管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9日 01: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小产权集资建房合同有效吗
    无效。土地的使用权限是有限的,其使用也是需要遵循相关的法律制定才可以,否则其签订的协议以及合同都是不具备法律效益的。小产权房没有国家颁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且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备案。其所谓的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上述规定应在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合同中予以载明,并明确相关违约责任。一、北京经济适用房能出租吗可
    2023-03-07
    328人看过
  • 单位集资建房房产证办理方法有哪些
    单位集资建房房产证办理流程1、房产证过户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房产证上面名字的当事人在场(如果是已婚得话,需要夫妻双方在场及签字,哪怕房产证上面只有一个人的名字)。2、申请材料准备好后,须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额一定要和签订合同上面的金额一样。3、房产过户的申请材料都交给房产局后,房产局会给予一个回执单,按照回执单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一般需要十五个工作日左右。4、房产过户税金缴纳完毕后便可拿到房产证。集资房房产证办理程序一、需提交的资料1、房屋所有权证(收原件);2、商品房预销售合同(收原件);3、不动产发票(交易联原件);4、查档证明(收原件);5、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收件窗口领取,当事人共同填写);6、买受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7、售房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收原件);8、受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
    2023-05-29
    86人看过
  • 集资房和统建房有哪些差别
    1、建设主体不同。集资房由单位组织建设;统建房原则上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建设。2、土地取得方式不同。集资房是利用单位自有土地;统建房用地是通过出让方式或交纳相应的土地出让金后取得。3、住房价格构成不同。集资房是以建房成本价向职工出售;统建房价格是以建房成本价加上土地出让费用、销售税费和3%以下的利润,同时参照普通商品房平均价格合理确定。众所周知,房屋的使用年限是与土地的性质有关的。单位集资的房屋,如果是有房产证的,那么房子就受到产权保护。在这种情况下判断房屋的使用权限,主要是看其土地属性。哪些集资房可以转让?以下集资房可以转让:1、对于产权全部是单位员工个人的情况,因为产权属于员工个人即转让人,即使单位内部规定,员工不得转让,但是该规定系单位内部规定,对第三人不具有约束力;2、产权部分是单位,部分是员工个人的集资房。
    2023-08-15
    66人看过
  • 集资房的产权证如何办,集资房和商品房的区别有哪些
    一、集资房的产权证如何办集资房产权证的办理分为两个步骤:办理大产权证(初始登记)和办理小产权证(转移登记):1.在集资房建设完毕以后,应当由建设单位办理大产权证,即完成新建房屋初始登记。2.集资房建设单位已按前项规定确认产权,买卖双方人应当凭集资批文或资产处置通知书、房屋买卖合同、国有土地使用证,完税证明等材料申请办理集资房转移登记。按照《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的规定,集资房属于经济适用房,虽然可以办理产权证,但该产权属于有限产权。二、集资房和商品房的区别有哪些集资房和商品房的区别有:1.定义不同:商品房是由房地产开发商独立开发出来的产品。集资房则是由单位、社会团体组织等组织建设。2.土地使用权不同:商品房取得的是出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主要是以招投标、拍卖、挂牌以及市场转让的方式。集资房取得的是划拨土地使用权。3.申办手续不同:商品房的土地主要以招投标、拍卖等方式取得;集资房的土地则是通
    2023-06-19
    323人看过
  • 投资者性质有哪些
    一、投资者性质有哪些公司新注册公司,投资人是个人,还是公司呢,如果是个人的话,选择自然人,如果是公司,选择企业法人。二、投资人的注意事项1、确定投资人是可信的。2、确定投资人经验老道。老道的天使投资人对所从事的行业非常了解——他们应该曾经亲自尝试过,而且取得了一定成绩。寻求天使投资需要的不仅是天使投资人口袋里的钱,同样需要他们的专业眼光。3、不要低估他们。一定要像对待风险投资一样,该做的一样都不能少。天使投资人和风险投资一样关心流动性——甚至更紧张,因为他们投的是自己的钱,而且是税后的。4、理解他们的动机。天使投资人与风险投资公司的最根本不同是,天使投资者有双重底线。他们已经成功了,想要回馈社会,帮助新一代创业者。因此,他们有时会乐于投资那些看不清楚、风险更大的项目,以帮助创业者迈上新台阶。5、请他们参与体验。天使投资人的收获之一就是和创业者一起感受创业的过程。6、要让天使投资人的配偶也能
    2023-04-24
    154人看过
  • 房产证房屋产权性质有哪些,如何办理房屋产权登记
    一、房产证房屋产权性质有哪些房屋产权性质,依据土地使用权性质而定,分为居住用房;工业用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房等。《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二、如何办理房屋产权登记1、在我国购房户到所属城区国土资源分局领取土地变更登记申请表,与售房单位共同提出办理“三房”土地申请证。在我国如果售房单位已被撤消或注销,不复存在的,由房屋所在社区或物业管理部门协助购房户办理;若售房单位已被兼并、改制或重组,则由现接管单位协助购房户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2、在我国要提供售房单位原持有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如果之前未办理过土地登记,无法提供土地证的,可提交下列证明资料:我国购房者的相关政策、
    2023-04-18
    487人看过
  • 集资建房的产权可以抵押吗
    一、集资建房的产权可以抵押吗针对“集资建房的产权可以抵押吗”的问题,答案是:集资房的产权抵押具有特定性。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集资房原则上是可以抵押贷款的,但抵押人仅限于建设单位。2.对于个人而言,由于通常不具备集资房的完整产权或仅持有部分产权,因此个人不能直接以集资房进行抵押贷款。这一规定体现了对集资房产权归属及流转的严格管理。二、集资房抵押的具体条件集资房抵押的具体条件涉及多个方面。1.抵押人必须为集资房的建设单位,这是基于集资房产权归属的特殊性质所决定的。2.抵押行为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等,确保抵押行为的合法性。3.抵押过程中还需提供必要的材料和说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产权证明、土地使用权证明、建设规划许可等,以便抵押部门进行审查处理。三、集资房抵押的办理流程集资房抵押的办理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抵押人(建设单位)需向相关抵押部门提交抵押申请,并
    2024-08-13
    464人看过
  •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共有产权房能够吗?
    一、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共有产权房能够吗?集体用地可建共有产权住房,集体产权房屋修建在集体土地上,不能办理房屋土地使用证,不属于私产,不能上市交易,这类房屋的修建是由区政府直接审批,不到房管机构登记。共有产权房,是地方政府让渡部分土地出让收益,然后低价配售给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家庭所建的房屋。保障对象与地方政府签订合同,约定双方的产权份额以及保障房将来上市交易的条件和所得价款的分配份额。即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房时,可按个人与政府的出资比例,共同拥有房屋产权。共有产权住房,即政府与购房者共同承担住房建设资金,分配时在合同中明确共有双方的资金数额及将来退出过程中所承担的权利义务;退出时由政府回购,购房者只能获得自己资产数额部分的变现,从而实现保障住房的封闭运行,共有产权住房将为转换房地产调控方式起到积极作用。二、什么房子属于共有产权房?共有产权房全称共有产权经济适用房,指一家房地产有两个或两个以
    2024-01-22
    211人看过
  • 权利质权标的属性有哪些
    权利质权的标的是出质人供作债权担保的权利。由于权利质权为一种担保物权,质权人得于质权标的的价值优先受偿,因而作为权利质权的标的,应当具备以下属性:1、须为财产权。人身权,无论是人格权,还是身份权,由于其不具有财产内容,不具有经济价值,也就无法从其价值中受偿,因而不得用于出质,不能为质权的标的。2、须有让与性。权利质权的标的不仅须为具有经济价值的财产权,而且须有让与性。不具有让与性的财产权利也不能成为质权的标的。例如,继承权虽也是以财产为内容的财产权,但由于继承权不能让与,无变价的可能,因而不能成为权利质权的标的。3、须为适于设质的权利。虽为有让与性的财产权,但不适于设定质权的权利,也不能成为权利质权的标的。我国法律的规定,在不动产物权上设定的担保权为抵押权,不为质权,因此,不动产物权不能成为质权的标的。一、权利质权标的的要件有哪些1、权利质权标的的要件有,票据;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股
    2023-04-06
    237人看过
  • 回迁房的产权性质
    回迁房就是发展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户的房子;商品房就是由发展商自己出售的房子。每一个楼盘基本都有回迁房,一般回迁房的售价都普遍低于商品房的售价。回迁房与商品房一样,都有房产证,有房产证的回迁房是可以上市交易的。没房产证的,回迁户手持的是购房合同,无法上市交易。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提出的住房标准,两居为56平方米,三居为80平方米等,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这些规定早已不适应市场的发展,所以这个标准已不再执行。对于危改回迁房屋,按照原住房面积标准进行安置。如果回迁房的建筑面积与原建筑面积相同的,按照当年房改成本价,扣除工龄、调节因素、教师优惠等因素计算。回迁房的建筑面积超过原建筑面积,但未超过人均15平方米的,超出部分按照房改成本价计算,不再扣除工龄等因素。回迁房的建筑面积超出人均15平方米的,超出部分按照当地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购买。对于人均面积不足5平方米的住房困难户,按照人均建筑面积5平方米标
    2023-07-03
    170人看过
  • 集资房和商品房性质有什么区别
    一般由国有单位出面组织并提供自有的国有划拨土地用作建房用地,国家给予减免部分了税费,由参加集资的职工部分或全额出资建设,房屋建成后归职工,不对外出售。产权也可以归单位和职工共有,在持续一段时间后过渡为职工个人,属于经济适用房的一种。如果产权已完全过户到职工手中可以买卖,卖方需要比商品房多交1%的土地出让金,这样买方买到手后也就是商品房了。而如果产权未完全过户到职工手中,那么需要该职工与其所在单位协商,让其职工完全拥有此产权否则不得过户。集资房则是通过单位、社会团体组织、住宅合作社来组织建设的,主要是为了解决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既定范围的中低收入家庭的住宅问题,采用的是先集资后建房的形式,是一种非市场行为,不存在买卖与经营关系。一、买卖集资房有什么风险1、集资房不能在市场上自由转让的情形集资房是企事业单位为了解决内部职工的住房问题,企事业单位以拥有的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和部分资金将及部分向内部职工
    2023-03-11
    94人看过
  •  债权凭证的性质有哪些?
    债权凭证是在法院执行过程中发放的,没有严格的审判程序。当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现有财产经强制执行后仍不足清偿债务时,法院向当事人发放债权凭证。债权凭证是法院向当事人发放的法律文书,具有法律效力。在权利人有证据证明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时,可以根据该债权凭证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债权凭证的内容是债权人据以申请执行的法律依据。债权凭证的特点是:1、债权凭证是在法院执行过程中发放的,2、它没有严格的审判程序。2、债权凭证是在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现有财产经强制执行后仍不足清偿债务时发放的。3、债权凭证是法院向当事人发放的法律文书,具有法律效力,在权利人有证据证明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时,可以根据该债权凭证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4、债权凭证的内容是债权人据以申请执行的法律依据。债权凭证效果债权凭证是指债权人为证明其债权而向债务人出具的凭证,具有证明债权、具有法律效力等特点。债权凭证的效力主要表现在以下几
    2023-11-16
    195人看过
  • 工厂集资房属什么性质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工厂的集资房屋是属于经济适用住房的组成部分,其建设标准、优惠政策、供应对象、产权关系等适用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规定。《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上述规定应在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合同中予以载明,并明确相关违约责任。第三十五条单位集资合作建房是经济适用住房的组成部分,其建设标准、优惠政策、供应对象、产权关系等均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规定严格执
    2023-04-30
    353人看过
  • 按房产性质说房屋类型有哪些
    (一)权以及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其客体包括房地产管理部门直管的国有房屋,国家机关、全民所有制单位、军队使用的国有房屋和其他国家所有的房屋,以及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拥有所有权的房屋。(二)私有房产,即公民个人房屋所有权。其客体是我国公民,包括华侨、侨眷、归侨、港澳台同胞拥有的私人房屋。(三)中外合资房产,即中外合资房屋所有权。其客体是我国政府、企业与外国政府、企业或个人共同投资拥有的房屋。(四)外资房产,即外资房屋所有权。其客体是外国政府、企业、社会团体、国际性机构及外国人、无国籍人在我国境内所拥有的房屋。(五)其他房产。其客体是不可归于以上种类房产的房屋,如宗教组织拥有的房屋。一、普通住宅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一般大家都知道商品房产权年限的年限是70年,让很多人都担心,那我么岂不是一直也没有一套完全属于自己的住房,即使买房了还不是等于找了个长期的租房,只不过时间长一点而已。这是错误的,其实所谓
    2023-06-24
    30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什么是集资房和福利房,福利房和单位集资房,产权性质有哪些不同?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2-05
      集资房,一般由国有单位使用国家划拨土地用作建房用地,国家予以减免部分税费,由参加集资的职工部分或全额出资建设,房屋建成后归职工个人所有,不对外出售。产权也可以归单位和职工共有,在持续一段时间后过渡为职工个人所有,属于经济适用房的一种。福利房,一般是由国有单位申请划拨国有土地并出资建设后分配给单位职工居住,房屋产权归单位所有。只有参加了集资建房的员工才有资格取得房产证。在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情况下,
    • 企业破产民间集资有哪些性质?
      广东在线咨询 2023-12-08
      民间集资尚不具备私募基金、私人钱庄等民间金融组织的专业化程度,风险特征比较明显。对未经社会公开宣传,在单位职工或亲友内部针对特定对象筹集资金的,一般不作为非法集资;资金主要用于生产经营及相关活动,行为人有还款意愿,能及时清退集资款项,情节轻微,社会危害不大的,可免予刑事处罚或不作为犯罪处理。
    • 集资房是什么意思, 集资房所建住房的权属是否也有特殊的权属性质?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2-11
      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承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进行住房建设的一种房屋。职工个人可按房价全额或部分出资,政府及相关部门用地、信贷、建材供应、税费等方面给予部分减免。集资所建住房的权属,按出资比例确定。个人按房价全额出资的,拥有全部产权,个人部分出资的,拥有部分产权。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统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
    • 非法集资性质性质认定标准有哪些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28
      《刑法》中与民间借贷行为有关的罪名包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高利转贷罪、非法经营罪等,以及与暴力催收有关的故意伤害、绑架勒索、非法拘禁等刑事犯罪。 ——非法集资的法律涵义 中国《刑法》中并没有“非法集资罪”。非法集资是对涉嫌触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高利转贷罪、非法经营罪、虚假广告罪,以及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等的统称。非法集资犯罪活动属典型的涉众型犯
    • 动产质权的特性有哪些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31
      一.质权的特性怎么体现的质权的特性从质押的发展历史来看,是为做早的担保物权,先于抵押而存在,后抵押才作为一种独立的担保物权分离出来,因此质押与抵押的特性非常类似(参见抵押部分第二目): (1)质权为担保物权,具有物权属性,其支配性体现在担保物的交换价值上,是为价值权。 (2)质权有从属性,包括成立上、移转上、消灭上的从属性。同时也有相对独立性,可以为未来的债权提供担保,虽然担保法没有规定这一点,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