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后如何处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6 18:32:34 187 人看过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后需要对以下事项进行处理:

1、工程结算:施工单位在解除合同后,仍然享有按约向发包人结算工程款的权力;

2、损失赔偿。依照规定,因发包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发包人应赔偿因此而给施工单位造成的损失。

3、其它善后工作。

一、建筑工程合同中挂靠人的工程款能够追回吗

建筑工程合同中存在挂靠行为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竣工后仍然可以参照合同约定的价款主张工程款。至于工程款能否得到,涉及发包人是否有较为足够的资金支付。另外,实际施工人可以依法在竣工后6个月内请求对其所完成的工程享有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这是法律规定的一种保障,千万不要超过6个月的期限,否则法律不再保护。

二、如何解决工程承揽合同纠纷

工程承揽合同纠纷处理方法如下:

1、协商和解或者调解工程承揽合同纠纷时,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和解,也可以通过第三方进行调解;

2、工程承揽合同当事人不愿意和解、调解不成功的,可以根据达成的仲裁协议,将合同纠纷提交仲裁机构仲裁;

3、工程承揽合同当事人未在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发生争议后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或者达成仲裁协议无效的,合同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工程承包合同属于委托合同吗

工程承包合同属于建设工程合同,而并非属于我委托合同。指发包方和承包方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依照施工合同,施工单位应完成建设单位交给的施工任务,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提供必要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三、建设工程合同无效款怎么处理?

合同无效的一般处理原则是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鉴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属于特殊的承揽合同,对此类合同无效的一般处理原则是“无效认定,有效处理”。具体分为以下几种情形:一、建设工程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发包人应当支付工程款项:二、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竣工验收不合格,修复后又合格的,发包人应支付工程款但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三、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竣工验收不合格,经修复后仍不合格的,承包人主张工程款的,则不予支持;四、建设工程因转包、违法分包导致建设工程合同无效后,转包人、违法分包人要就欠款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连带责任。但发包人只在欠付的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五、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一方当事人可以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建设工期、工程价款支付时间等内容赔偿损失的。因此,建议收集并固定相关的证据,尤其保留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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