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同胞办理结婚登记程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7 18:13:35 204 人看过

(一)台湾同胞旅行证或我们驻外使领馆签发的加注有台湾同胞字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二)台湾公证机关出具的无配偶证明或公证的本人户籍登记簿底册复印件;

(三)离婚或丧偶的台湾同胞还需提供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离婚证件或配偶死亡证明,无法提供上述证明,可以提供经公证的台湾或港澳报纸刊登的新婚夫妇离婚的声明书或公告,未经公证的不具有法律效力。

浙江省台湾同胞投资保障条例

发布部门: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文号:

(1997年6月28日浙江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1997年7月8日公布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鼓励台湾同胞在本省投资,保障台湾同胞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关联法规: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台湾同胞投资是指台湾同胞在台湾地区或者境外开设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台湾同胞个人作为投资者在本省的投资。

第三条省、市(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改善投资环境,鼓励台湾同胞在本行政区域内投资,做好台湾同胞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障工作。

省、市(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台湾事务主管部门按照规定职责,处理台湾同胞投资事宜,做好组织、指导、协调、管理工作。

省、市(地)、县(市、区)对外经济贸易、计划与经济、工商、税务、公安、劳动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台湾同胞投资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台湾同胞投资者的身份确认工作,由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主管部门及其授权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主管部门负责。

台湾同胞投资者凭《台湾同胞投资者确认书》,享受国家和本条例规定的优惠待遇。

第五条台湾同胞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台湾同胞投资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第二章投资的范围、方式

第六条台湾同胞投资者可以采取下列投资形式:

(一)举办合资经营企业、合作经营企业和全部资本由台湾同胞投资者投资的企业(以下统称为台湾同胞投资企业);

(二)开展补偿贸易和来料加工、来样以及来件(单)加工;

(三)购买、承包、兼并或者租赁公司、企业;

(四)购买公司、企业的股票、债券;

(五)购置房产;

(六)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并按规定从事土地开发经营;

(七)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投资形式。

第七条台湾同胞投资应当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本省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鼓励台湾同胞投资者投资下列产业和项目:

(一)交通、能源、原材料以及其他基础设施、基础工业;

(二)引进农业新技术或者优良品种的项目,农业综合开发以及农业基础设施项目;

(三)高新技术产业以及新兴产业;

(四)技术先进、产品新颖、适应市场需求的生产性项目;

(五)出口创汇型项目;

(六)大中型企业技术改造项目;

(七)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八)环境保护项目;

(九)旧城改造以及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

(十)国家和本省鼓励投资的其他产业和项目。

第八条台湾同胞投资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批准可以投资下列领域的项目:

(一)在本省金融对外开放试点城市设立金融机构;

(二)兴办合资、合作商业贸易企业;

(三)参与旅游设施开发建设,在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内合资、合作举办国际旅行社;

(四)设立合资、合作会计师事务所、广告公司等中介服务机构;

(五)参与科学技术研究开发以及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设施建设;

(六)国家允许投资的其他领域。

第九条台湾同胞投资者可以用可自由兑换货币、机器设备或者其他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为投资,也可以用投资获得的利润、股息和其他合法收益进行再投资。

第十条台湾同胞投资者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资事宜。

台湾同胞投资者委托他人作为其投资代理人时,代理人应当持有具有法律效力的授权委托书。

第十一条设立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应当办理申请、审批、登记手续。

台湾同胞投资者申领批准文件、许可证和申请工商、税务登记时,有关部门应当明确告知所需文件和要求,并必须在接到全部申请文件之日起的法定期限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

第十二条台湾同胞投资企业经海关批准可以设立保税工厂、保税仓库。

第十三条台湾同胞投资企业经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依法招收、聘用员工,企业与员工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台湾同胞投资者投资、经营获得的合法利润、股息、租金、清算后的资金和其他合法收入,可以依法汇往境外。

受聘于台湾同胞投资企业的台湾同胞或者境外员工的工资和其他合法所得,可以依法携带出境或者汇往境外。

第十五条在台湾同胞投资企业较为集中的市(地),可以依法成立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协会。

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协会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协会章程开展活动,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十六条台湾同胞投资企业依照法律、法规和经审批机关批准的合同、章程进行经营活动,其经营管理自主权不受干涉。

第十七条除法律、法规、规章明文规定以及省人民政府授权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到台湾同胞投资企业检查,不得违反台湾同胞投资企业的意愿要求其参加各类培训、评比、赞助、产品展览等活动。

第十八条除法律、法规、规章和省人民政府及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设立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外,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对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另立收费项目或者提高收费标准。违反规定的,依照《浙江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关联法规:

第十九条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应当遵守国家和本省的有关劳动法律、法规,为员工提供安全、卫生的工作条件,依法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等,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并为工会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工会与企业应当建立协调制度,协调员工和企业关系,增进相互了解和合作。

关联法规:

第三章优惠待遇

第二十条台湾同胞投资者投资的生产性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外汇自行平衡的,可以不设定产品出口比例。

第二十一条台湾同胞投资者投资的产业和项目,属于本条例第七条规定范围的,或者投资总额在一千万美元以上的其他生产性项目的,其所需的水、电、气以及运输条件、通讯设施应当优先予以提供,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当地同行业企业相同标准执行。

第二十二条台湾同胞投资者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的,经批准可以取得该项目的经营特许权或者与该项目相应的配套性、补偿性的项目经营权。

第二十三条台湾同胞投资者投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按土地审批权限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用租赁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

第二十四条台湾同胞投资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生产性企业,符合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的,经当地税务机关批准,从获利年度起,免缴五年至十年的地方所得税。

第二十五条台湾同胞投资企业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符合本省有关规定的,按土地审批权限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其项目用地的土地使用金可以减免五年至十年。

第二十六条台湾同胞投资者在沿海经济开放区投资的生产性项目,投资总额在三千万美元以上且回收投资时间长或者属于能源、交通、港口、码头等国家鼓励投资的项目,经批准还可以享受下列优惠待遇:

(一)减按百分之十五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按规定以协议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

(三)优先提供配套生活设施用地。

第二十七条台湾同胞投资者在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台商投资区内投资的项目,除享受本条例规定的优惠待遇外、还可以享受省级经济开发区的各项优惠待遇。

第四章居民待遇

第二十八条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在本省委托公证机关、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服务机构办理有关事务的费用以及办理各类年审、年检的费用,按照本省同行业企业相同标准支付。

第二十九条在本省投资的台湾同胞和随行眷属,以及受聘于台湾同胞投资企业的台湾员工,需要多次往返本省的,可以申请办理一定期限内多次往返有效的入出境签注。

在本省投资的台湾同胞和随行眷属,以及受聘于台湾同胞投资企业的台湾员工,需要在本省停留三个月以上的,应当办理暂住手续。

第三十条在本省投资的台湾同胞因商务活动需要前往国外的,可以持《台湾同胞投资者确认书》和其他有关文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护照。

第三十一条在本省投资的台湾同胞和随行眷属,以及受聘于台湾同胞投资企业的台湾员工,已办理暂住手续的,在购买或者租赁住房、住宿、医疗、游览、交通、通讯等方面的生活消费以及子女入托、就学等享受本省居民同等待遇。

第三十二条在本省投资的台湾同胞以及受聘于台湾同胞投资企业的台湾员工,已在台湾地区取得有效小型机动车驾驶证的,可以按有关规定在本省申请换领同类型机动车驾驶证。

第三十三条台湾同胞在台湾地区或者其他国家、地区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明,经本省口岸卫生检疫机构确认合格的,可以免予健康检查,并发给验证证明。

第五章投诉处理

第三十四条台湾同胞投资者在本省发生的与投资有关的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经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申请仲裁,或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关联法规:

第三十五条台湾同胞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台湾同胞投资者可以向当地人民政府台湾事务主管部门投诉,或者向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台湾同胞投资者进行投诉应当客观、真实地反映情况,向投诉受理部门递交书面材料。

第三十六条台湾事务主管部门接到台湾同胞投资者投诉后,应当及时调查,依法办理。

台湾事务主管部门对应当由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处理的投诉事项,转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并负责督促办理。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台湾同胞投资者投诉或者接到台湾事务主管部门转交的投诉后,必须及时调查,依法处理,在三十日内将处理意见答复投诉人,并同时告知同级台湾事务主管部门。

台湾同胞投资者的投诉事项重大,或者投诉事项需由几个部门共同处理的,台湾事务主管部门可以提请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台湾事务主管部门处理。

第三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办理台湾同胞投资的审批、办证、投诉等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造成台湾同胞投资者损失的,台湾同胞投资者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要求赔偿。

关联法规: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2日 16: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结婚登记相关文章
  • 福建省台湾同胞投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内容是什么
    福建省台湾同胞投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已失效。《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具备法人条件的下列企业,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企业法人登记:(一)全民所有制企业;(二)集体所有制企业;(三)联营企业;(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五)私营企业;(六)依法需要办理企业法人登记的其他企业。第三条申请企业法人登记,经企业法人登记主管机关审核,准予登记注册的,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取得法人资格,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依法需要办理企业法人登记的,未经企业法人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2023-05-03
    223人看过
  • 台山台湾居民登陆证核发办理程序
    一、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无窗口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向港口所在的公安边防派出所提出申请,提交申请表。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凭证》;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凭证》。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港口所在的公安边防派出所服务窗口领取《台湾居民登陆证》。二、办理费用不收费三、办理条件申请人系来靠台轮停泊点台湾渔船上需要登陆的台湾居民四、办理地点台山市台城镇桥湖路111号台山市公安局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2023-05-28
    65人看过
  • 台湾居民与大陆居民如何办理结婚登记
    台湾居民与大陆居民按照如下方式办理结婚登记:内地居民应当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台湾居民应当出具有效通行证等证件,双方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等材料,共同前往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条件的,即可当场发给结婚证。大陆居民申请前往台湾须履行哪些手续大陆居民申请前往台湾,应当回答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的询问,并须履行以下手续:提交户口簿和身份证;填写申请表;提交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对申请人前往台湾的意见的证明。如果没有工作单位的,可以提交户口所在地公发派出所对申请人前往台湾的意见的证明;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
    2023-07-29
    66人看过
  • 深圳居民与台湾居民结婚登记如何办理
    深圳居民与台湾居民结婚登记要带齐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包括户口簿、身份证;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台湾居民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深圳居民养老保险基本实现全覆盖【深圳商报讯】(记者徐恬)6月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7月1日启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深圳将如何让国家相关政策落地?市社保局新闻发言人黄险峰表示,一旦接到有关通知,深圳将严格按照国家的规定执行。根据会议的精神,今年试点范围覆盖全国60%的地区,明年基本实现全覆盖。据了解,深圳建立了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地方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等多层次的社会养老保险。对于企业员工,目前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为员工缴费工资的18%,其中员工按本人缴费工资的8%缴纳,企业按员工个人缴费工资的10%缴纳。本市户籍的无雇工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
    2023-07-27
    494人看过
  • 台湾同胞与大陆居民离婚
    一、辦理涉台协议自愿离婚1、办理涉台协议自愿离婚登记的机关台湾同胞与大陆居民协议自愿离婚,要求在大陆办理时,如双方已签订自愿离婚协议,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作妥善处理,应共同到大陆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其指定的机关,申请办理自愿离婚登记。2、办理涉台离婚登记应提供的资料办理涉台离婚登记的大陆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资料:(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结婚证;(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台胞应提供第(2)项、第(3)项规定的证件、证明资料外,还应提出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及提供本人的有效台胞通行证、身份证。3、办理涉台胞协议自蜃离婚,如果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大陆办理的,大陆婚姻登记机关不受理该申请。二、涉台胞诉讼离婚登记1、涉台诉讼离婚登记双方若无法就离婚事宜达成协议,或虽能达成协议,但一方无法亲自回国办理
    2023-08-04
    216人看过
  • 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台湾同胞、华侨也要办理居民身份证吗
    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第九条的规定,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台湾同胞迁入内地定居的,华侨回国定居的,在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时,应当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这就是说,原属于香港、澳门和台湾的居民,迁入到内地长期固定居住的,以及原籍在我国,但在国外生活了一段时间后又回国并在内地长期固定居住的华侨,在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时,都应当依照居民身份证法办理居民身份证。具体如何申请领取,要按照居民身份证法的相关规定。比如居民身份证法第七条规定,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那么,迁入内地长期定居的港澳台同胞、华侨,在办理常住户后登记的时候,也应当按照该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即年满十六周岁的,应当领取;未满十六周岁,可以自愿领取,自愿领取的,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也就是说,居民身份证有关的管理规定对其同样适用。如果港、澳、台同胞或长期居住在国外的华侨并非迁入内地定居,只
    2023-05-13
    173人看过
  • 台湾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台湾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的材料:1、要进行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包括户口簿、身份证;2、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3、台湾居民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民政部关于出国留学生申请与台湾居民办理结婚登记问题的复函福建省民政厅:你厅《关于自费出国留学生申请与台湾居民办理结婚登记问题的请示》(闽民民〔1994〕110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关于我出国留学生申请与台胞在国内登记结婚的问题,我们原则同意你们的意见。即出国留学生同台胞要求在国内登记结婚的,双方须共同到国内留学生出国前户口所在地经省人民政府指定的涉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并按照《关于出国留学生办理婚姻登记的暂行规定》(民〔1984〕民36号)和《关于台湾同胞与大陆公民之间办理结婚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民〔1988〕民字9号)精神,出具本人的有关证件及证明材料。
    2023-07-27
    336人看过
  • 台湾同胞如何申请办理大陆居留
    一、申请条件1、在大陆投资的;2、在大陆企、事业单位任职、就业的;3、在大陆学校、科研单位就学或接受培训的;4、在大陆从事教育、科研、文化、卫生、体育等交流活动的;5、在大陆购置房产的;6、与大陆居民结婚的;7、外国或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工作人员;8、本条第1项至第7项所述人员的配偶、直系亲属;9、寄养在大陆亲属处不满18周岁的子女;10、在大陆居住,又不符合在大陆定居条件的70周岁以上的;11、其他确有需要的台湾居民。二、申请材料(一)填写完整《台湾居民签注证件申请审批表》;(二)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四)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或宾馆、酒店出具的住宿证明;(五)首次申请居留签注还需提交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健康证明(未满18周岁或70周岁以上人员免交);(六)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关的证明;1、企业投资者或法人代表,
    2023-05-09
    183人看过
  • 与台湾居民结婚登记注意事项
    事项名称与台湾居民结婚登记办理对象符合婚姻登记条件的南宁市辖区内的居民、台湾居民办理条件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5、双方均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申请人提交材料序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机构南宁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地点南宁市政务服务科园分中心(地址:高新区科园东五路)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771—3221268(科园分中心);窗口电话:0771-3221226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6:30备注:信息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无配偶声明或者证明,自出具之日起半年内有效。
    2023-05-29
    115人看过
  • 婚姻登记机关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复婚登记
    在办理复婚登记时,应当收回双方当事人的离婚证后,重新发给结婚证。收回离婚证的目的,是防止当事人。对于复婚的当事人一般不再要求进行婚前健康检查。一、复婚要哪些证件当事人复婚,男女双方应持以下证件和证明:1、户口证明;2、居民身份证或者军人(含武装警察)身份证件;3、所在单位、居(村)委员会或者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过婚的,还应持离婚证件。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复婚申请,应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并在《结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证上注明恢复结婚字样,同时收回离婚证。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从取得结婚证起恢复夫妻关系。二、法院判决离婚多久可以复婚法律对复婚时间未规定时间限制,《民法典》第1083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男女双方离婚后,任何时候都可以复婚,不受时间限制。不过复婚不是只要两个人在一起生活就可以的,也像结婚一样是需
    2023-03-04
    183人看过
  • 2023与港澳台同胞结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与港澳台同胞结婚的程序1、首先内地居民和港澳台的居民自愿结婚,然后携带相关资料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注意,有些地区的民政局需要提前预约的,具体预约流程请参照当地的民政局办理。2、港澳台居民需要证件和证明材料有这些:(1)自己的有效通行证和身份证。(2)一份声明,这份声明需要到居住地公证机构进行公证,公证本人没有配偶以及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3、民政局审查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如果男女双方都符合结婚条件的,那么当场颁发结婚证。香港回归、澳门回归、更多的台商选择前往大陆发展,越来越多的港、澳、台人员来到内地,无论是工作还是投资,并且选择内地的女性作为自己的终身伴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在办理结婚登记的时候,会有特别的要求。(一)香港同胞。1、香港居民身份证、回乡证或海员证;2、我们司法机关委托的香港律师辨认的香港婚姻注册处出具的婚姻状
    2023-06-12
    427人看过
  • 徐州台湾通行证和台胞证办理费用
    1.往来台湾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收费标准,电子通行证由每证100元降为每证80元;一次有效通行证由每证20元降为每证15元。大陆居民前往台湾签注收费标准:一次有效签注由每件20元降为每件15元多次有效签注由每件100元降为每件80元。2.台胞证3.台湾同胞定居证台湾同胞定居证收费标准,由每证10元降为8元。其他通行证费用:4.护照5.往来港澳通行证港澳通行证收费标准将由每证100元降为每证80元。一次有效签注由20元降为每件15元,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由100元降为80元,长期(三年以上,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由300元降为240元。想要查询关于港澳通行证办理的相关问题可以阅读:6.出入境通行证出入境通行证收费标准,一次出入境有效由每证20元降为15元,多次出入境有效由每证100元降为80元。▇猜您需要办理港澳通行证业务最好提前预约(可减少在大厅的等候时间,不预约可能出现在当日的工
    2023-05-29
    348人看过
  • 涉外结婚登记如何办理,台湾居民怎么与内地居民结婚
    台湾居民与内地居民如何办理结婚手续(一)台湾居民与在内地居民如何办理结婚的申办条件。1.一方为国内居民;2.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3.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4.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5.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二)涉外结婚登记如何办理?内地居民办理结婚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薄、身份证;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签字声明。(三)涉外结婚登记如何办理?台湾居民办理结婚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2)本人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件;(3)台湾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涉外结婚登记如何办理?台湾居民与内地居民办理涉外结婚登记的手续、程序。1.当事人提交办理材料中规定的相关证件、证明;2.登记员询问
    2023-11-15
    341人看过
  • 定居大陆的台湾居民的结婚登记
    定居大陆的台湾居民的定居大陆的台湾居民申请与大陆居民结婚,应当持下列合法证件到申请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中的一方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登记。申请结婚的定居大陆的台湾居民应提供下列文件:一.在大陆定居后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书;二.来大陆定居前的婚姻状况证明书;如果回大陆定居前在台湾居住的,须提供台湾公证机关出具的无配偶证明或经公证的本人户籍登记薄底册影印件;如果离开台湾移居港、澳地区半年以上,来大陆定居的,须提供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地区律师辩认的婚姻状况证明书或者澳门地区婚姻登记局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如果离台后在其他地区、国家居住半年以上来大陆定居,还须提供其居住地区、国家出具的,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无配偶证明。三.有效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四.婚前健康检查证明;五.离婚或丧偶的,还应提供经公证的或死亡证明。
    2023-04-22
    211人看过
换一批
#结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结婚的登记流程有: 1、携带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双方的常住户口本、3张两寸近期的半身免冠红底合影照片到其中一方的户口所在的民政局进行办理; 2、民政局工作人员审查双方的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颁发结婚证。... 更多>

    #结婚登记
    相关咨询
    • 台湾人如何结婚登记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19
      到民政局登记就好了,台湾一方要带下列资料: 1.台湾同胞旅行证或我驻外使领馆签发的加注有“台湾同胞”字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2.台湾公证机关出具的无配偶证明或公证的本人户籍登记簿底册复印件; 3.离婚或丧偶的台湾同胞还需提供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离婚证件或配偶死亡证明,无法提供上述证明,可以提供经公证的台湾或港澳报纸刊登的当事人离婚的声明书或公告,未经公证的不具有法律效力。
    • 台湾人可以在深圳办理结婚登记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1-11-25
      深圳居民和台湾省居民的结婚登记必须携带双方的身份证明,包括户口簿和身份证;经居住地公证处公证的无配偶、与对方无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台湾省居民的有效通行证和身份证应当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 涉台胞办理离婚登记该如何办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07
      办理涉台协议自愿离婚登记的机关 台湾同胞与大陆居民协议自愿离婚,涉台胞诉讼离婚登记要求在大陆办理时,如双方已签订自愿离婚协议,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作妥善处理,应共同到大陆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其指定的机关,申请办理自愿离婚登记。 2、办理涉台离婚登记应提供的资料 办理涉台离婚登记的大陆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资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 台湾办理结婚登记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9-04
      居民办理结婚登记需要提交:(一)《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有效旅行证件;(二)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明和出境入境证件;(三)台湾公证机关出具的无配偶声明和经证明无误的誊本,有效期三个月;(四)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大陆居民与台湾居民婚姻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第四条申请的大陆居民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 (一); (二)居民户口簿; (三)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 台湾居民在深圳结婚怎么办理婚姻登记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28
      (一)市居民本人的簿、(原件及复印件)。(二)居民1、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有效旅行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本人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3、台湾公证机构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声明有效期6个月)。(三)男女双方当事人1、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声明书可在登记处现场领取或网上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