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财产的所有人是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01 08:36:02 183 人看过

一、农村集体财产的所有人是谁

农村集体财产的所有人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土地补偿费由集体所有,而非个人所有。当土地补偿费到账后,村集体经济组织需按照规定召开村民会议,并在所有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部平均分配此款。

1.若土地是由农民直接使用的,补偿款将直接发放给农民;

2.若土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补偿款则直接发放给集体经济组织。

二、土地补偿流程及支付

土地补偿的流程涉及多个环节,包括告知征地情况、确认征地调查结果、组织征地听证、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公开征地批准事项以及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

这一流程确保了征地过程的透明性和公正性,同时保障了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三、农村土地征收情形

农村土地征收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军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的;

2.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3.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

4.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用地的;

5.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

6.法律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其他情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0日 11: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归谁所有,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吗
    一、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归谁所有农村集体土地征地补偿费用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应当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负责管理,用于被征地单位的生产发展,安置被征地后的农民。县、乡政府直接管理和使用土地补偿费是不合法的。二、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吗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权不可以转让,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法取得政府批准的除外,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者应当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载明土地界址、面积、动工期限、使用期限、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和双方其他权利义务。前款规定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等,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
    2023-06-24
    414人看过
  • 集体的财产所有权是什么?
    是的。劳动群众集体组织的财产属于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包括:法律规定为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集体所有的建筑物、水库、农田水利设施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设施;集体所有的其他财产。集体所有的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私分、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什么是行业性集体合同和区域性集体合同?集体,合同,区域性,行业,劳动,企业什么是行业性集体合同和区域性集体合同?行业性集体合同,是指由行业工会或行业性工会联合会与相应的企业组织或所属企业,就企业劳动标准、劳动条件及其他与劳动关系相关的问题,进行平等协商,签订的具有行业性质的集体合同或集体协议。区域性集体合同,是指在一定区域内,由区域性的工会组织代表这个区域的劳动者,与该区域性的雇主组织签订的集体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
    2023-07-17
    128人看过
  • 集体所有财产是否具有所有权?
    集体财产所有权是属于集体的。劳动群众集体组织的财产属于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包括法律规定的土地和森林、山脉、草原、荒地、滩涂等。集体经济组织财产;集体所有建筑、水库、农田水利设施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设施;集体所有其他财产。集体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侵占、抢劫、私分、破坏或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关于集体财产所有权发生变动时所面临的法律尴尬处分权是所有权的一项重要权能,甚至是被认为拥有所有权的根本标志。没有处分权,所有人便无法实现生产资料与劳动力的结合,无法实现物的交换及权利的转让所带来的收益。换句话说,处分权是最能反映所有人对物的实际支配的权利;而处分的目的恰恰又是为了收益,收益权又是现代所有权的本质特征。在货币经济和信用经济条件下,所有权的重心正日益由占有转向用益(这一走向,我们称之为从管领到用益)。然而,在我国,对集体财产所有权而言,我们却很难找到处分和收益两项
    2023-07-07
    302人看过
  • 集体所有制下的农村土地归属
    农民土地属于村集体所有。农民土地属于村集体所有,即每个村民所有,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如果有合作社或村民小组,则由村民小组经营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士地管理法》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属于乡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农村土地流政策《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已于2005年1月7日经农业部第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在坚持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和稳定农
    2023-07-05
    91人看过
  • 村里的集体财产有哪些
    法律综合知识
    一、村里的集体财产有哪些1.村里的集体财产包括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同时,集体所有的建筑物、生产设施、农田水利设施等也被纳入其中。2.这些财产是构成村集体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村庄的发展和村民的生活具有重要意义。二、集体所有的土地有哪些类型集体所有的土地类型多样,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外,原则上属于集体所有。2.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是集体土地的重要组成部分。宅基地是指用于修建农房的空地,自留地和自留山则是集体经济组织划配给社员个人长期使用的少量土地或山地。3.乡镇或村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修建并管理的道路、水利设施用地,以及乡镇企业使用并经过补偿和安置的集体土地,也属于集体所有。这些土地类型在农村经济和村民生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三、集体财产相关法律规定在《民法典》中,对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进行了详细规定。
    2024-07-22
    143人看过
  • 农村集体房屋所有权证都有共有人吗?
    一、农村房屋产权共有人怎么界定房屋产权是以登记为准的,所以确定房屋共有人的,可以查看房产证,以房产证记载的产权人为房屋共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九十七条【共有及其类型】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二、民民法典中房屋产权包含哪些基本权利民法典规定,房记产权包括的基本权利有房屋所有权、房屋用益物权、房屋担保物权三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物权的定义及类型】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第一百一十五条【物权客体】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
    2023-03-14
    242人看过
  • 集体所有财产的具体构成是什么?
    集体所有财产包括其他房地产和动产。集体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侵占、抢劫、私分、破坏,非法占有,农民集体所有的房地产和动产。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包括:(一)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二)集体所有的建筑物、生产设施、农田水利设施;(三)集体所有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设施;(四)集体所有的其他不动产和动产。夫妻共同财产的包括包括哪些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六十条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包括:(一)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二)集体所有的建筑物、生产设施、农田水利设施;(三)集体所有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
    2023-07-04
    67人看过
  • 什么是“农民集体所有”谁来代表农民行使所有权
    对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依照下列规定行使所有权:(一)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二)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三)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民法典》第二百六十二条对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依照下列规定行使所有权:(一)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依法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二)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依法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三)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2024-04-26
    320人看过
  • 村集体所有制对农民土地所有权的限制
    农民土地属于村集体所有。农民土地属于村集体所有,即每个村民所有,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如果有合作社或村民小组,则由村民小组经营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属于乡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集体所有权虚化所带来的农民土地权利保护困境据中国广播网的报道,作为北方产粮大省道河南省连续三年夏粮居全国第一,今年再次迎来丰收的季节。但是2(X)7年5月2号,河南驻马店市确山县刘店镇党委书记带着铲车,领着300多人来到该镇的独山村,将即将收割的小麦全部铲了。原来,为满足豫龙同力水泥有限公司生产要求,从去年10月开始,驻马店市各级政府部门就开始以不同方式动员独山村村民让出土地
    2023-07-02
    393人看过
  • 全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所有权归谁?
    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并不是分到每一户拥有所有权,而是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由乡、镇、村、村民小组等农业集体经济组织负责经营和管理。因此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确权发证,就是要将集体土地所有权确认到每一个集体经济组织。而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相对应的组织或农户个人是有使用权的,确权就是要明确其使用权。集体土地的流转中,最前提和基础的就是产权明晰,也就是先要完成集体土地的确权发证工作。农村集体土地的确权发证就是要明确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并登记发证。只有经过确权登记的集体土地才能合法流转。中央从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明确提出加快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力争用3年时间把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认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在此基础上,国务院办公厅去年下发《关于
    2023-04-03
    219人看过
  • 村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经营权归谁
    村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经营权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承包经营的应当分配给集体成员,由发包人与承包人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村集体土地征地款可以分掉吗村集体土地征地款可以分掉。土地补偿费归集体所有,应分配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安置补助费归土地承包人所有,应分配给在承包期内失地的土地承包人;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经营种植者和附着物权利人所有,具体由村集体召开村民会议讨论决定。二、民法典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继承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采取了两种不同的规定:1、对于家庭承包,只有林地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才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而耕地或草地等农用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家庭承包是以户为单位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期内家庭的某个或部分成员死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对于其他方式的承包,在承包期内,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继续
    2023-06-27
    298人看过
  • 农村集体所有的房子还能继承吗?
    农村的房子可以继承。农村房屋是农民私有财产,按照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但宅基地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宅基地使用权人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不享有所有权。一、农村老人去世后宅基地如何继承呢?农村老人去世后宅基地的所有权不能被继承,应当由村集体收回。但宅基地的使用权可以作为遗产继承。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其中法定继承的的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权役权包括哪些?和使用权。所谓“三权分置”,即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和使用权。以农民房屋为例,宅基地土地归集体所有,什么人具有资格享有这块土地上所产生的收益,则为村集体成员,也即收益按照资格权进行分配,但具有资格的人并不一定使用相应的宅基地,可以将使用权让渡给其他人从而获得收益。如果三权不清,进入市场后可能会引发矛
    2023-06-25
    366人看过
  •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的完善
    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增加农民收入、减轻农民负担。农村土地历来被视为农民维持生存的基础,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制也就成为相应的法律保障,但由于种种原因,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制未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所以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的完善就成为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措施之一。中国长期实行的城乡隔离政策,使众多的农村人口与有限的土地资源之间的矛盾日益加剧。农村土地承包制决定了我国农业仍以小规模分散经营为主,未形成普遍的规模效益,抗拒自然风险的能力较低,我国与发达国家相比,给予农业的补贴很少,因而有时出现农民增产不增收的情况。其实,以农业占GDP的比例之小就不必指望以解决农业问题为突破口来解决全部的三农问题。①于是,为缓解人地关系高度紧张这一矛盾,实现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的转移,是解决三农问题的中心环节,但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只有通过对农村集体土地的有效经营,才能积累、充实和增加农民集体的财产,以此保障农民的基本生
    2022-04-11
    327人看过
  • 农村集体土地谁说了算
    法律综合知识
    一、农村集体土地谁说了算农村集体土地的问题,不论是农村土地还是城镇土地,均纳入国土资源管理局的统一管理范畴。在实际操作中,农村土地管理采取了垂直管理制度,形成了一个由下至上的管理体系:1.村委会作为基层管理单位,负责直接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确保土地的合理利用与生态环境的保护。2.往上依次是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市国土资源管理局、省国土资源管理局,直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这一体系确保了农村土地管理的有序性和规范性。二、农村集体土地管理模式是怎样的?农村集体土地的管理模式是一个多层次、多环节的垂直管理体系。1.具体而言,村委会作为最基层的管理机构,依据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并负责调解民间纠纷、维护社会治安等工作。2.乡国土资源管理所则负责协助上级部门开展土地资源调查、登记、统计、档案管理等工作,并负责农村居民住宅用地及公共设施、
    2024-08-05
    337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农村集体资产, 属于集体财产所有权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14
      农村集体资产的规模十分庞大。据农业部调查,截至2013年底,全国农村集体资产账面总额高达2.4万亿元。这笔资产中既包括土地、森林、水面等资源性资产,也包括以村集体名义建设的物业、厂房等非资源性资产,还有以集体名义投资入股的各种经营性组织等。如此庞大的一笔资产,究竟归谁所有?如字面所示,“集体所有”。但一个界定模糊的“集体”如何行使其所有权呢?于是这里出现了一种现实的尴尬:在全国多数地方,除农地、宅
    • 农村集体所有财产的管理办法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13
      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 下列事项应当依照法定程序经本集体成员决定: (一)土地承包方案以及将土地发包给本集体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 (二)个别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之间承包地的调整; (三)土地补偿费等费用的使用、分配办法; (四)集体出资的企业的所有权变动等事项;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事项。
    • 农村集体所有财产的集体决策权有哪几个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6-09
      农村集体所有财产的集体决策权是指:因为农村集体财产属于全体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所共有,所以由农村集体所有财产权人共同决定集体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 农村村民的属于村民所有还是集体所有还是村民集体共同所有?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21
      法律规定是村集体所有,村民集体共同所有属于用词不当,一般不那么说
    • 农村户口是归集体所有还是农民个人所有?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28
      宅基地使用权是针对群众而言的,村里拥有的是土地所有权,宅基地在取消使用权后就是土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