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程序要开庭审理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9 18:20:19 300 人看过

特别程序要开庭审理。

相关知识:什么是特别程序

特别程序是第一审程序的一种,普通程序的对称,指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特殊类型案件的一种程序。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60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和认定财产无主案件,适用特别程序。

特别程序的特点

特别程序和普通程序相较,有以下几个特点:

(1)按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均不属民事权益争议的案件,只是确定某种权利的状态,或确定某种法律事实是否存在,具有预防纠纷发生的作用。

(2)无原告和被告。按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不是因原告的起诉,而是因申请人的申请引起诉讼程序的发生。申请人不一定与所确认的法律事实有利害关系。无与申请人对立的对方当事人,不适用反诉和诉的合并。

(3)按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人民法院所作的判决,自送达判决书之日起,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申诉人不得提起上诉。

(4)按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除选民资格案件或重大、疑难的非讼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外,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且依特别程序组成的合议庭,只能由审判员组成,不能由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共同组成。

(5)免交诉讼费用。按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一律免交诉讼费用。

(6)除选民资格案件外,按特别程序审理的其他非讼案件,在人民法院的判决生效后,有了新情况新事实,根据申请人的重新申请并经人民法院查证属实,如原判决确已不恰当,可由原审人民法院按特别程序的规定,撤销原判决,作出新判决,不需经过审判监督程序

(7)按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不必经过普通程序开庭审理案件的几个诉讼阶段。也不适用普通程序中规定的某些诉讼制度,以及某些贯穿整个诉讼程序的指导原则。

(8)按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诉讼时间短。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63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0日内或者公告期满后30日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但审理选民资格的案件除外。”

特别程序的审理

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均为非民事权益争议的案件,审理的目的是为了确定某些法律事实和民事权利的有无。它对稳定人民群众的生活及经济状态,安定社会秩序,维护国家利益具有重要意义。在适用特别程序审理案件过程中,如果发现所审的系民事权益争议案件,应终结特别程序,并告知利害关系人按普通程序或简易程序另行起诉。

相关法律法规

如果案件适用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那么应该适用于本法的其他程序规定。也就是说,答辩以及庭审程序是必不可少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和实现担保物权案件,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在依照本章程序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发现本案属于民事权益争议的,应当裁定终结特别程序,并告知利害关系人可以另行起诉。

第一百八十条,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但审理选民资格的案件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4日 09: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民事行为能力相关文章
  • 特别程序中公告期满就开庭吗
    公告送达成功后,一般六十日之后开庭。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公告是送达的时间是60日。在法院公告送达60日后之后,就视为已经送达成功。送达成功后,当事人就已经知道开庭的时间以及其他开庭内容了,因此,60日后法院就会开始审理案件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一、公告送达有几种方式公告送达是一种法律推定送达方式,需经过一定期限,才视为送达。合理选择公告送达方式,可以缩短办案期限,提高办案效率,节约办案成本。最高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意见第88条规定:“公告送达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对公告送达方式有特殊要求的,按要求的方式进行公告。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因此,没
    2023-02-14
    244人看过
  • 审查监督程序要开庭吗
    审判监督程序如果是发回重审或者再审的,是需要开庭对案件进行审理的。审判监督是非常重要的司法程序,是指对案件的判决结果进行监督,如果判决结果有错误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抗诉等。如果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重审的条件的需要开庭审理。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一、二审终审制还有再审二审终审后还可再审。我国采取的是二审终审制。二审是最终的审判。如果是对一审不服的,可以上诉,但是对二审不服的,是不能上诉的。二审是一个独立的审判程序,不是重审程序。但是如果是一审或者二审的判决生效以后,法院发现原先的审判有误,法院可以主动发起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当事人对生效的判决不服的,也可以向法院或检察院进行申诉,由他们按照相应的程序发起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二、刑事诉讼重审再审和提审有什么区别重审,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
    2023-04-11
    84人看过
  • 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附带民事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和实现担保物权案件。一、法院限制出境期限是多久法院限制出境期限包括:1、限制公民出境期限在一年以上五年以下的,需要经过省级通报备案机关又或者是国务院有关主管机关决定;2、限制公民出境期限在三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需地级以上通报备案机关决定;3、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但是按照中国与外国签订的有关协议,移管被判刑人的外国人除外。应当限制出境的情形有:1、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认定的犯罪嫌疑人;2、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民事案件不能离境的;3、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4、正在被劳动教养的。二、儿童可以做证人吗儿童能做证人。只要儿童的智力正常,已具备了基本的表达能力,对于自己亲眼所见的的事实经过完全可以表
    2023-03-30
    326人看过
  • 法院开庭审理的程序
    1、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并宣布法庭纪律;2、由审判长宣布开庭,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3、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一)当事人陈述;(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四)宣读鉴定意见;(五)宣读勘验笔录。其间,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4、进行法庭辩论。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四)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后,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5、评议和宣判。法庭辩论或被告人最后陈述结束后,法官进入评议室评议,做出裁判。一、民间借贷开庭注意什么在民
    2023-03-18
    60人看过
  • 开庭审理的具体程序
    首先,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并宣布法庭纪律;其次,由审判长宣布开庭,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第三,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一)当事人陈述;(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四)宣读鉴定意见;(五)宣读勘验笔录。其间,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第四,进行法庭辩论。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四)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后,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第五,评议和宣判。法庭辩论或被告人最后陈述结束后,法官进入评议室评议,做出裁判。
    2023-03-01
    287人看过
  • 法庭二审开庭程序
    1、立案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向一审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审法院审查一审法院移送的上诉材料及卷宗,符合条件,予以立案。2、开庭(案件事实基本清楚,可以不开庭审理,但必须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谈话)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公告送审判庭开庭审理。(1)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2)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一、名誉侵权的起诉流程怎么走1、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3、排期开庭
    2023-03-06
    409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主体以其行为参与民事法律关系,取得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资格。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能够独立通过意思表示,进行民事行为的能力。 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法人作为民事主体,以自己的行为享受民事权... 更多>

    #民事行为能力
    相关咨询
    • 特别程序中的宣告失踪案件需要开庭审理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03
      1、需要开庭审理;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 开庭审理程序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30
      1、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并宣布法庭纪律;2、由审判长宣布开庭,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3、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一)当事人陈述;(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四)宣读鉴定意见;(五)宣读勘验笔录。
    • 审理开庭程序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4-03
      庭审程序如下: 1.书记员核对双方信息,宣布法庭规则和法庭纪律, 2. 法官入庭和书记员报告庭审前准备情况。 3. 审判长先敲击法槌,然后宣布:……人民法院现在开庭! 简单介绍介绍审判人员情况,告知双方诉讼权利义务,并征询申请回避意见。 4. 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调查一般按当事人陈述、归纳小结、当事人当庭举证、当庭质证、法庭认证的顺序进行。 5. 法庭调查结束后,审判长宣布进行法庭辩论,当事人应当围
    • 开庭审理审结程序
      重庆在线咨询 2021-11-26
      刑事诉讼的审理程序如下:(一)开庭。开庭前,书记员应通知并告知相关人员。审判长宣布开庭及有关事项,告知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庭调查开庭阶段的事项完成后,由审判长宣布开始法庭调查。首先,公诉人宣读起诉书。2、被告人和被害人分别陈述了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3、讯问,询问被告人和被害人。4、证据的出示和核实。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证据只有在法庭上核实才能成为定案的依
    • 二审开庭审理程序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21
      对于二审案件开庭程序有以下几个方面,开庭前的准备,这里当事人有一个重要权利是申请回避权,即对审理本案的审判员、书记员等,当事人认为审理本案可能导致不公正的,可申请回避。 1、法庭调查: (1)由上诉人宣读上诉状或不服原审判决的主要理由; (2)被上诉人答辩 (3)合议庭会根据上诉方与被上诉方控辩双方的争议点,来总结二审法庭调查的重点,总结出后,法庭调查将围着法庭调查焦点进行理实陈述和举证、质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