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股东出资的证明文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6 22:21:50 252 人看过

比如股东之间签署的出资协议、银行相关单据、验资文件等。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股份公司应当在登记成立后,即向股东正式交付股票。出资证明书、股东凭证或股票,是最具有实质意义的股东资格证明,在无充足的证据证明此类持股证明为虚假或不合法时,即可以此确认其股东资格。

股东出资的方式

(1)货币出资方式。

货币出资方式是指股东直接用资金向公司投资的方式。

股东直接用金钱向公司投资,其认缴的股本金额应在办理公司登记前将现金出资一次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开设的临时帐户。

(2)实物作价出资方式。

实物作价出资方式是指股东对公司的投资是以实物形态进行的,并且实物构成公司资产的主体。

实物必须是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建筑物、设备、原材料或者其他物资,非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要的物资,不得作为实物入股公司。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以实物出资的,应当到有关部门办理转移财产的法定手续。

对于实物出资,必须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对于国家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以国有资产为实物出资的,实物作价结果应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核资、确认。

股东以实物作价出资,应在办理公司登记办理实物出资的转移手续,并由有关验资机构验证。

(3)工业产权出资方式。

工业产权(包括非专利技术)是一种无形的知识资产,它与有形资产不同,它是一种使用权。

用工业产权出资,大体上可分为两类:

一类是专利权和商标权,一类是专有技术,指的是制造工艺、材料配方及经营管理秘诀。

股东以工业产权(包括非专利技术)作为出资向公司入股,股东必须是该工业产权(包括非专利技术)的合法拥有者,并经过法律程序的确认。

股东以工业产权(包括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必须对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进行评估作价,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并应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之前办妥其转让手续。

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以工业产权(包括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20%。

(4)土地使用权出资方式。

在我国,根据法律的规定,土地归国家和集体所有。

股东以土地出资入股,只能是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入股。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出资人权利损害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的利益;

滥用出资人权利造成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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