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15:55:10 321 人看过

一、票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值得注意的是,在台湾地区的票据法中规定,票据金额的中文大写和数码不一致时,以中文大写为准,而票据仍然有效。

(二)票据金额、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四条规定:“票据上的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伪造、变造票据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票据上有伪造、变造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票据上其他记载事项被变造的,在变造之前签章的人,对原记载事项负责;不能辨别是在票据被变造之前或者之后签章的,视同在变造之前签章。

(三)绝对必须记载事项未记载的,票据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汇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一)表明汇票的字样;

(二)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三)确定的金额;

(四)付款人名称;

(五)收款人名称;

(六)出票日期;

(七)出票人签章。汇票未记载前款规定事项之一的,汇票无效。

第七十六条规定:本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一)表明本票的字样;

(二)无条件支付的承诺;

(三)确定的金额;

(四)收款人名称;

(五)出票日期;

(六)出票人签章。本票上未记载前款规定事项之一的,本票无效。

第八十五条规定:支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一)表明支票的字样;

(二)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三)确定的金额;

(四)付款人名称;

(五)出票日期;

二、票据行为无效的因素

票据行为无效的因素:票据行为无效是指票据行为本身因不符合票据法规定的要件而不产生票据效力。具体来说,指出票、背书、承兑、保证诸行为中的单个或数个行为无效。根据票据行为独立性原理,某一票据行为无效并不影响其他票据行为的效力。除出票时的形式欠缺情形外,其他票据行为无效,不会影响整个票据的效力。(一)被保证的票据债务自始不存在;(二)被保证的票据债务,因其所赖以发生的票据行为在形式上不完备而无效;(三)票据保证行为本身在形式上不完备。

三、票据无效怎么办?有补救方法吗

一、挂失止付

挂失止付是指失票人将丧失的票据情况通知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由接受通知的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审查后暂停支付的一种方式。只有确定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的票据丧失时,才可以进行挂失止付,具体包括已承兑的商业汇票、支票、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以及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四种。挂失止付并不是票据丧失后采取的必经措施,而只是一种暂时的预防措施,最终要通过申请公示催告或提起普通诉讼来保护其权益。

二、公示催告

公示催告,是指在票据丧失后由失票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的申请,请求人民法院以公告方式通知不确定的利害关系人限期申报权利,逾期未申报者,则由法院通过除权判决宣告所丧失的票据无效的一种制度或程序。

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的3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公示催告的主体必须是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的最后持票人,失票人不知道票据的下落,利害关系人也不明确。

三、普通诉讼

普通诉讼是指丧失票据的人为原告,以承兑人或出票人为被告,请求法院判决其向失票人付款的诉讼活动。如果与票据上的权利有利害益关系的人是明确的,无须公示催告,可按一般的票据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9日 12: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票据无效相关文章
  • 支票无效的情形
    一、支票无效的情形1、欠缺法定必要记载事项或者不符合法定格式的《票据法》第九条规定票据上的记载事项必须符合本法的规定。票据金额、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对票据上的其他记载事项,原记载人可以更改,更改时应当由原记载人签章证明。《票据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汇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一)表明汇票的字样;(二)无条件支付的委托;(三)确定的金额;(四)付款人名称;(五)收款人名称;(六)出票日期;(七)出票人签章。汇票上未记载前款规定事项之一的,汇票无效。《票据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本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一)表明本票的字样;(二)无条件支付的承诺;(三)确定的金额;(四)收款人名称;(五)出票日期;(六)出票人签章。本票上未记载前款规定事项之一的,本票无效。《票据法》第八十五条规定:支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一)表明支票的字样;(二)无条件支付的委托;(三)确定的金额;(四)付款人名称
    2023-06-05
    430人看过
  • 票据需要保全的情形有哪些
    1、不履行约定义务,与票据债务人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票据当事人所持有的票据;2、持票人恶意取得的票据;3、应付对价而未付对价的持票人持有的票据;4、记载有“不得转让”字样而用于贴现的票据;5、记载有“不得转让”字样而用于质押的票据;6、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规定有其他情形的票据。律师补充:在票据诉讼中,负有举证责任的票据当事人应当在一审人民法院法庭辩论结束以前提供证据。因客观原因不能在上述举证期限以内提供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以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延长的期限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人民法院在审理、执行票据纠纷案件时,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票据,经当事人申请并提供担保,可以依法采取保全措施或者执行措施:(一)不履行约定义务,与票据债务人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票据当事人所持有的票据;(二)持票人恶意取得的票据;(三)应付对价
    2023-05-06
    293人看过
  • 票据权利瑕疵的情形有哪些
    票据权利的瑕疵的四种情况:伪造、变造、更改、涂销。(1)伪造,就是一种无中生有的行为,是指假冒他人的名义为票据行为。伪造的后果:伪造人不负票据责任,被伪造人不负票据责任,但不影响在票据上真正签章人票据责任的承担,而作为伪造人要承担民事的、刑事的责任。《票据法》第14条规定,票据上的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伪造、变造票据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票据上有伪造、变造的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2)变造,不同于票据的更改。二者的区别在于是否有变动的权限,如果是原记载人或者有权更改人,其有变动权限,他的变动就是“更改”;如果不是原记载人或者无权更改者,就没有变动的权限,他的变动就是“变造”。变造的后果:《票据法》第14条第3款规定,票据上其他记载事项被变造的,在变造之前签章的人,对原记载事项负责;在变造之后签章的人,对变造之后的记载事项负责;不能辨别是在
    2023-05-01
    81人看过
  • 票据权利消灭的情形有哪些
    有以下六种情形:一、正确付款:正确付款是票据权利绝对消灭的原因之一。二、清偿追索:清偿人如果为最终债务人时,清偿追索可以消灭全部票据权利,为票据权利的绝对消灭情形之一;清偿人如果还有前手和最终债务人可以发生再追索时,票据权利仅部分消灭,为票据权利相对消灭的情形之一。三、票据时效届满:即持票人在票据时效内对相应的票据债务不行使票据权利的,时效届满后该票据权利消灭。四、保全手续欠缺:即不依期进行承兑提示、付款提示和作成拒绝证明的持票人,丧失对前手的追索权。但付款人或承兑人对该持票人仍应负责,所以保全手续欠缺是票据权利相对消灭的情形之厂。五、除权判决:即判决公示催告的票据消灭票据权利,并由原票据权利人恢复票据权利。此种票据权利的消灭为相对消灭。六、善意取得:即票据丧失后被他人善意取得的,善意取得人享有票据权利,而失票人或原票据权利人丧失该票据权利。该票据权利的消灭也属于相对消灭。
    2023-05-01
    468人看过
  • 票据无效签章有哪些
    票据无效签章是票据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上不符合票据法以及下述四项规定的,该签章不具有票据法上的效力。一、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和银阿行汇票、银行本票的出票人在票据上未加盖规定的专用章而加盖该银行的公章,签章人应当承担票据责任。二、支票的出票人在票据上未加盖与该单位在银行预留签章一致的财务专用章而加盖该出票人公章的,签章人承担票据责任。三、票据违反规定加盖银行部门印章代替专用章,付款人或者代理人对此票据付款的,应当承担责任。四、票据的背书人、承兑人、保证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票据法以及《票据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的,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票据上签章,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人民法院对票据上其他签章效力的认定。
    2023-06-06
    446人看过
  • 无效投标的情形有哪些,依据是什么
    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并进行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组成。资格预审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一、投标废标后果废标对公司没有任何影响的。废标是指政府采购中出现报名参加或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存在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投标报价均超过预算、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情形时,招标采购单位作出来的全部投标无效的处理。构成条件:1、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2、采购的公正性受到影响。3、投标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4、采购任务取消。招标项目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原因及时
    2023-02-25
    128人看过
换一批
#票据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票据无效是指票据因不具备票据法规定的形式要件而缺乏票据上的法律约束效力,此时,所有的票据行为人均自始不承担票据责任,持票人也自始没有票据权利。 票据金额、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绝对必须记载事项未记载的,票据无效。 ... 更多>

    #票据无效
    相关咨询
    • 票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哪些情况下票据无效,票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03
      根据相关规定,以下六种情形会导致票据无效:(1)根据《票据法》第7条、《支付结算办法》第24条规定,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规定的,票据无效。如单位出票人签章仅有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经办人名章,或者单位印章非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票据无效。(2)根据《票据法》第8条规定,票据金额大、小写未同时记载或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票据无效。(3)根据《票据法》第9条规定,票据的出票日期、
    • 票据买卖无效的情形有哪些,票据买卖无效的情形有哪些,该如何处理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06
      票据作为买卖合同的支付手段,具有融资、汇兑、信用等功能,是代表一定数量货币请求权的有价证券。那么票据买卖无效的情形是什么呢。 票据买卖无效的情形: 1、倒卖票据行为 倒卖是市场经济常见的交易行为,票据持有人低价买入高价卖出以赚取差额利润,但票据本事为了保障买卖合同支付价款的实现,而不是一种单纯的盈利工具,关系着市场经济秩序,我国禁止倒卖票据。因此即使是具有法定资质的机构,只要实施了倒卖票据的行为都
    • 票据买卖无效的情形?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23
      票据作为买卖合同的支付手段,具有融资、汇兑、信用等功能,是代表一定数量货币请求权的有价证券。那么票据买卖无效的情形是什么呢。票据买卖无效的情形: 1、倒卖票据行为倒卖是市场经济常见的交易行为,票据持有人低价买入高价卖出以赚取差额利润,但票据本事为了保障买卖合同支付价款的实现,而不是一种单纯的盈利工具,关系着市场经济秩序,我国禁止倒卖票据。因此即使是具有法定资质的机构,只要实施了倒卖票据的行为都构成
    • 票据买卖无效的情形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03
      票据买卖无效的情形: 1、倒卖票据行为倒卖是市场经济常见的交易行为,票据持有人低价买入高价卖出以赚取差额利润,但票据本事为了保障买卖合同支付价款的实现,而不是一种单纯的盈利工具,关系着市场经济秩序,我国禁止倒卖票据。因此即使是具有法定资质的机构,只要实施了倒卖票据的行为都构成犯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签发空头支票、冒用他人票据,数额较大破坏市场秩序的构成票据诈骗罪。 2、私下票据买卖行为生活中,常常
    • 票据的买卖无效的情形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1-14
      票据买卖无效的情形: 1、倒卖票据行为倒卖是市场经济常见的交易行为,票据持有人低价买入高价卖出以赚取差额利润,但票据本事为了保障买卖合同支付价款的实现,而不是一种单纯的盈利工具,关系着市场经济秩序,我国禁止倒卖票据。因此即使是具有法定资质的机构,只要实施了倒卖票据的行为都构成犯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签发空头支票、冒用他人票据,数额较大破坏市场秩序的构成票据诈骗罪。 2、私下票据买卖行为生活中,常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