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无偿划拨土地还要缴税。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按公允价值入账,有相关凭证且该凭证所列明金额与公允价值差额不大的可以按该凭证所列金额入账。资产划转对承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按规定进行行政性调整、划转国有土地、房屋权属的单位,免征契税。
一、土地使用权地上与地表有什么区别
土地使用权中没有对地上、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如何进行登记作出明确的规定,而是通过明确宗地的概念将其纳入了一般土地登记范畴。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这种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两个显著特征:一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二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土地使用者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这种划拨土地使用权也有两个显著特征:一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二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是无偿的,也就是说无须缴纳任何费用、支付任何经济上的代价。
二、土地使用权可以作为破产财产吗
土地所有权不能作为破产财产。无偿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因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无偿收回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并可依照《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予以出让。
三、工厂拆迁划拨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的补偿标准根据各地不同的政策和经济发展的差异而略有不同,取得无偿使用土地出让权的土地使用者因搬迁、解散、注销、破产等原因停止使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无偿收回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并可以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出让。市、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和城市规划的要求,无偿收回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并按照本条规定给予。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无偿收回时,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给予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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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建筑物一般是指人们进行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的房屋或场所,如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农业建筑和园林建筑。构筑物一般是指人们不直接在其内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的建筑,如水塔、烟囱、栈桥、堤坝、挡土墙、蓄水池和囤仓等...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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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将土地划拨给债权人还需要缴税吗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041、取得政府无偿划拨的土地需要依法缴税。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按公允价值入账,有相关凭证且该凭证所列明金额与公允价值差额不大的可以按该凭证所列金额入账。 2、资产划转对承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按规定进行行政性调整、划转国有土地、房屋权属的单位,免征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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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收回划拨土地要行政复议吗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18国土管理部门或者县市人民政府作出的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决定,政府收回划拨土地要行政复议吗是具体的行政行为。根据《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或者法人对决定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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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土地政府有权收回吗甘肃在线咨询 2024-05-15划拨土地政府有权收回。划拨土地国家收回补偿方式如下:1、对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可以无偿收回。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时,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2、划拨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长期使用过程中,也伴随资金的投入,会产生相应的附加值,在收回土地的使用权时,要对其进行价值评估;3、利用基准地价法,根据实际情况得到委估对象评估价值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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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划拨土地购置税是如何缴纳的?江苏在线咨询 2023-08-11按照现行契税条例规定,对于以出让方式承受原国有划拨土地,应征收契税;以授权经营方式取得原国有划拨土地,不属于契税征收范围,不征收契税。 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 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税不属于契税的征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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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农村划拨的土地政府可以无偿收回吗?云南在线咨询 2022-04-27关于农村宅基地,例如,一、农村闲置的宅基地政府能无偿收回吗空闲或房屋灭失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由宅基地所在地的农民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可以收回宅基地使用权。面临拆迁的的地区政策上是不允许再盖房了,很面向是为了获得更多的拆迁款才盖房,所以是不允许的,一般一个地区规划了以后都不允许再盖房了。二、相关法条规定 1、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规定》第四十三条规定:乡(镇)村办企业事业单位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