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票人的付款请求权概念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3 18:23:00 197 人看过

(一)付款请求权的概念

付款请求权是指持票人向票据主债务人请求按票据上记载的金额付款的权利。行使付款请求权的权利人是持票人。这里的持票人可能是受款人,也可能是最后的被背书人,还有可能汇票、本票中付款后的参加付款人。这里的票据主债务人包括汇票的承兑人,本票的发票人,保付支票的保付人。

(二)付款请求权的取得

持票人只有合法地取得票据,才能有效地享有和行使票据所赋予的请求付款的权利。付款请求权的取得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两种方式。

1、付款请求权的原始取得

付款请求权的原始取得,是指持票人不经由其他前手权利人,而最初取得付款请求权,包括发行取得和善意取得两种方式:发行取得是指权利人依发票人的发票行为即通过票据的交付,实现票据的实际占有,从而取得付款请求权。善意取得是指票据受让人从无处分权人手中,无恶意或重大过失受让票据,从而取得付款请求权。

2、付款请求权的继受取得

付款请求权的继受取得,是指持票人从有票据处分权的前手,依背书交付受让或依单纯交付转让票据而取得付款请求权。付款请求权的继受取得分为票据法上的继受取得和非票据法上的继受取得:票据法上的继受取得指付款请求权由转让而取得。至于转让的方式,可能是背书,也可能是单纯交付。此外,依票据法的特别规定,票据保证人因履行保证债务、参加付款人因承担付款责任、也均可继受取得付款请求权。非票据法上的继受取得也称民法上的付款请求权的继受取得。包括依普通债权转让方式如继承、公司合并等方式,取得付款请求权。非票据法上继受取得的付款请求权,不能主张抗辩切断以及善意取得等。

(三)、付款请求权的消灭

付款请求权依一定的法律事实而产生,也依一定的法律事实而消灭。持票人享有的票据权利必须在法定期间内行使,且应遵循权利行使的严格形式要件。如果合法持票人在票据时效期间内未能行使票据权利,或者欠缺保全权利的手续,则其享有的票据权利也可因消灭时效的完成或者怠于保全权利而归于消灭。

1、因付款而消灭

付款请求权是金钱债权,持票人享有的付款请求权就是请求给付票据上所表明的金额的权利,故当付款人依票据文义支付给持票人票据金额后,持票人的付款请求权即归消灭。如果是全部付款,则持票人的付款请求权全部消灭;如果是部分付款,则持票人的付款请求权部分消灭。

2、因时效而消灭

持票人长期不行使其票据权利,则经过一定期间,其票据权利即消灭,这个期限称为消灭时效。付款请求权作为一种债权,自可因时效而归于消灭。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8日 08: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持票人相关文章
  • 关于持票人付款请求权有何规定
    持票人:①票据权利的享有者,即受款人。票据通常由受款人自己持有。是票据关系的基本当事人。有权向付款人行使付款请求权,在遭拒绝时,可向前手或发票人行使追索权。②客观上持有票据的人。包括合法持票人与非法持票人。前者之持有有合法依据,如票据权利人的委任背书而持有。后者指无法律依据而持有,如窃取他人的票据占为己有而成为的持票人。付款请求权,是指持票人向汇票的承兑人、本票的出票人、支票的付款人出示票据要求付款的权利,是第一顺序权利,又称上要票据权利。律师补充:持票人应当按照下列期限提示付款:(一)见票即付的汇票,自出票日起一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二)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者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到期日起十日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持票人未按照前款规定期限提示付款的,在作出说明后,承兑人或者付款人仍应当继续对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通过委托收款银行或者通过票据交换系统向付款人提示付款的,视同持票人提
    2023-05-06
    402人看过
  • 知识产权请求权的概念
    知识产权请求权是指知识产权的圆满状态已经并正在受到侵害或者有受到侵害之虞时,知识产权人为恢复其知识产权的圆满状态,可以请求侵害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对于排他性的支配权,学说普遍认为有请求权的存在,该种请求权为排他性支配权的消极权能,起着恢复被侵害权利的圆满状态的作用。因此物权有物权请求权的权能,知识产权有知识产权请求权的权能。知识产权请求权并非学说上的创造,更是社会实际生活为推动文学、艺术和科学技术发展而保护知识产权所需要的,因此世界各国知识产权立法也多有体现。德国《著作权法》有类似不作为请求权和排除请求权的规定;英国专利法有相当于知识产权请求权的禁令救济的规定;日本专利法、著作权法和商标法均规定有禁止请求权;美国知识产权法也规定有禁令救济的请求。这种禁令救济即相当于日本知识产权法上的禁止请求权。日本学者也认为,上述各国立法规定的知识产权法上的这些请求权即相当于民法上物权性的请
    2023-06-08
    148人看过
  • 持证人概念
    合同无效
    产权证上有两人或者两人以上名字的,则会有一个人成为主户主,即持证人。持证人在该套房屋中,除了作为产权证的持有者,与该套房屋的其他产权人没区别。在产权份额上,有约定的按约定来执行,没做约定的,则按共同共有来分配,持证人没有特殊权利。房屋所有权证持证人可以是房屋所有权人,也可以不是,但有共有权人的房屋需要在出卖过户时必需经过共有权人同意才能发生法律效力。房产证上持证人写谁有关系吗房产证上持证人的作用具体如下:1、在房产证上写两个人的名字,房产属于两人所有。如若是亲友,那么一个人和两个人的名字的房产证则属于是否为共有财产;2、若是夫妻,夫妻两都写上名字,则会有两本房产证,双方都是共有人。如将来房产转让,双方都必须来签订买卖合同,否则该合同无效,第三人买不走房子;3、如果没有写上夫妻两个人的名字,则只出一本房产证,再次转让时房产证上没有署名的一方不来签订合同,善意第三人也一样可以把房子买走,买卖合
    2023-07-04
    428人看过
  • 汇票、本票与支票的概念是什么
    汇票、本票、支票的概念分析所谓“汇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汇票依据出票人身份的不同,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而商业汇票中按其承兑人不同,又分为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汇票的概念一般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1、汇票是由出票人签发的;2、委托他人进行的一定金额支付的;3、票面金额的支付应当是无条件的;4、金额的支付应有确定的日期;5、票面金额是向收款人或持票人的支付。汇票的基本当事人有三个:1、出票人,即签发票据的人;2、付款人,即接受出票人委托而无条件支付票据金额的人;3、收款人,即持有汇票而向付款人请求付款的人。所谓本票,是指由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面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这里所说的“本票”仅指银行本票。本票和汇票在基本内容上有很多相同之处,即都是以货币表示的;金
    2023-04-21
    226人看过
  • 股东回购请求权的概念
    一、股东回购请求权的概念股东回购请求权的概念是指当股东大会作出对股东利益有重大影响的决议时,对该决议表明异议的股东,享有请求公司以公平的价格收买其所享有的股权,从而退出公司的权利。二、股份回购请求权行使程序怎么走1.由股东对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决议事项作出反对表决;2.书面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3.双方协商不成的,股东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行使权利。三、持异议股东享有股份收买请求权存在的情形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赢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
    2023-04-25
    296人看过
  • 返还原物请求权的概念
    一、返还原物请求权的概念返还原物请求权,是指所有权人以及其他物权人依法享有的要求无权占有其物或不法侵夺其物之人返还该物的请求权。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返还所有物请求权是物上权利人与占有人之间发生的法律关系中的主导性请求权,而其他请求权为从属性的请求权。二、返还原物请求权的限制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据前述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三、对于返还原物请求权的适用范围理论界已
    2023-04-12
    109人看过
  • 什么是3G概念股票?
    3G是第三代移动通信技术的简称,是将无线通信与互联网等多媒体相结合的一种移动通信系统。是现有2G技术的全面升级。从投资的角度看,投资者需要了解两个问题:第一,3G的投资规模有多大,这意味着行业内相关上市公司可以分享多大的蛋糕;第二,3G的产业链与相关的上市公司,哪些公司可能受益。投资规模有多大3G有三种标准:WCDMA由爱立信、诺基亚等欧洲厂商提出,是GSM网络向3G升级的首选方式,全球90%以上的运营商都已宣布采用该标准。CDMA2000是美国高通公司提出的,能实现CDMA网络向3G的平滑过渡。这两项标准意味着3G系统设备提供、系统支持等主要商机仍由欧美企业享有。TD-SCDMA标准由中国(大唐移动)提出,由于中国政府的坚决支持,TD-SCDMA标准已经得到国际电信四巨头的逐步接受,通过与国内华为、中兴、普天、大唐合作的方式参与进来。实际上,真正对国内系统设备提供商构成重大商机的是TD-
    2023-04-24
    475人看过
  • 其他应付款的概念的什么
    概念:在我国会计核算中,设置了“其他应付款”科目进行核算。其他应付款主要核算经营租赁租入固定资产和包装物的租金、存入保证金、应付及暂收其他单位款项、应付退休职工的统筹退休金等。其他应付款的核算为了总括反映和监督企业其他应付款的应付、暂收及支付的情况,应设置“其他应付款”科目。其他应付款主要账务处理:(1)本科目核算企业除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应交税费、长期应付款等经营活动以外的其他各项应付、暂收的款项。(2)本科目应当按照其他应付款的项目和对方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3)企业发生其他各种应付、暂收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支付的其他各种应付、暂收款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4)采用售后回购方式融资的,在发出商品等资产时,应按实际收到或应收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
    2023-05-02
    93人看过
  • 继承恢复请求权的概念
    一、继承恢复请求权的概念继承恢复请求权的概念是当事人请求恢复其原来继承权的请求权。所谓继承恢复请求权是指当继承权受到不法侵害时,继承人有权直接向侵权人提出恢复继承权原状,返还遗产,赔偿损失或请求法院给予法律保护,强制侵权人恢复继承权未被侵害时的原状,返还被侵占的遗产或赔偿继承人遭受的损失。放弃继承权后,能否恢复继承权要根据情况确定:1.遗产处理完之前,还能恢复;2.遗产处理完之后,不能恢复。《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二、继承权的特征有哪些继承权的特征有:1.继承权是自然人基于一定的身份关系享有的权利2.继承权是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合法有效的遗嘱而享有的权利3.继承权的标的是遗产4.
    2023-04-25
    363人看过
  • 实质审查请求生效的概念是什么
    实质审查请求提交、并且缴纳实质审查费,这两个条件同时满足的时候,实质审查请求就生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十五条: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发明专利申请人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时以及在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发出的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之日起的3个月内,可以对发明专利申请主动提出修改。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人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可以对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主动提出修改。申请人在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发出的审查意见通知书后对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当针对通知书指出的缺陷进行修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自行修改专利申请文件中
    2023-06-13
    52人看过
  • 股票中什么是概念股
    概念股是指具有某种特别内涵的股票。1、概念股是依靠某一种题材比如资产重组概念,三通概念等支撑价格。中国概念股就是外资因为看好中国经济成长而对所有在海外上市的中国股票的称呼。也有称中国概念股是“就是为了使人相信其谎言而编造的一切谎言”。2、概念股是与业绩股相对而言的。业绩股需要有良好的业绩支撑。概念股则是依靠某一种题材比如资产重组概念,三通概念等支撑价格。而这一内涵通常会被当作一种选股和炒作题材,成为股市的热点。其有具体的名称,事物题材等,例如金融股,地产股,资产重组股,券商股,奥运题材股,保险股,期货概念等都称之为概念股。简单来说概念股就是对股票所在的行业经营业绩增长的提前炒作。股票挂牌是什么意思股票挂牌是指新三板挂牌交易的意思。由于有些企业达不到上市要求,因此不能在交易所上市,所以就只能在新三板挂牌交易。在新三板挂牌好处是新三板也能进行融资;在新三板精选层股票上市的股票,满足沪深交易所的
    2023-08-15
    401人看过
  • 债权请求权概念的产生及意义
    概念的产生及意义1、请求权的概念最早由德国学说汇纂学派代表人物温德沙伊德(Windscheid)于1856年发表的《从现代法的立场看罗马私法上的诉权》一书中提出。温德沙伊德所提出的请求权理论第一次区分了请求权和诉权,这是对私法理论的重大完善。2、温德沙伊德提出的请求权的概念,解释了权利人之间发生争议后,提起诉讼前,权利人的权利状况。请求权概念的产生,为当事人在诉讼外获得救济提供了理论基础。3、根据请求权理论,民事权利主体在遭受侵害甚至仅仅具有侵害之虞的情况下,就可以直接向相对人主张各种请求,从而首先通过私力救济的方式保护私权。4、即使没有提请诉讼,并不意味着权利人丧失请求权,权利人在时效的范围内,可以继续向义务人提出请求,并且该请求权可以作为一种实体权利而依法转让、抛弃。5、请求权的实现不仅可以依靠义务人的自愿行为,而且可以直接由权利人在诉讼外行使,从而使权利所具有的法律之力得以彰显。6、
    2023-06-08
    69人看过
  • 持票人行使追索权,可以请求被追索人支付
    一、持票人行使追索权,可以请求被追索人支付持票人行使追索权,可以请求被追索人支付下列金额和费用:(1)被拒绝付款的汇票金额;(2)汇票金额自到期日或者提示付款日起至清偿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计算的利息;(3)取得有关拒绝证明和发出通知书的费用。被追索人清偿债务时,持票人应当交出汇票和有关拒绝证明,并出具所收到利息和费用的收据。被追索人依照规定清偿后,可以向其他汇票债务人行使再追索权,请求其他汇票债务人支付下列金额和费用:(2)已清偿的全部金额;(3)前项金额自清偿日起至再追索清偿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计算的利息;(4)发出通知书的费用。二、持票人行使票据追索权的时间持票人应当自收到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之日起三日内,将被拒绝事由书面通知其前手;其前手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其再前手。持票人也可以同时向各汇票债务人发出书面通知。未按照前款规定期限通知
    2023-06-06
    156人看过
  • 第三方支付的概念是什么
    第三方支付是指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保障的独立机构,采用与各大银行签约的方式,通过与银行支付结算系统接口对接而促成交易双方进行交易的网络支付模式。在第三方支付模式,买方选购商品后,使用第三方平台提供的账户进行货款支付(支付给第三方),并由第三方通知卖家货款到账、要求发货;买方收到货物,检验货物,并且进行确认后,再通知第三方付款;第三方再将款项转至卖家账户。支付流程在第三方支付交易流程中,支付模式使商家看不到客户的信用卡信息,同时又避免了信用卡信息在网络上多次公开传输而导致信用卡信息被窃。以B2C交易为例:第一步,客户在电子商务网站上选购商品,最后决定购买,买卖双方在网上达成交易意向。第二步,客户选择利用第三方作为交易中介,客户用信用卡将货款划到第三方账户;第三步,第三方支付平台将客户已经付款的消息通知商家,并要求商家在规定时间内发货;第四步,商家收到通知后按照订单发货;第五步,客户收到货物并验
    2023-06-13
    296人看过
换一批
#票据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持票人
    词条

    持票人又称票据权利人,是指持有票据,可依法向票据义务人主张票据权利即要求对方付款的人,包括拥有票据的收款人和从转让人手中取得票据的受让人。 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 更多>

    #持票人
    相关咨询
    • 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向持票人向什么的请求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15
      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它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付款请求权又称第一次请求权,是指持票人对票据主债务人(如汇票的承兑人、本票的发票人、支票的保付人等)行使请求其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追索权是指因持票人在第一次请求权没有或者无法实现的情况下,对票据的其他付款义务人(如汇票、支票的发票人,汇票、本票的保证人,票据的背书人等)行使请求偿还票款的权利。
    • 质权行使请求权是个什么概念?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6-03
      出质人的质权行使请求权是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以后,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及时行使质权;如果质权人不行使的,出质人就可以请求法院拍卖或者变卖质押的财产。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七条规定,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及时行使质权;质权人不行使的,出质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质押财产。出质人请求质权人及时行使质权,因质权人怠于行使权利造成出质人损害的,由质权人承担赔偿责任。第四百三十八条规定,
    • 票据抗辩权概念票据抗辩权的概念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9-07
      所谓票据抗辩是指票据债务人对一般票据债权人或特定票据债权人的债权请求,提出一定的合法事由,以拒绝履行其票据债务的行为。这里的一定合法事由称为抗辩原因,债务人享有的拒绝债权人行使权利的权利,叫做抗辩权。
    • 持票人是否可以直接向保请求付款?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29
      票据法规定,被保证的票据,保证人应当与被保证人对持票人负连带责任。持票人在票据到期后,根据需要,可以不向被保证人请求付款,而直接向保证人请求付款。保证人应当支付全部票据金额,不得以必须先向被保证人请求付款为由拒绝付款。与一般的民事担保行为相比,这是票据保证的特殊规定。因为,按照我国担保法的规定,在一般的民事保证中,作为“一般保证”,只有债权人向债务人追偿,并经过法定程序,债务人无力偿还的,才能向保
    • 支票持有人请求付款人付款有无期限限制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2-15
      支票的持有人请求付款人付款有一定的期限,即支票的提示付款期,也是支票的有效期。根据法律规定,支票的持票人应该在出票之日起十日内提示付款,异地使用支票的提示付款期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如果超过提示付款期没有向付款人请求付款的,付款人可以不予付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九十一条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十日内提示付款;异地使用的支票,其提示付款的期限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 超过提示付款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