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工伤和视为工伤有什么区别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1 04:18:07 218 人看过

一、认定工伤和视为工伤有什么区别

认定工伤和视为工伤的区别如下:

1.手续上的区别:认定工伤需提交申请并审核才可批准,而视同工伤无需申请,只需举证核实即可。

2.本质上的区别:认定工伤项目要求与本质工作要有明显或直接的关联性,而视同工伤项目与本质工作无明显或直接的关联性。

3.成因上的区别:认定工伤项目的发生起因单一化,而视同工伤的发生起因多样化。

4.权益上的区别:认定工伤的权益范围局限于员工的本质工作,而视同工伤权益范围扩展至人权及国家利益。

二、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如下: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三、视为工伤的情形都有哪些

可以视为工伤的情形有: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遭遇疾病或意外事故48小时内死亡的;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的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旧伤复发的;劳动者在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遭受伤害的。

法律依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n(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n(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n(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n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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