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行为的责任怎么划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16:24:25 206 人看过

一、侵权行为的责任怎么划分

1、全部赔偿原则

即侵权行为人对因侵权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的大小,应以其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实际损失为依据,予以全部赔偿。

(1)侵害国家、集体、公民个人财产造成损害的,既要赔偿现实财产本身的损失,也要赔偿可得利益损失

(2)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3)侵害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的,受害人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2、限定赔偿原则

主要适用于一些特殊侵权损害。如《国家赔偿法》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造成公民身体伤害的误工损失,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倍;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倍,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

3、惩罚性赔偿原则

主要适用于侵犯知识产权和产品责任。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1倍。

4、衡平原则

即在确定侵权损害赔偿范围时,应考虑诸如当事人的经济状态等因素,使赔偿责任的确定更公正、公平。

二、共同侵权责任怎么划分

1、按份责任

虽然损害结果是由于多个加害人造成的,但是多个加害人之间没有共同的故意和过失,而是在互相没有串通、互不知情的情况下各自独立实施了侵权行为,他们各自所实施的行为由于某种偶然的因素结合起来,导致了损害结果的发生。在这种情况下,各人自扫门前雪,加害人各自承担自己的责任即可。

应当承担按份责任的,数个加害人应当按照其行为的原因力(主要是在多个加害人之间进行衡量,比较多个加害人所实施的行为对造成损害结果的贡献大小,所实施的行为对损害结果的发生起到主要作用或决定性作用的,应当承担较多的赔偿份额)和过错比例(主要是在加害人与被害人之间进行衡量,如果被害人对于损害结果的发生有过失的,可以相当减轻加害人的责任),按照各自应当承担的份额来承担侵权责任,其承担相应的份额后,有权拒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责任份额的赔偿请求。

2、连带责任

如果损害结果是多个加害人造成的,而且多个加害人之间存在共同的故意或过失,或者法律有直接规定的(主要发生在特殊侵权行为领域,典型的如法律规定产品生产商、销售商对于产品质量侵权行为要承担连带责任,参见《什么是特殊侵权行为》),多个加害人不仅要自扫门前雪,可能还要为他人的行为埋单。

三、侵权行为中连带责任包括那几种

连带责任中也存在一些差别,主要包括一项三种形式:

1、完全连带责任

承担连带责任的多个加害人是一根绳上的蚂蚱,受害人可以向加害人中的任何一个或多个承担全部责任,履行全部的赔偿义务。完全连带责任是一种最有利于保护受害人利益,方便受害人索赔的责任形式,也是连带责任中一种最为普遍的责任承担形式。一般来说,如果加害人实施侵权行为时主观上有共同故意或共同过失,都要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规定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的,受害人可以向连带责任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请求承担部分或者全部损害赔偿责任,但合计不得超过损害赔偿责任的总额。

已经承担了超出自己应当承担的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就其超出部分向其他未承担责任的连带责任人行使追偿权。责任份额一般也是按照原因力和过错比例进行划分,责任范围难以确定的,推定各共同侵权人承担同等责任。但是需要强调的是,在连带责任人之间划分责任份额对受害人来说是没有多大意义的,因为他有权要求其中任何一个或部分侵权人承担全部责任。

在连带责任中,受害人可以要求连带责任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请求承担部分或者全部损害赔偿责任,但不得随意免除对部分共同侵权人的赔偿责任,否则,其他共同侵权人对被免除的赔偿份额不承担连带责任。

2、不真正连带责任

在侵权法中,不真正连带责任主要发生在经营者、学校等未尽到合理限度的安全保障义务,导致消费者或学生遭遇他人的不法伤害所引起的侵权纠纷领域。这些领域多个侵权人,其中部分侵权人直接实施了侵权行为——加害人;另一部分侵权人由于其未尽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简称安保义务),间接地导致了损害结果的发生。如上文中提到的,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大意,导致顾客寄存在超市服务台的物品被人冒领的案例。

在这个案例中,既存在直接侵权人——冒领物品的那个家伙,同时超市也存在一定过失,对顾客物品被冒领负有责任。依照法律规定,冒领者与超市就形成一种不真正连带赔偿关系。

首先,不真正连带关系也是属于连带关系的一种,顾客可以进行选择索赔对象,他可以要求冒领者赔偿全部损失——如果能够查清是谁的话,也可以要求超市赔偿全部损失。与完全连带责任不同的是,在不真正连带责任关系中,直接侵权人和未尽安保义务人对损害结果发生的作用不同,直接侵权人起主要作用,是罪魁祸首;未尽安保义务人只起到次要作用、辅助作用,充其量只能算作一个帮凶,有时在某种意义上自身也是受害者,因此对作为首恶的直接侵权人和未尽安保义务的人不能一视同仁,基于此,法律规定,直接侵权人是最终责任承担者,而未尽安保义务的人充当着一个垫付损失的角色。最终责任人赔偿受害人全部损失后,不得向未尽安保义务的人进行追偿;而如果受害人请求未尽安保义务的人承担责任后,未尽安保义务的人有权向最终责任承担者——直接侵权人追偿。

3、补充责任

一般认为,补充责任是不真正连带责任的一种。多个侵权行为主体存在不真正连带责任关系以外,根据法律的特别规定,侵权行为主体之间承担责任还有个先后顺序,直接加害人是侵权责任的先发队员和排头兵,而未尽安保义务的侵权人是替补队员和后备军,只有在作为先发队员直接侵权人不明或者缺乏赔偿能力,导致无偿满足受害人要求赔偿的愿望,受害人才能退而求其次,要求替补队员——一般也是未尽安保义务的侵权人赔偿自己的损失。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这是补充责任的典型代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16: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侵权行为相关文章
  • 侵权责任行人与机动车责任划分标准有什么
    侵权责任行人与机动车责任划分标准有以下内容:1、如果在路口,机动车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2、如果普通道路上,机动车应负同等责任或主要责任。3、行人应负事故的次要责任或同等责任,理由:《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5条:行人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从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应当观察来往车辆的情况,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1款第2项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根据该条的规定,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的交通事故,实行的归责原则是严格责任,即不论机动车一方有无过
    2023-06-20
    185人看过
  • 被侵权有哪些赔偿责任,侵权行为的分类
    一、被侵权有哪些赔偿责任侵权行为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要依据造成的损害而定,造成人身伤害的,承担人身伤害赔偿责任,造成财产损害的,承担财产损害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侵害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赔偿数额的确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财产损失计算方式】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
    2023-04-18
    303人看过
  • 共同侵权的种类有哪些,共同侵权责任怎么划分
    一、共同侵权的种类有哪些1、主观的共同侵权行为主观的共同侵权行为就是主观关连共同的共同侵权行为,是有意思联络的共同侵权行为,即数人基于主观故意而共同侵害他人造成损害的共同侵权行为。这种共同侵权行为的共同加害人包括实行行为人、教唆行为人和帮助行为人。按照通说,只有实行行为人的共同侵权行为是简单的共同侵权行为;而包括教唆行为人和帮助行为人的共同侵权行为,是复杂的共同侵权行为。2、客观的共同侵权行为客观的共同侵权行为就是客观关连共同的共同侵权行为,我曾经将其叫做视为共同侵权行为,是指数人没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各自的行为相互结合,共同造成同一个损害结果的侵权行为。这种侵权行为虽然不具有共同侵权行为主观上的特征,但由于其行为人之间行为的相互结合的关连性,并且造成了同一个损害结果而不可分割,而形成了一个侵权行为,行为人之间应当承担连带责任。3、共同危险行为共同危险行为是指数人共同实施有侵害他人权利
    2023-02-11
    236人看过
  • 确定侵权行为和侵权责任
    版权侵权的认定:1、侵权的事实。也就是说,行为人未经作权人许可,权法规定的使用条件使用作权人的作品;2、行为是违法的。作权是一种绝对权利,任何人都有义务不侵犯这一权利;3、行为人有主观过错。所谓过错,是指侵权人对其侵权及其后果的心理状态,包括故意和过错。综上所述,如果构成版权侵权,行为人需要侵权,主观上有过错,构成侵权,需要承担侵权责任。版权侵权行为有哪些(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3)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4)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5)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6)未
    2023-07-05
    442人看过
  • 人身侵权责任划分的原则是什么?
    人身侵权责任划分的原则是:归责原则;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原则;无过失责任原则。在我国相关的法律中确定了作为社会主体的人民的各种权利,其中生命健康权是最重要的权利,也是在社会生活中十分容易受到侵害的权利,这就使得法律、法规在保护个人生命健康权方面需要不断完善,当我们的生命健康权受到损害时,需要遵守相应的原则来对侵权责任进行划分。一、侵权责任的法律特征是什么侵权责任的法律特征表现在:1、侵权责任是民事主体因违反法律规定的义务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民事义务有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法定义务是通过法律的强制性规范、禁止性规范设定的义务。这种义务对于每个自然人、法人具有普遍的适用性,违反此种义务,即构成侵权行为责任。而约定义务则是特定当事人之间设定的一种义务,违反约定义务,构成违约责任。2、侵权责任以侵权行为为前提要件侵权责任产生的基础是侵权行为,没有侵权行为则不存在承担侵权责任的问题。侵权责任正是行为人
    2023-06-28
    237人看过
  • 驾驶逆行在划分责任的时候应该怎么划分责任
    一、驾驶逆行在划分责任的时候应该怎么划分责任驾驶逆行在划分责任:逆行出现交通事故的,逆行车辆负全责。根据各个地区的习惯不同,法律规定了机动车的行驶方向,逆向行驶就是指机动车反方向的行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逆向行驶的罚款20元以上至200元,并扣3分。二、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要视个案的具体情况而定,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不同,赔偿数额也有所不同。总的来说,交通事故致人身损害的主要赔偿项目为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等主要项目。当事人在交通事故发生后需要注意收集交通事故认定书、病历、医疗费发票和清单、个人收入证明、居住证明、家庭成员户籍情况、交通费等证据,以便在诉讼中使用。三、交管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多久交管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10日。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
    2023-05-22
    185人看过
  • 商标侵权,间接侵权责任如何划分
    间接商标侵权有主要责任人承担责任。间接侵权是与直接侵权相比较而言的,是指以间接方式侵害他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并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行为人的行为本身并不构成直接实施他人专利的侵权,但却教唆、帮助、诱导他人实施专利,发生直接侵权行为,行为人在主观上有诱导或教唆他人侵犯专利的故意,客观上为直接侵权行为的发生提供了必要条件。如何避免商标侵权商标一经注册后,申请人便可享有该商标的商标专用权。如何更好的保护商标专用权,不仅需要行政执法部门的协调,更是企业的重要工作。防止他人侵犯、危害自己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是企业必须重视的问题之一。为了避免侵权,需注意并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1、密切关注商标注册情况。在商标申请期间,一定要密切关注商标注册情况,同时还应注意查阅《商标公告》,一旦发现他人申请注册的商标与自己的商标相同或近似,应当及时提出异议或争议。2、经常对商标信息进行检索。企业需要经常对市
    2023-08-04
    311人看过
  • 出轨行为责任划分研究
    婚内出轨行为是不触犯法律的,属于道德方面的范畴,但如果出轨方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则涉嫌构成重婚罪,会面临刑事处罚。如果只是偶尔出轨则仅属于道德问题,不构成犯罪,如因出轨起诉离婚的,可要求对方承担过错赔偿责任。夫妻一方出轨的,法律上通常认定双方感情破裂。夫妻一方出轨怎么算出轨方重婚罪夫妻一方婚内出轨不一定算重婚罪。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出轨是否构成重婚罪主要看出轨到底构不构成事实婚姻,即男女双方均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并开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侵犯了一夫一妻制。如果构成事实婚姻,算重婚罪,如果只是单纯的出轨不构成重婚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
    2023-07-04
    494人看过
  • 侵权责任划分的三种情形是什么
    (一)过错责任过错责任原则:指任何人因自身的过错(故意或过失)而侵害他人权益时,应就所造成的损害承担侵权责任。换言之,在法无明文规定的情况下,无过错,则无责任。以过错归责侵权案件,由受害人举证证明以下四个构成要件:1、加害人实施了加害行为(作为或不作为);2、自己遭受了可救济的损害;3、行为与损害具有因果关系;4、加害人具有故意或者过失。只要证明行为人的行为符合要求,就足以令其承担过错侵权责任,除此以外,无须更多。(二)无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指根据法律明文规定,不论加害人是否具有过错,均须为其加害行为承担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此即无过错责任原则之规定。对无过错责任应作如下理解:1、不以过错作为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加害人不能通过证明自己没有过错而免责(同理,意外事件不能作为免责事由)2、仅限于法律明文规定的情形
    2023-03-25
    467人看过
  • 代为履行侵权责任怎么处理
    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的特征1、必须是同一不法行为。如果行为人事实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不法行为,一起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同时发生的,应适用不同的法律规定,承担不同的责任。2、同一不法行为既符合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又符合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使两种民事责任针对同一不法行为并存。3、必须是同一民事主体。引起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同时发生的同一不法行为是由一个民事主体实施的。4、必须发生同一给付内容,当事人只能获得一次给付内容。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情况下,法院处理案件时应根据当事人的诉求而定,从当事人的角度来看,如何选择诉由来保护权益最大化?违约责任采取的是无过失责任,并不要求违约人具有过错,只要没有免责事由就要承担违约责任,在举证上只需证明合同当事人没有履行合同义务即可,只有在要求赔偿损失的时候需证明损害的存在,因此,当事人对损害的证据不足时最好选择违约责任之诉。侵权责任有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两类,
    2023-06-14
    305人看过
  • 车撞狗如何划分侵权责任
    根据我们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件。而宠物狗是一种财产,事故发生后,交警接报后应出警对事故进行处理,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事故责任认定。但事实上,交警在处理此类事故时也会遇到法律上的尴尬。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适用过错原则;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适用严格责任原则。而狗并不适用于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过错责任原则和严格责任原则的主体,那么应该适用何种归责原则,我们确实找不到直接的法律依据。为此,也有些地方的交警部门对此类事故不予作出事故责任认定。由事故双方当事人直接起诉到法院进行处理。如果交警未在交通事故认定书中明确责任,如果法院在受理此类案件后,我认为可以根据民法的公平原则,根据双方是否存在过错,划分责任分配比例。另外,对于宠物的死亡的损失,一般应以市场评估价为准,而不能以该宠
    2023-03-23
    197人看过
  • 一般侵权民事责任和特殊侵权民事责任的划分标准
    一、一般侵权民事责任和特殊侵权民事责任的划分标准1、归责原则适用的区别:一般侵权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特殊侵权行为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和公平责任原则以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2、责任构成要件的区别: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行为的违法性,损害事实的存在,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行为人的过错,特殊侵权责任的成立不能按照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确定,它由法律根据具体情况规定。每一种特殊侵权行为所要求的特别条件各不相同。3、举证责任分配方式不同一般侵权责任的证明奉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由赔偿权利人负举证责任。证明加害人的过错,加害行为,损害后果,加害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特殊侵权责任实行举证责任倒置,但其倒置的范围并不是全部侵权责任要件,而是在过错证明实行举证责任倒置。损害事实、因果关系的要件仍由赔偿权利人证明,在适用过错推定原则推定过错的,加害人否认,应证明自己无过
    2023-06-07
    117人看过
  • 污染环境侵权的责任如何划分
    污染环境侵权责任如何划分环境侵权中所谓的损害,是指行为人因实施了污染或破坏环境的行为,并通过环境的作用而致他人人身、财产和其它权益损害的后果。环境侵权致人损害和一般侵权致人损害相比,除它们都是对合法民事权益造成的损害结果,具有客观性、确定性和法律上的可补救性外,还具有一般民事侵权所不具有的特殊性。构成要件首先是损害的潜伏性,通常一般侵权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后果,都是在当时或者在损害发生后不久即表现出来,而环境侵权则不然,由于侵权是通过环境这一载体而致他人损害,很多情况下环境侵权的损害后果,特别是对人体健康造成的损害后果,常常要经过较长的潜伏期才能表现出来,如日本70年代发现的骨痛病,其潜伏期就长达十余年。其次是损害的广泛性,环境污染损害特别是大型危险企业造成的环境污染损害,如前苏联的切尔诺贝利核电污染事故以及前不久发生的松花江特大水污染事故,不仅受污染损害的地域和对象广泛,而且污染危害持续时间
    2023-04-29
    271人看过
  • 车撞狗的侵权责任该如何划分
    车撞狗的侵权责任划分一般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车撞到了狗,应该是按照财产损失进行处理的,而具体的赔偿则是按照市场评估价为准。车撞狗的交通事故责任怎么划分根据我们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件。而宠物狗是一种财产,事故发生后,交警接报后应出警对事故进行处理,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事故责任认定。但事实上,交警在处理此类事故时也会遇到法律上的尴尬。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适用过错原则;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适用严格责任原则。而狗并不适用于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过错责任原则和严格责任原则的主体,那么应该适用何种归责原则,我们确实找不到直接的法律依据。为此,也有些地
    2023-07-25
    107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损害赔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侵权行为是指侵犯他人的人身财产或知识产权,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违法行为。侵权行为发生后,在侵害人与受害人之间就产生了特定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即受害人有权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 更多>

    #侵权行为
    相关咨询
    • 侵权责任法中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的划分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2-15
      (1)按构成要件分 一般侵权行为:指行为人基于过错直接致人损害,因而适用民法上一般责任条款的行为。 特殊侵权行为:行为人虽无过错但依民法特别责任条款或民事特别法应承担责任的行为. (2)按侵害对象分 侵害财产权行为:包括侵害物权及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行为。 侵害人身权行为:包括侵害他人身体和心理的行为。 (3)按致害人的人数分 单独侵权行为:致害人仅为一人的侵权行为。 共同侵权行为:致害人为二人以上
    • 怎么划分专利侵权行为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5-11
      无论是专利权人,还是被告侵权的专利使用人,都需要知道侵权产品是否真的落入了涉案专利的保护范围,那么专利侵权如何判定,就涉及到以下三点: 1、全面覆盖原则 全面覆盖原则是专利侵权判定中的一个最基本原则,指如果侵权物或者方法侵权成立,那么该产品或者方法应该具备专利权利要求中所描述的每一项特征,缺一不可。 2、等同原则 等同原则,是指侵权物的技术特征同专利权利要求中记载的必要技术特征相比,表面上看有一个
    • 根据特殊侵权行为产生的民事责任如何划分?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5-10
      1、监护人对被监护人侵权承担的责任; 2、用人单位就工作人员职务侵权承担的责任; 3、接受个人劳务方就提供劳务方的劳务侵权承担的责任; 4、生产者的产品责任; 5、机动车侵害非机动车的交通肇事事故责任; 6、环境污染责任; 7、高度危险作业责任; 8、饲养动物侵权。
    • 如何划分侵权责任举证责任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25
      对于的举证责任,可分为一般侵权的举证责任和特殊侵权的举证责任:(一)一般侵权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分担关于侵权的举证责任,构成一般侵权民事责任,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要件: (1)损害事实客观存在; (2)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存在因果关系; (3)行为具有违法性; (4)行为人有过错。(二)特殊侵权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分担我国民法典规定的特殊侵权责任,大多数是无过错责任,亦有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的。因此,关于特殊侵
    • 淘宝差评怎么划分侵权责任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29
      差评行为的责任界限在于区分普通差评与恶意差评在日常网络交易中,买家评论对于网店店主具有重要意义,也就是所谓的口碑效应。因此,如果对于买家的任何差评行为都予以放任,那么可能会给不正当竞争、威胁勒索等非法行为留有法律灰色地带。因此,在认定差评行为是否侵权时应当将恶意差评与普通差评区分开来对待。实践中,比较常见的恶意差评主要分为两类:一是来自职业差评师的恶意差评。这些职业差评师靠给中差评来获取经常性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