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知情权主要表现为查阅权
1.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业主大会成立前,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物业所在地的房地产主管部门代管,业主大会成立后,业委会负责通知房地产主管部门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通知专户管理银行将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面余额划转至业主大会开立的专项维修资金账户,并将有关账目等移交业委会。
各位业主在查阅专项维修资金账目时应注意以下方面:第一,开发商有无从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原本应当由开发商或者施工建设单位承担的公用设施建设经费;第二,物业管理公司有无违反物业管理合同约定,擅自列支原本应当由物业公司承担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养护费用;第三,其他相关单位有无从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原本应由其承担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管线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费用。最后也是最关键的一点,每次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有无经过法定程序,根据《民法典》第278条规定,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核对维修资金支出的表决程序,往往容易忽略。我们在提供同类法律服务的过程中也遇到过类似情况,经我们逐一核实发现,表决程序居然有部分签名是冒签的。
2.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以及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及会议记录。
3.物业服务合同、共有部分的使用和收益情况。
4.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处分情况。
如何维护业主知情权
如果物业管理公司不配合提供上述资料咋办?业主委员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查阅。现实中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关系良好时一般都会配合提供的,矛盾往往在物业管理公司被业主解聘要退出物业服务区域双方交恶之际。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29条规定,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将以下资料移交给业委会:
①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②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③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④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规划图、用水、用电、用气指示批文、水、电、气表校验报告等等;
⑤物业管理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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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知情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或服务前有权获得充分、明确、真实的信息,包括产品特性、价格、质量、安全性等方面的信息。 这一权利旨在确保消费者能够做出理性、明智的消费决策,防止商家隐瞒或误导消费者,从而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和安全。知情权要求企业...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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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的知情权有哪些?如何行使?河南在线咨询 2023-06-13物业管理合同从合同的分类理论上讲属于劳务合同,主要涉及劳务服务方面的权利义务,业主作为一方当事人对劳务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享有知情权。一般可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1)对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方面的知情权;(2)对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的知情权;(3)对业主公约的知情权;(4)对每个月的经费收入与支出情况的知情权;(5)对小区内的管理中出现的重大事故的知情权;(6)对物业管理内容的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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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规范业主知情权天津在线咨询 2021-09-281、业主可以通过设立业主委员会,召开业主大会,使业主的知情权、监督权得到保护。业主委员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查阅。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将以下资料移交给业委会: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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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的业主知情权包括什么重庆在线咨询 2022-09-02业主对以下事项享有知情权:1、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包括开发商有无从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原本应当由开发商或者施工建设单位承担的公用设施建设经费;物业管理公司有无违反物业管理合同约定,擅自列支原本应当由物业公司承担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养护费用;每次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有无经过法定程序;2、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以及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及会议记录;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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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情权主体如何成为股东知情权主体?台湾在线咨询 2021-11-011、股东知情权诉讼原告应当且只能是股东,包括经工商登记公示的股东和未经工商登记公司股东名册明确记载的股东。此外,人均无原告主体资格。2、原告股东同时担任公司监事的,必须从股东知情权诉讼中排除监事的概念。这是因为监事会是执行业务监督的法定机构,其职权包括财务监督权。因此,监事对公司的知情权是职权层面的知情权,而不是股东权利层面的知情权。同样,公司高管也没有侵犯知情权的问题。没有必要通过法院的救济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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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下业主维权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16一、业主维权是可以通过业主大会或者是向当地房管局投诉的,另外视具体的侵权行为所归属的管理部门不同,具体处理。 二、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