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川食药监安[2011]5号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有关药品生产企业:
为推动基本药物全品种电子监管工作的深入开展,解决当前实施过程中存在的有关问题,国家局近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药物电子监管工作的补充通知》(食药监办[2010]142号,以下简称“《补充通知》”),现将该文件转发你们,并就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中标的基本药物进口品种生产企业,应根据不同的包装情况,按期做好入网、赋码和核注核销工作。进口生产企业、基本药物生产企业2010年入网数字证书年服务费(300元/把/家企业)由省局办公室负责统一支付,具体名单以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统计为准。
二、部分最小包装印(贴)药品电子监管码的管理。根据《补充通知》中规定,对于无法在产品最小包装上加印(贴)统一标识的电子监管码的品种,企业应向所在地药监部门申报并签署意见后,向省局安监处提出申请,提交该品种的批准证明性文件、最小包装设计稿(标明尺寸、材质等信息)、最小包装实样、拟赋码上一级包装设计稿(标明赋码后包装相关信息、包装规格)等相关材料,由省局审查同意后,予以确认。
三、各市州局应加强对持有基本药物批准文号的企业进行质量监管,按期上报基本药物电子监管实施进度报表。应监督辖区内基本药物生产企业按照规划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加快实施入网、赋码等工作,确保基本药物全品种电子监管工作按期完成。对因不参与基本药物招标而暂不实施电子监管的基本药物生产企业,应要求企业作出书面承诺。
四、省级增补基本药物品种入网根据各省招标情况由各省自行管理,四川省增补品种入网期限待定,参加增补品种基本药物招标的药品生产企业,应积极实施电子监管。鼓励未中标基本药物生产企业自愿入网,企业可向所在地药监部门申报并签署意见,上报省局审核,企业向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申请电子监管码。四川省基本药物招标的中标企业名单,由省局药品市场处负责收集。
五、各市州局应切实承担起对辖区内生产、经营批发企业以及药监部门工作人员的药品电子监管培训工作。各市州局、省局各处室因监管需要拟增加药品电子监管密钥数量的,应于3月31日前统计所需密钥数量并上报省局办公室,由省局办公室负责统一申请,2011年服务费(300元/把)由省局支付。
国家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药物电子监管工作的补充通知》(食药监办[2010]142号)请从国家局官网下载。工作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向省局报告。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市场监督处关于加强对过期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56人看过
-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药品委托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
478人看过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64人看过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农业部关于切实加强药品兽药管理工作的通知
171人看过
-
食药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中的合作关系
370人看过
-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237人看过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 (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更多>
-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食品安全方面有哪些工作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11一、培训考试对象此次培训和考试对象为经省局和省政府法制办审查合格的设区的市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二、培训考试内容(一)公共行政法知识: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等。公共行政法知识考试大纲可在省政府法制办网站“便民服务直通车”栏目下载。(二)专业法律知识:药品管理法、食品安全法以及医疗器械、保
-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复议办法有哪些?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25(一)申请人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符合《行政复议法》第二章关于行政复议范围的规定; (三)属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职责范围; (四)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五)有明确的请求事项和理由; (六)申请人不服的具体行政行为已经客观存在; (七)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不作为的,应当有申请人向被申请人提出申请的事实; (八)未超过法定申请期限。
-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交罚金半年怎么办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0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标注虚假生产日子、保质期或者超出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子、保质期或者超出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能够没收用于违
-
新药品监督管理法陕西在线咨询 2023-06-10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药品管理,保证药品质量,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和合法权益,保护和促进公众健康,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和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化学药和生物制品等。 第三条药品管理应当以人民健康为
-
如何理解有关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在乡镇或者特定区域设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湖北在线咨询 2021-10-28食品安全管理以基层为主,但基层执法力量相对较弱。尤其在乡镇一级,由于没有监管部门,没有执法机构和人员,执法工作难以开展。为了加强基层和农村地区的食品安全监管,解决这些地区监管力量不足的问题,《食品安全法》规定,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在乡镇或者特定地区设立派出机构。这里要指出两点:一是设立派出机构的具体形式可以灵活掌握,不仅可以在每个乡镇设立派出机构,还可以在几个乡镇组成的特定区域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