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医疗机构新办执业登记如何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14 11:05:47 150 人看过

一、桂林医疗机构新办执业登记如何规定

(一)有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二)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

(三)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四)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

(五)有相应的规章制度;

(六)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桂林医疗机构新办执业登记办理材料

1.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

2.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

3.法定代表人及负责人身份证,委托办理的还须提交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

4.房屋建筑设计或业务用房平面图

5.主要仪器设备清单目录

6.管理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

7.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各科室负责人名单

8.房屋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

9.医师、护士以及执业药师注册申请材料

10.消毒供应设施配置和医疗废弃物的处置方案

三、桂林医疗机构新办执业登记办理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1994年8月29日卫生部令第35号发布,自1994年9月1日起施行,2017年2月21日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12号修改)35号

第八十九条各级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条件和本细则以及当地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对管辖范围内各类中医、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医疗机构行使设置审批、登记和监督管理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4日 19: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医疗机构相关文章
  • 桂林执业药师注册如何规定
    一、桂林执业药师注册怎么规定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2009年1月29日予以修改)附件第355项:执业药师注册,实施机关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2、《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全国执业药师资格注册管理机构,人事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对执业药师注册工作有监督、检查的责任。二、桂林执业药师注册的办理材料1、《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申请表》2、《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核验原件)3、身份证(核验原件)4、《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近期两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1张6、县级以上(含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7、执业单位合法开业的证明(即:《药品经营许可证》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023-05-18
    209人看过
  • 高州医疗机构执业注销登记办理手续
    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本事项网上办理流程如下: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茂名市高州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服务窗口或业务科室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
    2023-05-28
    213人看过
  • 景德镇市医疗机构新办执业登记需要什么资料
    一、景德镇市医疗机构新办执业登记需要什么资料1、《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注册书》(原件);2、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复印件,须出示原件审核);3、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使用证明(房产证或已经公证的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须出示原件审核);4、标明比例的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原件复印件);5、验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原件复印件);6、医疗机构规章制度(原件);7、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以及各科室负责人名录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须出示原件审核);8、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一致的,提交法定代表人签字表、任职证明原件。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不一致的,另外须补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个人履历、劳动用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9、省卫生厅规定应提交的其他资料。二、景德镇市医疗机构新办执业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登记机关在受理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申请后,应当
    2023-05-14
    235人看过
  • 南昌市医疗机构新办执业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南昌市医疗机构新办执业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公布,666号修订)第十三条国家统一规划的医疗机构的设置,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决定。第十五条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第十七条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由批准其设置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按照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设置的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由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登记机关在受理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申请后,应当按照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条件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时限进行审查和实地考察、核实,并对有关执业人员进行消毒、隔离和无菌操作等基本知识和技能的现场抽查考核。经审核合格的,发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审核不合格的,将审核结果和不予批准的理由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二、南昌市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申请条件无刑事犯罪的合法公民。其中医疗机
    2023-05-18
    335人看过
  • 桂林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在哪办理
    一、桂林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在哪办理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桂林市政务服务中心三层E区无差别全科受理11-26号窗口二、桂林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受理条件有哪些(一)有明确的医疗美容诊疗服务范围;(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设置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设置专科医院,还应同时达到以下要求:(一)现有医疗资源不能满足该专科医疗服务需求;(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对该类专科医院作出规划;(三)名称符合医疗机构命名基本原则和规定;(四)具有二级以上规模,专科特点明显,能够辐射一定区域;(五)具有稳定的学科带头人和技术团队,能够提供与其级别相适应的专科医疗服务;(六)该专科具有完整、科学的基础理论体系,技术成熟且安全有效,符合医学伦理道德。医疗废物、污水、污物、粪便处置方案合理。组织机构、人员配备、仪器设备配置等符合国家规定的同类医疗机构基本标准。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
    2023-05-18
    398人看过
  • 桂林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收费吗
    一、桂林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收费吗不收费二、桂林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1.根据《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2005年司法部令第96号公布,2005年9月30日实施)第十二条个人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品行良好的公民;(二)具有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相关的行业执业资格或者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五年以上;(三)申请从事经验鉴定型或者技能鉴定型司法鉴定业务的,应当具备相关专业工作十年以上经历和较强的专业技能;(四)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行业有特殊规定的,应当符合行业规定;(五)拟执业机构已经取得或者正在申请《司法鉴定许可证》;(六)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司法鉴定工作需要。2.根据《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审核登记评审办法》(司发通【2016】101号)第四条申请从事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业务的法人
    2023-05-18
    408人看过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如何办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办理的流程是:向县卫生局提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申请报告,并提供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等相关的资料。若是审核通过的,则卫生局就会发放许可证。一、非法行医的赔偿标准是哪些非法行医的赔偿标准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二、医疗纠纷找谁处理医疗纠纷的处理方式如下:1.医疗纠纷发生后,当事科室负责人及当事人应积极做好解释工作,以利纠纷及时解决。当患者或家属不能理解或接受时,当事人可以自愿填写医疗纠纷处理委托书,科主任签署意见,委托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处理。2.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人员对医疗纠纷进行调查
    2023-02-04
    499人看过
  • 阜新市医疗机构校验执业登记条件是什么
    一、阜新市医疗机构校验执业登记条件是什么办理校验的受理条件:(一)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二)校验期满前3个月二、阜新市医疗机构校验执业登记办理材料1.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2.特殊医疗技术项目开展情况3.校验期内接受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检查、指导结果及整改情况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5.诊疗科目、床位(牙椅)执业登记项目以及卫生技术人员(花名册)、业务科室和大型医用设备变更情况6.校验期内发生的医疗民事赔偿(补偿)情况(包括医疗事故)以及卫生技术人员违法违规执业及其处理情况7.各年度工作总结三、阜新市医疗机构校验执业登记办理依据【行政法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2月26日国务院令第149号,2016年2月6日国务院令第666号修改)第二十二条床位不满100张的医疗机构,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每年校验1次;床位在100张以上的医疗机构,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每3年校验1
    2023-05-18
    428人看过
  • 天津蓟州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变更--执业登记办理前提是什么
    一、办理条件a)有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b)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c)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d)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e)有相应的规章制度。f)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申请条件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修订)第16条;二、办理地点办理地点:蓟州区滨河西街5号三、办理材料
    2019-10-10
    485人看过
  • 桂林公证机构设立批准如何规定
    一、桂林公证机构设立批准怎么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九条:设立公证机构,由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批准后,颁发公证机构执业证书。2、《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设立公证机构,由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组建,逐级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审批。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审核,作出批准设立或者不予批准设立的决定。对准予设立的,颁发公证机构执业证书;对不准予设立的,应当在决定中告知不予批准的理由。批准设立公证机构的决定,应当报司法部备案。二、桂林公证机构设立批准的办理材料1、公证机构设立申请表2、设立公证机构的组建报告3、拟任公证员简历、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获得公证员资格的证明材料4、拟推选的公证机构负责人情况说明5、开办资金证明6、办公场所证明三、桂林公证机构设立批准办理的流程1、公证机构提
    2023-05-18
    304人看过
  • 桂林演出经纪机构变更如何规定
    一、桂林演出经纪机构变更如何规定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演出经纪机构设立的实施条件为:1.有3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2.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资金。二、桂林演出经纪机构变更需要什么资料1、演出经纪机构申请登记表;2、变更后的营业执照;3、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4、原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正副本。三、桂林演出经纪机构变更法律依据是什么《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六条文艺表演团体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应当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专职演员和器材设备,并向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演出经纪机构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应当有3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和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资金,并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文化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批准的,颁发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不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四、桂林演出经纪机构变更什么时间办周一至
    2023-05-18
    72人看过
  • 桂林仲裁委员会注销登记如何规定
    一、桂林仲裁委员会注销登记如何规定1、《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第五条仲裁委员会变更住所、组成人员,应当在变更后10日内向登记机关备案,并向登记机关提交与变更事项有关的文件。第六条仲裁委员会决议终止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第七条登记机关应当自收到本办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的文件、证书之日起10日内,对符合终止条件的仲裁委员会予以注销登记,收回仲裁委员会登记证书。2、《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条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二、桂林仲裁委员会注销登记需要什么资料1、注销登记申请书2、组建仲裁委员会的市的人民政府同意注销该仲裁委员会的文件3、清算报告4、仲裁委员会登记证书三、桂林仲裁委员会注销登记办理地点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司法厅窗口
    2023-05-14
    86人看过
  • 桂林电视台广告发布登记如何规定
    一、桂林电视台广告发布登记如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九条: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从事广告发布业务的,应当设有专门从事广告业务的机构,配备必要的人员,具有与发布广告相适应的场所、设备,并向县级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广告发布登记。《广告管理条例》第六条:经营广告业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本条例和有关法规的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分别情况办理审批登记手续:(一)专营广告业务的企业,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二)兼营广告业务的事业单位,发给《广告经营许可证》;(三)具备经营广告业务能力的个体工商户,发给《营业执照》;(四)兼营广告业务的企业,应当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二、桂林电视台广告发布登记的受理条件根据《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2016年11月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9号公布,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第四条规定:办理广告发布登记,应当具备下列
    2023-05-18
    343人看过
  • 抚顺市医疗机构注销执业登记怎么办理
    一、抚顺市医疗机构注销执业登记怎么办理1.申请。申请人向卫生局提交申请材料。(1工作日)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3工作日办结)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决定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3工作日办结)4.领取结果。(1工作日办结)二、抚顺市医疗机构注销执业登记法律依据节选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2月26日国务院令第149号,2016年2月6日国务院令第666号修改)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歇业,必须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经登记机关核准后,收缴《医
    2023-05-18
    172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 医疗机构免责的条件主要有患者在诊疗活动中,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限于当时的... 更多>

    #医疗机构
    相关咨询
    • 医疗机构执业管理办法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49号1994年2月26日)第十五条:“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第十七条:“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由批准其设置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按照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设置的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由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设置的为内部职工服务的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的执业
    • 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如何处罚?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6-11
      第二种情形是针对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行为。个人开办私立医院或者私立诊所,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方能开展诊疗活动。该项规定主要打击一些非法诊所,如“地下性病诊所”等。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单位不能成为非法行医罪的主体。
    • 桂林医疗保险如何报销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01
      医保报销一般情况都是对在特殊情况下,不能通过在医院直接刷医保卡来结算医疗费用的,参保人在发生与医院通过个人先行垫付的医疗费用,可以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零星报销。办理零星报销时,一般需要参保人事先准备好以下医疗保险报销证明材料: 1、医疗费用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原件与复印件; 3、其他相关医疗文书和证明材料: (1)门诊就诊(抢救)的,提供病历原件及复印件。 (2)住院就诊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医疗卫生机构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16
      市和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社会医疗机构的主管部门,依法行使下列监督管理职权:(一)负责社会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执业登记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校验;(二)对社会医疗机构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三)对社会医疗机构聘用的医疗卫生技术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考核;(四)负责组织对社会医疗机构的评审;(五)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给予处罚。
    • 医疗机构的名称由登记机关核定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23
      医疗机构的名称由登记机关核定,在规定范围内享有专用权。医疗机构应使用一个名称,确有需要使用两个以上名称者,应经登记机关批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置的医疗机构,以相应的行政区划名称作为识别名称,并分别由省、市、州、县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卫生行政部门核准。冠以机关、企事业单位名称的医疗机构,由其主管部门审批,报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核准。个人、合伙设立的医疗机构不得冠以行政区划名称。使用国际组织名称,以及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