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考验期满,依法应当执行刑罚的,将刑罚执行;刑罚已经执行的,不再执行刑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1 20:42:17 334 人看过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新刑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怎么判

1、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量刑,要看吸收的金额及情节,一般量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2、法律根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4日 17: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缓刑相关文章
  •  缓刑罪犯的刑罚执行规定
    根据《刑法》规定,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未成年罪犯可以被宣告缓刑。如果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其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应当宣告缓刑:1、初次犯罪;2、积极退赃或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3、具备监护、帮教条件。根据《刑法》规定,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未成年罪犯可以被宣告缓刑。如果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其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应当宣告缓刑:1、初次犯罪;2、积极退赃或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3、具备监护、帮教条件。 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的情形有哪些?缓刑是一种刑罚,但不是所有被判处缓刑的罪犯都会再次犯罪。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的情形包括:1. 缓刑考验期满,被宣告缓刑的罪犯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符合刑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2. 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服从缓刑考验机关的管理,没有违反缓刑考验的规定。3. 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积极进行劳动或
    2023-08-31
    370人看过
  • 判处缓刑还执行刑罚吗
    缓刑,全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法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一、缓刑考验期内可以出国吗可以。判缓刑的人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出国出境是可以的,但需要批准。另外,在缓刑考验期内,犯罪分子还需要遵守相应的规定,否则的话就有可能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
    2023-03-03
    402人看过
  • 缓刑期间算不算刑罚执行期间
    缓刑期间不属于刑罚执行期间。缓刑犯在缓刑期间没有执行原判刑罚,缓刑期间只是考察其是否需要执行原判决的刑罚,缓刑期满只意味着原判刑罚不再执行,不是刑罚执行完毕。一、判5年缓刑3年需要坐牢吗不用坐牢的。有期徒刑缓刑是在宣布刑开始时实行缓刑,本处三年就是宣布刑,五年就是缓刑。缓刑期间不违反《刑法》第77条规定,缓刑期满宣告刑就不用再执行了。有期徒刑5年缓刑3年”的意思是罪犯判有期徒刑5年缓3年就是有期徒刑的刑期是5年,考察期(缓刑期)是3年。如果在在这期间无犯罪或者被发现新罪,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如果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时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裁判宣告之前还有其他罪无裁判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裁判,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限定,决定执行的刑罚。二、哪些情况缓刑能有条件地变更缓刑有条件地变更有两种情况,一是罪犯在
    2023-03-15
    72人看过
  • 我国缓刑刑罚如何执行?
    一、缓刑刑罚如何执行?在缓刑考验期内,由公安机关对被宣告缓刑的罪犯进行考察,由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因为缓刑犯不关押而放到社会上,如果该犯原来有工作的还要回原单位继续工作或者回到农村参加生产劳动,基层组织如街道、居委会或者村委会以及其所在的单位,应当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管理好缓刑犯。因为这些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了解犯罪分子的实际表现,有利于对其进行考察教育。拘役的缓刑考验期为原来判处的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不能少于两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为原来判处的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不能少于1年。在缓刑考验期内,如果被缓刑的罪犯没有再犯新罪也未违反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又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原判决,对该犯罪分子新犯的罪或者发现的漏罪作出判决,数罪并罚重新决定对其执行的刑罚。如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
    2024-01-11
    138人看过
  • 刑罚执行标准
    盗窃罪的立案标准就是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七旬孤寡老人好打牌多次盗窃销赃被刑拘近日,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张某某,1946年1月10日生,岳阳人,现居衡阳,十几年前与妻子离婚,一双儿女均跟随母亲,张某某一直一个人生活。近年,因为年事已高,无经济来源,又身患心脏病、高血压等疾病,且平时爱好打麻将,遂经常盗窃他人电动车试图销赃取得钱财。经查,张某某先后于2012年6月,张某某盗窃一辆价值2520元人民币的金大牌电动车,后在其藏匿的地点追回电动车并返还给被害人,因被害人体谅其年事已高,生活困难,且电动车已经追回,答应对其宽大处理,又因为其
    2023-07-07
    217人看过
  • 刑罚未执行能否算累犯,什么是刑罚的执行
    一、刑罚未执行能否算累犯认定累犯的条件之一是前罪释放或者特赦5年内再犯罪,如果刑罚未执行的,不构成累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二、什么是刑罚的执行(一)、是将刑罚付诸实施的一项刑事司法活动。他是国家对犯罪的侦察、审判、执行刑事司法活动的最后环节,这一环节是对犯罪分子实施刑法惩罚的具体施行环节;(二)、执行的前提和基础是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所确定的刑罚,刑罚执行机关对犯罪人执行刑罚的依据必须是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书和裁定书所确定的刑罚。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书和裁定书是指:1、已过法定期限而未提起上诉、抗诉的判决和裁定;2、终审的判决和
    2023-06-21
    188人看过
  • 执行缓期刑的刑罚是什么意思?
    缓期徒刑是缓期执行法院判决的意思。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一、缓刑期满后怎么办缓刑到期如果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则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如果缓刑到期后,发现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则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如果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也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二、开庭没收监会缓刑吗可以取保候审,说明情节相对轻微,有的则是已经获得受害方的谅解。最重要的是,取保候审说明不会发生社会危害。所以在量刑时,完全可以判缓刑,不用关进去的。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
    2023-03-12
    375人看过
  • 死刑缓期执行能否降低刑罚?
    死缓可以减刑。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无故意犯罪的,二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有重大立功的,二年期满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后执行死刑、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重新计算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死缓怎么减刑死缓,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还有就是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条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
    2023-07-11
    286人看过
  • 刑罚执行概述
    刑罚执行,是指有行刑权的司法机关将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所确定的刑罚付诸实施的刑事司法活动。刑罚执行具有的特征是:一、是将刑罚付诸实施的一项刑事司法活动。他是国家对犯罪的侦察、审判、执行刑事司法活动的最后环节,这一环节是对犯罪分子实施刑法惩罚的具体施行环节;二、执行的前提和基础是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所确定的刑罚,刑罚执行机关对犯罪人执行刑罚的依据必须是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书和裁定书所确定的刑罚。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书和裁定书是指:1、已过法定期限而未提起上诉、抗诉的判决和裁定;2、终审的判决和裁定;3、最高人民法院和由最高人民法院授权的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判决,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人民法院的判决在生效前一律不准交付执行。三、执行的主体机关是国家有权行刑的司法机关,这些机关分别执行不同的刑罚:1、监狱,是刑罚执行的专门机关,负责执行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刑罚的执行;
    2023-06-11
    126人看过
  • 缓刑期间能否执行原判刑罚?
    不能。从缓刑的适用条件上来看,缓刑期内又犯罪的缓刑撤销后不应再适用缓刑。缓刑罪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又犯新罪,证实其不能经受缓刑期间的考验,已经从事实上证明了其再犯罪的危险,如果仍对其适用缓刑,则明显有“纵容犯罪”之嫌,且其所居住的社区群众亦会对司法公信力产生怀疑。故意伤害罪能不能判缓刑故意伤害罪能判缓刑。判缓刑的标准:1、对于十八岁以下、孕期、孕妇和七十五岁以上的人,应当宣告缓刑;2、犯罪情节轻微,没有造成不利影响的;3、对自己做过任何不好的行为有悔改表现的;4、不会再有任何犯罪的危险的;5、宣告缓刑对身边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2023-07-03
    202人看过
  • 假释考验期算不算执行刑罚的时间
    一、假释考验期算不算执行刑罚的时间假释的执行期限规定如下:对于有期徒刑罪犯而言,其假释期限将等于尚未执行完毕的刑期;而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来说,其假释期限则为10年。在假释期间内,未曾违反任何法律法规且未再犯新罪的罪犯,当假释考验期届满时,便可视为原判决刑罚已得到完全执行,并且应公开宣布这一结果。《刑法》第八十三条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二、假释考验期是否计入刑期假释一般不计入刑期的。假释考验期,假释是对符合假释法定条件的犯罪分子附条件的提前释放,在刑期执行完毕之前对获得假释的罪犯制定一定期限的考察,这段期限就是假释考验期。根据《刑法》第83条第2款的规定,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一般来说,假释考验期间,不计入刑罚执行的期间。《刑法》第八十三条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
    2024-04-13
    486人看过
  • 刑罚执行监督
    刑罚执行的原则,是刑罚执行机关在执行刑罚的过程中必须遵循的、保证刑罚目的得以实现的准则。关于刑罚执行的原则,理论上有不同看法,概括起来有:合法性原则、教育性原则、人道主义原则、个别化原则、社会化原则、经济性原则、效益性原则等。根据刑法规定的刑种内容,以及监狱法规定的刑罚执行原则,我们认为,刑罚执行必须遵循以下原则:(1)合法性原则。刑罚执行必须合法:执行机关必须是合法的刑罚执行机关;刑罚执行的依据必须是人民法院具有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与裁定;刑罚执行的内容与方法必须严格依据刑法的规定;刑罚执行的程序必须符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2)惩罚和改造相结合、教育和劳动相结合的原则。刑罚执行既不能只讲惩罚与劳动,也不能只讲改造与教育;惩罚是改造的前提,改造是惩罚的目的;劳动是教育的手段,教育是劳动的目的。因此,应当将惩罚和改造相结合、教育和劳动相结合。所以,监狱法规定,监狱应根据罪犯的需要,组织罪犯从事
    2023-06-11
    407人看过
  • 刑罚执行期间的并罚规则
    一般情形下,数罪的并罚直接以上述规则处理,关键的问题是对于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期间又发现漏罪或者又犯新罪的并罚方法,因为此时本罪已经被依法判决并执行了一定时间,与另罪的并罚就涉及对该已经执行的刑期如何处理的问题。对此,《刑法》第70条、第71条作了规定,分别适用先并(加)后减与先减后并(加)的方法。这两种方法区别点在于看在刑罚执行期限间所发现的犯罪是漏罪还是新罪:如果是漏罪,即判决宣告以前实施而未被判决的犯罪,应适用先并后减的并罚方法。也就是说,漏罪并罚——先并之后再减去已执行过的刑期,从而确定出此时(即发现漏罪而进行并罚时)仍须执行的刑罚或刑期幅度;如果是新罪,即在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期间所犯的罪行,应该适用先减后并的并罚方法,即先减去已经执行过的刑期,再用余刑与新罪之刑进行并罚,得出的结果就是此时(即因犯新罪而进行并罚时)仍须执行的刑罚或刑期幅度。该规则设计的意义在于对新罪并罚的结果体现
    2023-06-11
    494人看过
  •  如何进行刑罚的执行?
    管制刑罚的规定如下:执行管制刑罚的人, 必须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 并且接受监督。除非经过执行机关的批准, 否则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必须按照执行机关的规定向其报告自己的活动。必须遵守执行机关会客的规定。管制刑罚的规定如下:1.执行管制刑罚的人,必须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并且接受监督。2.除非经过执行机关的批准,否则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3.必须按照执行机关的规定向其报告自己的活动。4.必须遵守执行机关会客的规定。5.如果离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必须向执行机关报告,并获得批准。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与同工同酬。 管 制 罪 犯 的 人 身 自 由 限 制被管制罪犯的义务包括以下几点:首先,要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其次,如果需要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必须得到执行机关的批准;第三,要遵守法律、行政法规,
    2023-09-27
    144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缓刑
    词条

    缓刑是一种刑罚执行方式,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更多>

    #缓刑
    相关咨询
    • 缓刑期大于执行期怎么办考验期满还要执行原刑罚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5-25
      缓刑期满,如果没有应当撤销缓刑的情形的,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 刑法 第七十六条【缓刑的考验及其积极后果】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第七十七条【缓刑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
    • 缓刑原判刑罚不再执行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6-22
      没错,罪犯在缓刑期中,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期满后,原判的刑罚就不用再执行了,即你所假设的,2年缓刑期满,就不用坐那2年牢了。 在缓刑期中的罪犯,仍然正常的生活,但是必须遵守《刑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
    • 缓刑期满后原判刑罚不再执行的依据是什么?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07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 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被判处缓刑的应当撤销缓刑并决定执行的刑罚刑罚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01
      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刑法:第七十七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
    • 缓刑执行的刑罚是什么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15
      罪,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取消缓刑,按照先加后减的方式合并处罚新罪:取消缓刑,合并处罚《刑法》第七十七条明确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又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按照先减后加的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