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新修订的《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下称《条例》)正式发布,并将从明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失业女性生育当月可领取3倍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可申领求职补贴等都成为本次新规的亮点。
三大亮点
1、女性失业期间生育发3倍失业保险金
新修订的《条例》明确,规定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按月计发,此外,省政府可以结合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变动情况,适当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而失业保险金标准不得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条例》还规定了“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可以向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加发失业保险金,标准为生育当月本人失业保险金的3倍。”以广州现行标准为例,可一次性领取到3720元的津贴。
2、农民工也要缴纳失业保险费
目前,广东有超过2600万农民工。从明年7月起,包括农民工在内的职工也要以本人工资为基数,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费率缴纳失业保险费。对此,省人社厅方面也曾表示,此举可消除农民工与城镇职工的差异,保证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同样缴费、同等待遇。
《条例》中规定,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的农民工在失业后,要求不在参保地按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且不转移失业保险关系的,可以向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的,不再享受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以及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同时终止失业保险关系。此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标准将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3、失业人员求职创业都可获补贴
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同时,失业人员将可同时领取求职补贴,标准为本人失业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的15%,不足12个月的按照实际月数的平均缴费工资计算,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从次月开始,不再发放求职补贴。与现行规定相比,《条例》扩充了失业保险基金的支出范围,失业人员在求职、创业的过程中也将得到相应鼓励性补贴。
《条例》还规定,失业人员在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未满前重新就业,就业后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满3个月的,可以向原失业保险金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领取已经核定而尚未领取期限一半的失业保险金,不足一个月的部分按照一个月计算,并相应计算为领取期限。剩余的尚未领取期限与再次失业时的领取期限合并计算。
而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未满前选择“创业”的,可凭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及纳税证明,向原失业保险金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领取已经核定而尚未领取期限的失业保险金,并相应计算为领取期限。
农民也可领失业保险金
市劳保部门最新规定将符合条件的农村劳动力纳入就业服务管理就业登记不再只是城镇居民的“专利”,农民也可以享受这样的政策了。根据广州市劳动保障部门的最新规定,本市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且有转移就业愿望的农村劳动力,都可以办理求职登记,纳入就业服务管理。这样,符合条件的农村劳动力就可以凭《就业手册》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手续了。
最新出台的《广州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本市户籍、有转移就业愿望且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男16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女16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的农村劳动力,可到户籍所在地街(镇)、村(居)就业服务机构办理求职登记。但已灵活就业,且月均收入不低于本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或者从事自由职业并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以及无就业愿望的人员不在其内。
办理求职登记时,农村劳动力只要填写《广州市农村劳动力求职登记表》,连同户口簿、《广州市劳动力就业手册》交经办机构即可。初次领《广州市劳动力就业手册》人员,经办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向其发放《就业手册》,并记录求职信息。
据了解,《就业手册》是农村劳动力办理求职、就业登记和享受就业服务的凭证,实行一人一册。办理就业登记后,用人单位或个人可按规定凭《就业手册》及其他申报材料向有关部门申请享受就业扶持资助政策。农村劳动力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须在《就业手册》“解除劳动关系情况”页填写解除劳动关系及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并加盖公章;并在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停保手续后10日内,将《就业手册》退回农村劳动力本人。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农村劳动力,凭《就业手册》办理申领手续。
《就业手册》遗失后,农村劳动力可持户口簿、补发申请书及相片,到户籍所在地街(镇)、村(居)就业服务机构申请补发。经办机构核实相关材料后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补发,在《就业手册》上记录最近一次求职或就业登记情况。
《暂行办法》要求各级就业服务管理机构根据就业登记的情况,做好辖内农村劳动力就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培训等服务,定期开展情况摸查,着重做好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帮扶工作。市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要延伸到村(居)就业服务平台,实现全市劳动力供求信息共享。
-
解读广东新计生条例亮点
378人看过
-
失业保险条例具体广东
206人看过
-
广东失业保险条例女性失业生育可领3倍保险金
488人看过
-
广州市五险一金详细解读
391人看过
-
《工伤保险条例》2024年最新解读(上)
146人看过
-
广州失业保险办理时间及费用
291人看过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并促进其再就业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 失业保险基金除用于支付失业保险金以外,还要将部分资金用于... 更多>
-
事业单位工伤保险条例解读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5-09并没有事业单位工伤保险条例,你是事业单位下属的集体所有制的职工,应按企业职工工伤待遇执行。如你是2003年发生的工伤,且是当年由工伤认定部门认定的工伤应按劳动部1996年颁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执行,第二十二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应当退出生产、工作岗位,终止与企业的劳动关系,发给工伤伤残抚恤证件,并享受以下待遇: (一)按月发给伤残抚恤金,标准分别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九十至百
-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修正稿的解读广西在线咨询 2022-09-20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三名或者五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三十日。劳动能力鉴定
-
-
广州生育保险报销条件及比例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08广州生育保险报销条件及比例: 一、享受条件 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广州市户口职工,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二、发放标准 生育保险津贴:生完小孩五个月内办理,分别由女职工,男配偶所在单位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一)、女职工 1、生育津贴 以生育(流产)时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为基数按规定假期计发。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伤保险条例第22条解读湖南在线咨询 2022-09-10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安装配置辅助器具的,可以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辅助器具配置确认申请,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到签订工伤保险服务协议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安装配置。配置的辅助器具应当采用国内市场的普及型产品,所需费用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职工选择其他型号产品,费用高出普及型部分,由个人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