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明确表示:房产不能作为债务抵押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8 17:53:30 297 人看过

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法院可以调解以房抵债。应对抵债的标的物的价格进行评估,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人民法院对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应当委托依法成立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价格评估。

被执行人申请对人民法院查封的财产自行变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但应当监督其按照合理价格在指定的期限内进行,并控制变卖的价款。

以房抵债协议是否有效

要分情况对待。协议是否有效取决于协议的内容是否合法,是否有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以及是不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也就是说,以房抵债协议有效须满足内容合法,不存在违反善意第三人或者他人合法利益,签订人具备处分房产的所有权以及意思表示真实。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九条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8日 14: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抵押相关文章
  • 民法典房产抵押权的明确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民法典个人可否做房产抵押权人民法典规定,个人可以作为房屋抵押的抵押人,个人合法取得的房屋,可以用于抵押为债务担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抵押财产的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
    2023-08-01
    486人看过
  • 能否将公司股份作为债务抵押品?
    可以,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按照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制度的规定,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股权质押就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因设立股权质押而使债权人取得对质押股权的担保物权,为股权质押。公司股份制多个股东协议范本是怎么样的?甲方:身份证号:电话:乙方:身份证号:电话:丙方:身份证号:电话:丁方:身份证号:电话:戊方:身份证号:电话:甲、乙、丙、丁、戊五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五方共同出资筹办公司,达成如下协议。二、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共同出资人的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中甲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乙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丙方出资:_______
    2023-07-07
    132人看过
  • 国有划拨房产证能不能作为贷款抵押
    国有划拨房地产权证能否作为贷款抵押。这里指的是房地产(建筑物+土地),但其截止价值应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价格中扣除。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仅土地)不得单独抵押。相关法律知识抵押贷款管理办法第三条抵押物的范围:依法有价、有价固定资产(如房屋及其他地上建筑物、交通工具、机器设备等);可以流通和转让的材料或财产。以国家优惠政策购买的房屋抵押的,抵押金额以抵押人可以处分的收益份额为限;以有土地使用期限的房屋抵押的,抵押期限不得超过本法规定的使用期限扣除使用期限后的剩余期限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房屋抵押的,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第4条:抵押人应提供的信息:1。抵押人同意抵押的书面申请和有关证明;2。抵押人资格证明;3。抵押财产所有权(或处分权)证明;4。抵押财产的基本情况;5。其他相关信息。第六条抵押物应当依法向有关部门登记:抵押物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运输
    2023-05-08
    208人看过
  • 按揭房产能否作为借款抵押
    按揭房产可以作为借款抵押,因为房产可以进行二次抵押,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房产进行抵押的,当债务人没有按时偿还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对该抵押的房产进行优先受偿。一、质押与质押有什么区别1、质押属于担保物权中的一种。抵押与质押最大的区别就是抵押不转移抵押物,而质押必须转移占有质押物,否则就不是质押而是抵押。第二个大区别就是,质押无法质押不动产(如房产),因为不动产的转移不是占有,而是登记。2、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其特定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对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的价金优先受偿的物权。二、民法典抵押权的效力有哪些?抵押权的效力: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
    2023-03-06
    409人看过
  • 一个人能不能买房子作为抵押
    1、一个人可以按揭买房吗?1。离婚后,一个人可以按揭买房。只要信用良好,他就可以办理付款。当然,如果他有房地产的话。你可以申请抵押贷款。适用条件:年龄18-60岁的自然人(香港、澳门、台湾和外国),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按时还贷本息的能力。借款人的实际年龄加上贷款申请期不得超过70岁。3。需提供的资料:申请人和配偶的身份证、户籍原件和复印件(申请人和配偶不属于同一户籍的,应附婚姻关系证明)。原始购买协议。房价20%以上预付款收据正本一份,副本一份。4。申请人家庭收入证明材料及相关资产证明,包括工资单、个人所得税缴纳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银行存款证明等,以及开发商的收款账号。(借款人提供材料)需提供身份证、夫妻双方户口簿/暂住证、外国人户口簿。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单身证、收入证明(按银行规定格式)、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各2份。资信证明:包括学历证明、其他不动产证明、银行流水证
    2023-05-02
    491人看过
  • 劳务抵债能不能作为履行方式
    一是合法的原则。根据我国法律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在执行过程中可以自行和解而中止执行,可以在和解协议中变更履行方式。所以,劳务抵债当属执行和解协议中双方当事人对履行方式的重新约定。劳务抵债的内容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其他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债权人不得要求债务人提供违背法律规定、社会道德和其意愿的劳务。债权人应向债务人支付合理报酬,债务人则从中留下必需的基本生活费用外,其余用于清偿债务。二是自愿原则。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以劳务抵债是双方当事人在执行中同意变更履行方式的一种手段,所以,这种做法要基于双方的完全自愿,不能有外人包括执行人员的勉强说合或引诱逼迫,否则,当事人极有可能反悔或不能自觉履行劳务抵债的协议。三是债务人缺乏履行能力,但具有债权人需用的专长技能,两者必须同时具备。债务人有履行能力的必须按裁判的要求
    2023-05-02
    288人看过
  • 农村住房能否作为债务偿还的抵押品使用
    一、农村住房能否作为债务偿还的抵押品使用农民房屋能抵债,抵债时应当提供房产证。房产抵押是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由房屋产权人本人办理,所有权明晰的房产可以进行抵押。二、农村住房宅基地每户规定多少平米的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可分为:1.小户:即三人以下,申请建房面积不得超过75平方;2.中户:即四至五人,申请建房面积不得超过110平方;3.大户:即六人以上,申请建房面积不得超过125平方。三、农村住房可以卖吗农村的住房可以卖,但是只能卖给有农村户口的人,不能卖给城镇居民。房子的买卖必须经过村民委员会同意;且买方不可以购房的方式变相占用宅基地,已经拥有宅基地的,进行农村房屋交易将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
    2023-10-01
    101人看过
  • 最高法明确表示不能减刑的罪责范围
    最高法尚未规定不能减刑的罪行。只要符合减刑的条件都可以减刑,死缓也可以减刑(立即执行死刑的不能减刑)。根据法律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哪些人不能被减刑1、先被判处终身监禁后被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罪犯不得减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第十五条对被判处终身监禁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裁定中,应当明确终身监禁,不得再减刑或者假释。2、被判处一到六个月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的罪犯不得减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第十八条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的罪犯,一般不适用减刑。3、犯贪污罪且贪污数额特别巨大等情节特别严重、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罪犯不得减刑《刑法》
    2023-07-18
    382人看过
  •  以房产作为贷款抵押
    本文介绍了房产抵押的基本概念和要点。房产抵押是指产权所有人以房契作为抵押,取得借款按期付息。房屋产权仍由产权所有者自行管理,债权人只按期取息,而无使用管理房屋的权利。在房屋可以合法上市交易,容易变现的情况下,抵押房屋应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该房屋的产权应清晰明确。借款人具有完全处置的权利,能做抵押登记。同时,抵押人必须将抵押物房屋价值全额用于抵押贷款。1.抵押房屋应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该房屋的产权应清晰明确。2、借款人具有完全处置的权利,能做抵押登记。3、抵押人必须将抵押物房屋价值全额用于抵押贷款。4、房屋可以合法上市交易,容易变现。房产抵押是指产权所有人以房契作为抵押,取得借款按期付息。房屋产权仍由产权所有者自行管理,债权人只按期取息,而无使用管理房屋的权利,待借款还清,产权人收回房契抵押即告终结。【房产抵押的优缺点有哪些?房产抵押是一种常见的融资方式,它将房屋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申
    2023-11-11
    408人看过
  • 汽车能不能作为抵押物抵押给个人
    一、汽车能不能作为抵押物抵押给个人1、视情况而定。2、如果汽车是全款购买的情况下,能不能抵押给个人。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抵押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抵押登记。持机动车登记证书、抵押权人和抵押人的身份证明,填写《机动车抵押/注销抵押登记申请表》,属于单位的加盖公章在相关窗口办理就能不能了。《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能不能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能不能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二、抵押权人能不能变卖抵押物抵押权人能不能直接变卖抵押物。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债务人能不能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只有当抵押期间届满,其无法实现其债权,才能不能通
    2024-01-13
    308人看过
  • 房产被查封、扣押后能否作为抵押品?
    被查封、扣押的房产不能抵押。法律明确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设定抵押,其中就包括被查封、扣押的房产:(一)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二)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三)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四)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五)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地产。无房产证的房子能否抵押民法典规定,无房产证的房屋,如果产权不明确的,不能抵押房屋为债务担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抵押权的定义】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第八条下列房地产
    2023-07-11
    367人看过
  • 抵押人无法提供借款合同能否作为担保房产抵押
    可以,但下列房地产不得设定抵押:(一)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二)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三)纳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具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四)已依法公布纳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五)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地产。民法典如何规定抵押人的担保期限如果有找人做担保,是有担保期限的。担保合同中一般也会对担保人的担保期限作出相关的约定,这时的担保期限以当事人的约定为准,没有约定的,担保期限一般是六个月。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城
    2023-08-18
    165人看过
  • 法院判决能否作为房屋产权证明
    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可以作为房屋产权归属证明,当事人可以持法院判决书办理房屋产权登记。《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当事人可以持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生效决定单方申请不动产登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直接办理不动产登记:(一)人民法院持生效法律文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的;(二)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依据法律规定持协助查封通知书要求办理查封登记的;(三)人民政府依法做出征收或者收回不动产权利决定生效后,要求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注销登记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不动产登记机构认为登记事项存在异议的,应当依法向有关机关提出审查建议。一、不动产登记怎样办理登记手续1、向当地登记部门提出登记申请。2、准备相关材料。包括当事人的身份证明、不动产的产权和来源证明等详细资料。3、登记部门接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后,会作出受理与否的决定
    2023-03-15
    202人看过
  • 房产过户给别人,用作债务抵押,能追回吗?
    林先生与妻子购买一处房产登记在妻子名下,妻子却通过过桥公司把房子挂在别人名下,打算离婚后再要回来。林太太与钟氏夫妇签订买卖合同,结果林太太并没有离婚,想将房子过户回来却发现钟氏夫妇已经将房子设定抵押担保。林先生得知后起诉要回房产。房子还能追回吗?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挂名人有可能出售挂名房产,或以挂名房产设定抵押,此时,真正的房主无法对抗善意买受人或善意抵押权人,不但无法实现借名挂房的目的,反而可能失去挂名房产。通过过户公司,林太太与钟氏夫妇签订房屋合同,总价430万,但是首付130万是过户公司提供,经4次转账后回到公司,剩余的300万由钟氏夫妇向银行申办贷款。在法院看来,钟氏夫妇在购房时没有实际支付首款,也没有按月偿还银行的贷款,不符合正常的交易习惯。并且房屋为交付钟氏夫妇占有使用,二人也没有主张过任何权利,不符合常理。也没有证据证明钟氏夫妇为善意买受人。综上法院
    2023-05-06
    116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抵押
    词条

    抵押,主要指的是抵押人和债权人通过书面的形式签订有关的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的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拒绝履行或者没有能力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将抵押的财产进行折价变卖、或者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进行受偿。... 更多>

    #抵押
    相关咨询
    • 债务证明可以抵押抵押房产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11-01
      提前偿还完债务后能买卖过户。 根据法律规定,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地产可以转让或者出租。 抵押房地产转让或者出租所得价款,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 抵押房确权,法院能否不设房产登记簿
      河南在线咨询 2021-11-18
      法院可以确认抵押财产的权利。这个时候需要办理房产的初始登记。在我们的生活中,如果这个房子能办理房产证,一般可以办理确认。但在下列情况下,当事人不能提起确认权利的诉讼:1、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出卖人拒绝办理房地产转让手续,买受人不能提起确认权利的诉讼。根据法律规定,买受人提起房屋所有权确认诉讼,要求确认房屋归其所有的,法院应当行使解释权,告知其变更诉讼请求,要求出卖人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买受人坚持不
    • 抵押房产如何确定债务人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6-01
      合同作为债的一种形式,应当根据担保合同确定担保的债权债务。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人保和物保并存时担保权的实行规则】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
    • 房产抵押,没有债务还能用主债务抵押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1-11-24
      没有主债务不可以约定抵押。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占有,将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实现抵押权的,债权人有权优先赔偿财产。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六百八十一条规定,保证合同是保证债权的实现,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 小产权房能否在法院强制执行中作为债务抵消?
      云南在线咨询 2024-11-12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法释[2004]15号),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查封的执行物基本上是动不了的,即使查封了也不影响其居住。这样的执行物基本上是泡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