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房屋时公房承租人能拿到补偿款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7 02:20:36 192 人看过

拆迁房屋时公房承租人是否能拿到补偿款,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迁时的处理办法。

公房承租人的变更问题

北京市的公房租赁问题是在新中国成立后十分特殊的历史条件下长期发展逐步形成的,具有很强的政策性,截止目前为止,还没有专门的法律和行政法规来正面回应这个问题。所以当这些错综复杂的法律问题交织在一起以案件的形式出现的时候,不仅当事人感到困惑,连没有经验的法官也会感到手足无措。考虑到这个问题的普遍性、复杂性以及对于首都社会和谐的重要性,作者决定就这个问题进行一番探讨,希望能为问题的解决贡献自己的一点微薄之力。

一、公房承租人的认定

到底谁是公房的承租人,这是解决此类案件的第一关键问题。对这个问题的不同解决将直接导致不同的利益分配格局。关于公房承租人的确定大致分三种情况:第一,原承租人仍然健在不发生承租人变更,在这种情况下承租人当然还是原承租人。第二,承租人依法变更,变更后的承租人为新的公房承租人。在第二种情形中,有些变更不符合规定,侵犯了其他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的利益,被侵权的其他家庭成员可以请求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撤销原来的变更,作出新的变更。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拒绝变更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依法予以撤销。第三,原来的承租人可能去世多年,公房由其共同生活的部分家庭成员继续居住并交纳房租,按规定早就应当办理变更手续,但是因为没有拆迁补偿的问题,大家都没有异议,一直到现在仍然没有办理变更。问题主要出第三种情形中。由于拆迁补偿涉及较大的利益分割,家庭成员之间在变更承租人的问题上出现了不同的意见。符合公房承租人条件的当事人向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申请变更,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以其他家庭成员存在异议为由不予变更,所以就一直拖着,到底谁是承租人的问题至今悬而未决。就笔者了解,这种情况十分普遍。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公房承租人应当如何认定呢?我认为,在这种情况下,要根据承租公房的实际居住和缴纳房租的状况来决定。(有些当事人认为根据户口确定,这种想法是不正确的。)在原承租人死亡或者外迁后,与其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继续居住该房屋并向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缴纳房租的,与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之间形成了事实上的公房租赁关系,实际居住的家庭成员成为事实上的公房承租人。但是由于没有变更公房租赁登记,其公房承租人身份还是不明确的,也容易受到其他当事人的质疑。在这种情况下,实际的承租人应当向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申请确认或变更。政府公房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符合北京市有关公房承租人的条件的,应当予以变更,符合公房承租人条件而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不予变更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变更。在法院做出变更判决并生效后,当事人可据此向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申请变更。

那么变更申请人需要具备什么样的基本条件呢?根据北京市相关规定,申请变更为公房承租人的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原承租人死亡或外迁;与原承租人为同一户籍;是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员;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一年以上;没有其他住房。另外,满足条件的当事人还须写出书面申请,经出租人同意并办理变更登记后方能成为合法的公房承租人。

在公房承租人变更的问题上,不可避免地涉及直管公房租赁关系的法律性质和直管公房管理部门在直管公房租赁关系中的法律地位的问题。实际上,直管公房租赁关系是一种公法色彩很浓的特殊的关系,这种租赁关系不同于一般的民事租赁关系。在直管公房租赁关系中,承租人的资格、租赁的期限、租金的标准、出租人的权限、出租方与承租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都由政府有关部门统一规定,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意思自治的范围被压缩到极小。以直管公房租赁关系中的出租人如房管所为例,当事人向房管所申请变更,房管所经审查符合公房承租人条件的就应当予以变更。房管所不可以象一般民事租赁关系中的出租人那样以自己的自由意思作出接受或拒绝的表示。

事实上,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仍以房管所为例)具有民事主体和行政主体的双重身份,同时扮演民法上的出租人和行政法上的行政管理人的双重角色。在直管公房租赁合同关系中,例如涉及房屋保护、维修、房屋租金交纳纠纷时,房管所以一般民事主体的身份出现,与承租人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相应地,该案件也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处理。但在涉及审查当事人承租资格的关系中,房管所以行政管理者的角色出现,履行行政管理的职权,相应地,案件应当作为行政案件处理。由于直管公房的管理单位具有民事主体和行政主体的双重身份,在不同的法律关系中扮演不同的法律角色,因此,在直管公房租赁纠纷中如何准确把握法律关系的性质以及公房管理单位在其中所扮演的角色对于当事人正确维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第三种情形中,还有一个问题,就是现在与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形成事实上的公房租赁关系的原公房承租人的某些家庭成员事实上已经不具备公房承租人的条件,例如已经有其他住房居住,这种情况也比较普遍。那么对于这种人在公房承租人变更之前是否作为承租人对待成为一个很现实的问题。在这个问题上,我个人的看法是:即使实际承租人已经不符合北京市有关公房承租人的条件,但在公房管理单位依职权履行变更程序之前还是应当维持业已形成的事实上的公房租赁关系,承认实际承租人享有公房承租人的法律地位。但是,作为国家财产的管理人,公房管理单位发现承租人不再符合公房承租人条件的应当及时通知该承租人履行相应的解除或变更租赁关系的手续。公房管理单位怠于行使此项职权的构成失职,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拆迁补偿款的归属与继承

在确定了公房承租人之后,拆迁补偿款的归属与继承的问题就容易解决了。但首先必须明确一点:公房是国家财产(或集体财产,本文仅指作为国家财产的公房),不能作为私人财产被继承。公房承租人对于所承租的公房只有居住权,和极其有限的处分权。而且公房承租人对于所承租的公房的权利也不能以继承的方式转由其继承人享有,而只能通过变更的方式转由符合条件的继承人或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享有。公房承租人也不可以遗嘱的方式对所承租的公房作出实体的处分。如果公房承租人以遗嘱的方式对所承租的公房作出实体上处分的,该处分属无权处分,在有权限的公房管理单位给与认可之前,该处分没有任何法律上的效力。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十七条第一款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二款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迁时的处理办法。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0日 02: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公房相关文章
  • 哪些人能分到房屋拆迁补偿款
    一、房屋拆迁补偿的分类房屋拆迁补偿分为两类,在这两种补偿方式中,房屋的价值通过补偿的方式得以转化。房屋拆迁的补偿主要是针对以下两类型:1、私有房屋的拆迁中,只有房屋所有权人才是被拆迁人,同住人并不是被拆迁人。所以只有所有权人可以得到补偿。2、公房拆迁中,有权分得拆迁款的是房屋的承租人及同住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同住人:(1)有本市常住户口,至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的,即使居住未满一年,也视为同住人;(2)无本市常住户口,至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满五年的,也视为同住人;(3)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处有本市常住户口,因家庭矛盾、居住苦难等原因在外借房居住的,他处也未取得福利性房屋的;(4)房屋拆迁的,因在服兵役、读大学、服刑等原因,户籍被牵出被拆公有居住房屋的,且在本市他处没有福利性房屋的。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
    2023-04-30
    162人看过
  • 我们多久才能拿到房屋拆迁的补偿款
    1、房屋拆迁补偿金能拿到多久?以货币安置方式补偿的,在签订货币安置协议后房屋搬迁前支付;以房屋置换(安置房补偿)方式补偿的,在签订房屋安置协议后房屋拆迁前支付搬迁前一次性补偿1-2年过渡费。安置房满1-2年仍未交付的,按协议重新补偿过渡费。拆迁补偿是指房屋征收部门自行或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按照我国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征收国家集体土地上的单位和个人房屋时,对被征收房屋进行项目评估,并给予业主安置和搬迁补偿。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拆迁补偿有两种方式: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有产权置换和货币补偿两种方式,而选择哪一个更合适,还要视具体情况而定。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交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交换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提供房屋进行产权交换,并计算结算被征收房屋价值与与被征收人交换产权的房屋价
    2023-05-31
    329人看过
  • 征收国有土地时房屋拆迁补偿款多久能拿到
    一、征收国有土地时房屋拆迁补偿款多久能拿到?拆迁补偿款的发放时间以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的约定为准,法律没有统一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二、房屋拆迁补偿款有哪些?(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三、房屋拆迁补偿款的发放流程有哪些?(一)拆迁人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按房屋拆迁许可证内容向社会发布公告。(三)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向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四)确定拆迁补偿标准和安
    2023-06-15
    458人看过
  • 公租房承租人在遇到房屋拆迁时该怎么办
    公租房,即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基本案情:袁先生系洛阳市xx村居民。其居住的房屋系上世纪八十年代由某集团公司建造,并以较低租金长期出租给其职工居住使用,该房屋没有办理过房屋权属证书。2019年4月,当地区政府发布《芳华路打通及xx河治理工程xx村房屋拆迁公告》及《房屋拆迁安置方案》,袁先生使用的房屋在拆迁范围内。2019年4月,当地街道办事处书面通知村相关居民限期清理房内用品,先行拆迁。2019年4月,袁先生使用的房屋被当地区政府拆除,但袁先生未得到任何补偿。以案说法:本案中,当地区政府以袁先生仅为承租人,对于涉案房屋不具有合法权利,与强拆没有利害关系进行答辩,这是完全错误的。由于涉案房屋是在特殊历史背景下建造的,由袁先生长期居住,袁先生拥
    2023-06-24
    103人看过
  • 拆迁房屋的能够够拿到补偿款的是哪些人呢
    一、拆迁房屋的能够够拿到补偿款的是哪些人呢1、货币补偿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元组成的补偿金额。2、产权置换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3、结合型补偿顾名思义,这种补偿方式就是指既给货币补偿又给产权置换。由于我国城市化进程与其他诸多客观因素,导致房价和地价的虚高,因此造成了诸多不能够单单用货币补偿或者产权置换解决的问题,所以就出现了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房子拆迁就会意味着被拆迁者能够获得一笔补偿,对于这笔补偿的费用就会结合当地的具体政策来进行判定,只要补偿不会低于原有的生活水平,那
    2024-02-05
    198人看过
  • 公房拆迁补偿款该归谁,公房拆迁补偿款能否继承?
    一、公房拆迁补偿款该归谁在确定了公房承租人之后,拆迁补偿款的归属与继承的问题就容易解决了。但首先必须明确一点:公房是国家财产(或集体财产,本文仅指作为国家财产的公房),不能作为私人财产被继承。公房承租人对于所承租的公房只有居住权,和极其有限的处分权。而且公房承租人对于所承租的公房的权利也不能以继承的方式转由其继承人享有,而只能通过变更的方式转由符合条件的继承人或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享有。公房承租人也不可以遗嘱的方式对所承租的公房作出实体的处分。如果公房承租人以遗嘱的方式对所承租的公房作出实体上处分的,该处分属无权处分,在有权限的公房管理单位给与认可之前,该处分没有任何法律上的效力。在此类纠纷中往往涉及家庭协议的问题。所谓家庭协议是指在公房的原承租人的家庭内部就公房的分配、继承、拆迁补偿等问题达成的一揽子协议。据笔者了解,签订家庭协议的情况也是很普遍的,在前来咨询的当事人中,几乎人手一份家
    2023-02-28
    295人看过
  • 房屋倒塌了还能否拿到拆迁补偿
    一、房屋倒塌了还能否拿到拆迁补偿房屋倒塌后,进行房屋征收的,被征收人也能获得一定的补偿。如房屋剩余价值补偿、安置补偿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二、征
    2023-06-17
    320人看过
  • 房屋承租人在拆迁中能否得到赔偿?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对拆迁房屋承租人的补偿方案有:1、作为承租人,既可以和房主解除租赁关系,也可以要求房主在房屋拆迁后继续履行租赁合同;2、承租人要求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的,拆迁人就必须对被拆迁人进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仍由原承租人承租,只是必须与被拆迁人即原房主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拆迁房屋承租人的权利义务拆迁房屋承租人享有一定的权利同时也有一定的义务,那么拆迁房屋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都有哪些请看本文详细介绍:1、承租人的权利根据2001年11月1日施行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承租人的权利主要有:(1)在拆迁租赁房屋时,有权利要求出租人与拆迁人之
    2023-07-04
    202人看过
  • 承租公租房拆迁补偿能要多少
    对公租房进行拆迁的,承租人可以获得的经济补偿是拆迁安置补偿款,补偿的具体数额由承租人与拆迁部门协商。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等。一、农村瓦房旧房拆迁补偿多少?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屋征收拆迁奖励的标准由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被拆迁人可以到市、县级人民政府查询相关的办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
    2023-06-20
    444人看过
  • 户口外迁后,还能拿到房屋补偿款吗
    一涉及拆迁,就会关系到被拆迁人的巨额拆迁补偿。这时候很多农民便开始担忧了,因为很多人因上学、工作等原因,将户口迁出了农村。如今农村老家没有了老人,很多人也在城里买了房子居住,那这部分人农村老家的宅基地能否继承呢?农村房子拆迁,他们能否拿到拆迁款呢?一、户口迁出农村后,不能继承宅基地首先要指出一点的是:2017年新推出的土地政策有相关条例表明,农村宅基地和房屋是分开补偿。其实这种政策对在城市安家落户的子女来说没有什么影响。但是,对于将来打算回农村发展的子女来说,还是要多多留意。农村宅基地是属于村集体的,不属于农户个人,村民只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如果户口迁出了农村,该人口就不再属于该村集体成员,也就不能再继承宅基地。村集体是有权收回户口已迁出本村的人的宅基地的。当然,村集体也不能想当然的说收回就收回,这也是有条件的,收回条件是:虽然迁出户口不能再继承宅基地,但是宅基地上面的房子是咱们自己建的,是
    2023-06-26
    437人看过
  • 同住人有权得到公租房拆迁补偿款吗
    公租房的同住人是属于承租人范畴,对公共租赁住房进行拆迁的,同住人是可以获得经济补偿的,补偿的项目是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公租房拆迁时,同住人如何认定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至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的,即使居住末满一年,也视为同住人。但其在该处取得拆迁补偿款后,一般无权再主张本市其他公房拆迁补偿款的份额;2)一般情况下,在本市
    2023-06-18
    281人看过
  • 房屋拆迁能拿到什么赔偿
    一、房屋拆迁能拿到什么赔偿房屋拆迁可以拿到的赔偿因具体的政策而异,但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奖励性补偿费:这一笔金额不是强制要求的,当拆迁方有尽快施工的需求时,可以提出支付尽快搬迁奖励金,对于在要求期限内完成搬迁的人一定的奖励。此外,如果因房屋拆迁导致停产停业,被拆迁方还可以获得相关补偿。具体包括:因房屋拆迁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给予补偿。【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
    2024-02-09
    94人看过
  • 公房承租人如何分配房屋拆迁款
    (一)公有居住房屋拆迁补偿款,在承租人、同住人之间如何分配?承租人、同住人之间,一般遵循一人一份、均等分割的原则取得拆迁补偿款。在存在公房租赁关系的公房拆迁中,拆迁补偿款归承租人所有,这一点十分明确。如果公房承租人在获得拆迁补偿后死亡的,拆迁补偿款可以作为其个人财产按照遗嘱或者法定的继承规则分配给其继承人。如果拆迁补偿发生在公房承租人发生变更之后,则拆迁补偿款为变更后的公房承租人的个人财产,原公房承租人的其他继承人对此没有任何的请求权。如果拆迁补偿发生在公房承租人死亡之后,承租人变更之前,则该拆迁补偿款归系争公房的事实上的承租人所有,原公房承租人的其他继承人对此亦没有任何的请求权。(二)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可以酌情多分:1、承租人或同住人属于年老体弱,缺乏经济来源,且按均分所得的补偿款,无法购得房屋保证其正常生活的;2、承租人或同住人在取得公房承租权时额外支付过较多款项的;3、对公房内居住
    2023-03-22
    320人看过
  • 非本村人的房屋遇征收就拿不到房屋拆迁补偿款了吗
    对于大多数中国老百姓来说,土地是安身立命之所在,而宅基地更是重中之重。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补偿更是农村土地征收补偿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经常有非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房主面临“有房不能住、拆了不给补”的尴尬局面。本文,在明律师将通过一个真实的行政复议案例为您解析如何破解这种维权难题……【基本案情:撤证式逼迁上演】2017年12月的一天,在湖南省某村居住了二十多年的楚先生忽然接到所在县政府作出的《撤销建房用地许可证决定书》,被告知自家房屋所取得的建房用地许可证不符合《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故决定予以撤销。原来,楚先生并非房屋所在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是1993年建房定居于此的。又因2017年其房屋被列入征收范围内后,楚先生一直未能与征收单位达成补偿协议,才遭遇了此种令人摸不着头脑的情形。那么楚先生作为外村人,建造的房屋到底能不能获得应有的房屋拆迁补偿呢?【办案经过:逼迁决定复议撤销】
    2023-06-22
    272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买卖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房
    词条

    公房是指由政府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前,住宅的产权归国家所有。公有住宅主要由本地政府建设,主要向城市居民出租、出售,由企业建设的住宅,向本企业职工出租、出售。公房的大量存在是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实行住房福利化的结果... 更多>

    #公房
    相关咨询
    • 公房拆迁承租人应该拿到拆迁款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1-10-14
      1、公房拆迁承租人能获得补偿,相关部门需要确认承租人是否具有获得公房拆迁补偿的资格。 2、《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明确规定,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也就是说,公房在拆迁时,拆迁人要与房屋所有权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同时要与该房屋的承租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3、拆迁补偿的受偿方为被拆迁人,即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在存在公房租赁关系的情况下,被拆迁人只有与
    • 用租房经营权的承租人能拿到拆迁补偿金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5-07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商用房屋进行拆迁的,如果已经出租的,承租人是可以获得一定经济补偿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征收补偿范围】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
    • 公房拆迁承租人只拿了拆迁补偿金合法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3-12-02
      承租人会有补偿。拆迁是指取得拆迁许可的单位,根据城市建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文件,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重新安置,并对其所受损失予以补偿的法律行为。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公租房进行拆迁的,承租人可以获得的经济补偿是拆迁安置补偿款,补偿的具体数额由承租人与拆迁部门协商。
    • 房屋拆迁时征收公房承租人补偿的问题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3-04
      有下列安置补偿方式: 1.被拆迁人以异地安置公房承租人的方式,与公房承租人解除原来的租赁关系;被拆迁人提供的异地安置房应当在规划市区内,并且使用面积不低于原房屋使用面积的,双方应当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并继续执行本市规定的租金标准。 2.被拆迁人以协议方式收购公房承租人的公房使用权。
    • 公租房拆迁承租人能获得相应的补偿吗, 公租房拆迁时补偿标准是什么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1-22
      公租房的承租人是可以获得相应的补偿的。 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 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 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 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应积极争取。 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拆迁维权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