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争议中税收诉讼与复议关系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1-27 09:54:26 239 人看过

一、税务争议税收诉讼与复议关系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税务行政诉讼起诉与税务行政复议的关系有以下几种情况:

(1)必经复议,即未经复议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因征税问题发生争议,行政相对人必须先申请税务行政复议,否则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

(2)选择复议,即税务行政相对人既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非因征税问题发生的税务争议均适用选择诉讼。

(3)复议机关终局裁决,即行政相对人在税务行政复议机关作出复议决定后,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税务行政复议机关一般无权作出终局裁决,只有一种情况例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对国家税务总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行政相对人只能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复议。对国家税务总局作出的复议决定不服的,申请人可以向法院起诉,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但国务院的裁决是终局裁决。

二、税务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一)对税务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

(二)除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外的其他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具体有:

1.税务机关委托扣缴义务人作出的代扣代缴税款行为;

2.税务机关作出责令纳税人提交纳税保证金提供纳税担保、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出境行为;

3.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保全、强制执行措施;

4.税务机关作出的如下税务行政处罚行为:

①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停止出口退税权、停供发票;

②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非法提供银行账户、发票、证明或者其他方便,导致未缴、少缴税款或者骗取国家出口退税的行为,没收其违法所得的。

5.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税务机关颁发税务登记证、发售发票,税务机关拒绝颁发、发售或不予答复的行为。

(三)对税务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或受理后超过复议期限不作答复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5日 06: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复议与诉讼存在什么样的关系
    2、复议选择兼终局型――在复议和诉讼之间自由选择,但选择复议后不得提起诉讼。包括:《中国公民处境入境管理法》、《外国人入境处境管理法》。3、复议前置型――《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一款: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专利法》第四十一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设立专利复审委员会。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后,作出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税收征收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
    2023-04-21
    270人看过
  • 如何区分税务行政复议与诉讼
    税务行政复议和税务行政诉讼作为两种不同的权利救济制度,是解决税务行政争议,规范税务行政行为,维护和监督税务机关依法行使行政执法权的重要途径。(1)性质和审查原则不同税务行政复议是指当事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认为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上一级税务机关或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所属地方人民政府(复议机关)提出申请,复议机关经审理依法作出裁决解决税务行政争议的活动,是税务机关一种内部纠纷解决机制。税务行政诉讼是指税务当事人认为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由人民法院对具体税务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的司法活动。税务行政诉讼通过司法途径保护税务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税务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是一种司法救济制度。两者在行为性质和审查原则方面有以下两点区别:第一,从行为
    2023-06-13
    159人看过
  • 争议标的与诉讼请求的关系是什么
    一、争议标的与诉讼请求的关系是什么争议标的与诉讼请求的关系是相辅相成的,并且能够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起到清晰化的作用。诉讼请求的概念在外国民事诉讼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从广义上讲,诉讼请求是向法院提出的,要求法院予以判决的请求(当事人希望法院对其请求作出与之相应的确认、给付、形成这些具体的判决)。而狭义的请求仅仅指原告向被告主张的法律上的利益。二、诉讼请求的三个原则其一,从新原则。当事人的诉、辩内容前后矛盾,按照从新的原则归纳诉、辩内容。如第一次开庭陈诉请求与第二次陈诉请求不一致,按照第二次开庭陈诉请求为准;起诉书和开庭陈述不一致,按照开庭陈述为准。其二,庭审结束后意见不归纳。其三,归纳从新亦从真。三、诉讼请求与诉讼标的的区别诉讼标的自然也相应地有广义和狭义之分。诉讼标的不仅是民事诉讼中法院裁判的对象,也是裁判对象的最基本和最小的单位。所谓最基本的单位,意思是指诉讼标的是当事人向对方所主张的法律
    2023-04-18
    477人看过
  • 税收复议前置争议怎么解决
    税收复议前置争议可以直接到有关部门来进行咨询,比如说到法院。税收复议前置的规定是目前税收方面的一些规定并不适用于行政复议前置,《税务行政复议规则(暂行)》在第十四条文中进行了明确规定。第八条复议机关受理申请人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一)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包括确认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及退税、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以及税款征收方式等具体行政行为和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及扣缴义务人、受税务机关委托征收的单位作出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行为。(二)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保全措施:1、书面通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存款;2、扣押、查封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三)税务机关未及时解除保全措施,使纳税人及其他当事人合法权益遭受损失的行为。(四)税务机关作出的强制执行措施:1、书面通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2、变卖、拍卖扣押
    2023-04-04
    114人看过
  • 什么是税务争议?发生税务争议后纳税人如何处理
    解决税务争议的法律救济途径,主要有税务行政复议和税务行政诉讼。税务行政复议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及其他当事人不服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向税务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要求重新处理的申请,税务行政复议机关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对原处理决定重新审议,并依法根据不同情况作出维持、变更或撤销原决定的法律制度。税务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由人民法院对税务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的司法活动。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其他当事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从而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税务争议的内容不同,其解决途径也不同。在纳税上发生争议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
    2024-04-05
    418人看过
  • 申请税务行政诉讼复议时效是什么
    行政复议的含义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申请税务行政诉讼复议时效(一)复议申请人对国家税务机关作出的不予受理其复议申请的裁决不服,可自收到不予受理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复议机关不予受理的裁决本身向人民法院起诉。(二)复议申请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三)纳税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及行政处罚行为不服,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书之日起或者国家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申请复议的时间(1)同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
    2023-05-04
    121人看过
  • 我国哪些税收诉讼不经过税收复议?
    复议前置是指行政相对人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在寻求法律救济途径时,应当先选择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而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经过行政复议之后行政相对人对复议决定仍有不同意见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目前我国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前置只有以下几种:1、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2、行政权属纠纷裁决案件。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3、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4、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不服的。5、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前置。6、工伤保险案件。7、对价格违法的处罚。《中华人民共
    2023-04-11
    487人看过
  • 税收诉讼与复议的律师费是法定的吗
    一、税收诉讼与复议的律师费是法定的吗?税收诉讼与复议的律师费不是法定的,收费标准和以下因素相关:(一)耗费的工作时间;(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三)办理法律事务所需律师人数和承办律师的业务能力;(四)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和所在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五)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六)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七)办理案件所需的其他必要成本支出。二、税收问题的行政诉讼状包括哪些内容?1、标题。写明行政起诉状。2、首部。必须分别写明原告和被告的有关情况。原告要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地址等情况,由于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有管辖的范围,被告栏要写明被告机关或组织的全称、地址,以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姓名、职务。3、正文。正文是行政起诉状的核心内容,其具体内容和写法另作论述。4、尾部。包括附项和落款。要写明起诉人的姓名、日期,在附项中写明本诉状副本份数。三、税收诉讼与复议的区别有哪些?
    2023-06-19
    204人看过
  • 税收复议诉讼的法规规定申请复议的时间是什么?
    一、税收复议诉讼的法规规定申请复议的时间是什么?申请复议的时间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同国家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国家税务机关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确定的税额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然后可以在收到国家税务机关填发的缴款凭证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上一级国家税务机关申请复议。2.申请人对国家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保全措施、税收强制执行措施及行政处罚行为不服,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或者国家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国家税务机关申请复议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3.申请人对国家税务机关作出的阻止出境行为,拒绝颁发税务登记证、出售发票或不予答复的行为以及责令提交纳税保证金或提供纳税担保的行为不服申请复议,可以在知道上述行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国家税务机关申请复议。二、申请复议的条件申请复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申请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犯了其合法
    2023-06-19
    249人看过
  • 税收复议机关是什么机关负责的
    税收复议机关是由地税局和稽查局负责管理的。对税收行政处罚不服,只能向做出处罚的稽查局、税务所所在的地税局提起复议。行政复议机关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有权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依法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行政机关。这种组织的特征是:第一,行政复议机关是行政机关;第二,行政复议机关是有权行使行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第三,行政复议机关是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复议权,并对行为后果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行政机关。如各级人民政府、各级政府的组成部门包括公安、司法、海关。工商管理、教育、卫生等部门,都可以作为行政复议机关。一、税收复议的相关法律规定《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第十六条对各级国家税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上一级国家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第十七条对各级地方税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选择向其上一级地方税务局或者该税务局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人
    2023-06-20
    101人看过
  • 税收罚款是行政复议还是诉讼?
    税收罚款是行政复议,《税法》列举的税务行政复议范围有12项,“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这句话对部分情况适用,部分情况不适用。1、申请人对复议范围中第1项规定的行为不服的,应当先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申请人对复议范围中第1项规定以外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税务机关做出的征税行为,包括确认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退税、抵扣税款、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和税款征收方式等具体行政行为,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扣缴义务人、受税务机关委托的单位和个人做出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代征行为等。一、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同时享有哪些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
    2023-06-27
    498人看过
  • 税收争议属于民事诉讼吗?
    税收争议不属于民事诉讼,属于行政诉讼,解决税务争议的法律救济途径,主要有税务行政复议和税务行政诉讼。税务行政复议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及其他当事人不服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向税务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要求重新处理的申请,税务行政复议机关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对原处理决定重新审议,并依法根据不同情况作出维持、变更或撤销原决定的法律制度。税务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由人民法院对税务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的司法活动。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其他当事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从而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税务争议的内容不同,其解决途径也不同。在纳税上发生争议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必须先依照税务
    2023-06-27
    114人看过
  • 行政税收诉讼复议前置吗
    存在争议的行政税收诉讼实行复议前置原则。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所谓“复议前置”是指法律、法规规定行政相对人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前,必须依法先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或对复议机关的怠于行使复议权的行为不服,才能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相关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
    2023-04-18
    404人看过
  • 税收处罚可复议可诉讼吗
    根据《税收征管法》第88条之规定,对当事人要求缴纳滞纳金和相关罚款决定,当事人如果对该税收处罚由有异议的话,那么都可以对行政处罚进行申请复议或者申诉。税务行政复议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依法向原处理税务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提出申诉,上一级税务机关对引起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一种活动。税务行政应诉,是指纳税人和其他当事人不服税务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税务机关依法参加诉讼的活动。第一,税务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有以下几点:(一)对税务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二)除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外的其他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具体有:1.税务机关委托扣缴义务人作出的代扣代缴税款行为;2.税务机关作出责令纳税人提交纳税保证金提供纳税担保、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出境行为;3.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保全、强制执行措施;4.税务机关作出的如下
    2023-02-22
    390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答案是什么?税收行政复议行政讼诉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03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第八十条有关于税收行政复议行政讼诉的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
    • 与地税局争议申请行政诉讼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9-28
      1、当事人如果要提起税务行政诉讼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税务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并且需要依法向法院递交起诉状、起诉状副本和当事人依法收集的、能证明其主张的证据材料。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十九条提
    • 税务行政诉讼与税务行政复议的主要区别有哪些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13
      1、性质不同。税务行政复议是属于行政机关的行政活动,税务行政诉讼是属于司法机关的司法活动。 2、管辖机关不同。税务行政复议原则上由原处理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或本级人民政府管辖;而税务行政诉讼则由人民法院管辖。 3、审理方式和程序不同。人民法院审理税务行政案件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两审终审和辩论制度;而税务复议机关审查税务复议案件以书面审查为原则(必要时才采取其他方式),且实行一级复议制度。 4
    • 税务复议机关是什么具体内容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6-17
      六十日,但是补正申请材料、协商确定或者指定受理机关、审查依据、现场勘验、鉴定等所用时间不计入行政复议审理期限,还要考虑行政复议中止的情形。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6号)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
    • 纳税人与税务机关因纳税发生争议有何途径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6-13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