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中对于亏损的处置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06 00:34:59 275 人看过

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中对于亏损的处置是:

1.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只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2.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弥补亏损;

3.合伙企业年度或者一定时期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或者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办法决定。

《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三条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第八十九条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分配。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6日 08: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的出资方式包括什么
    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的出资方式包括:1、货币:合伙人出资所用货币应当是合伙人自有的资金,或归自己管理、支配的资金;2、实物:即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各种货币以外的有形财产;(1)合伙人用以出资的实物必须为自己的或可在合伙企业经营期间完全由自己支配的实物财产;(2)不能完全支配的财产、已设立担保的实物、短期租赁他人的实物,一般不应作为实物出资。3、知识产权:主要包括商标权、专利权(包括发明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著作权(版权)、技术秘密;4、土地使用权:合伙人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必须作价出资并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的转移手续;5、劳务: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要在合伙协议中载明;6、其他财产权利出资方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2023-08-09
    55人看过
  • 如何拟定普通合伙企业协议
    普通合伙企业协议书订立合同各合伙人:姓名__,性别_,年龄__,住址___。(其它合伙人按上列项目顺序填写)第一条合伙宗旨_____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____第三条合伙期限合伙期限为__年,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第四条出资额、方式、期限1、合伙人__(姓名)以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元。(其它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1、盈余分配,以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__为据,按比例承担。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1、
    2023-04-21
    362人看过
  • 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应当载明的事项有哪些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二)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三)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四)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五)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六)合伙事务的执行;(七)入伙与退伙;(八)争议解决办法;(九)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十)违约责任。相关内容:合伙协议书范本合伙人:甲(姓名),男(女),×年×月×日出生,现住址:×市(县)×街道(乡、村)×号合伙人:乙(姓名),内容同上(列出合伙人的基本情况)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项目名称),总投资为×万元,甲出资×万元,乙出资×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第二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第三条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十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第四条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企业盈
    2023-04-21
    50人看过
  • 普通合伙协议和有限合伙协议的基本区别是什么
    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必须有以下条款:企业名称:企业名称必须表明其是普通合伙企业还是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的住所:两种形式的合伙企业之间没有区别住所上的合伙合伙目的:两种合伙形式在经营目的上没有区别合伙人:与普通合伙的合伙协议不同,有限合伙的合伙协议必须规定合伙人是否承担个人责任,如以普通合伙人或有限合伙人的身份加入合伙企业相反,在普通合伙协议中,上述规定是不必要的,因为所有合伙人都必须承担个人责任出资:两种合伙形式之间没有区别。根据德国法律,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可以自由决定是否以现金或其他方式出资。在这两种合伙形式的合伙协议中,合伙人必须就出资形式达成一致意见:与普通合伙不同,有限合伙要求在合伙协议中规定个别合伙人的股本,因为合伙人的股本(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权益账户表示)决定利润分配。合理分配股本可以确保执行合伙事务的普通合伙人获得比有限合伙人更多的利润,这也是
    2023-05-07
    246人看过
  • 《合伙企业法》解读(六)关于特殊的普通合伙
    合伙企业法,在普通合伙企业一章中以专节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对专业服务机构中合伙人的责任作出了特别规定。1、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适用范围。合伙企业法规定,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可以设立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适用本法关于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责任规定。合伙企业法在附则中专门作出规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依据有关法律采取合伙制的,其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可以适用本法关于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规定。2、对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公示要求。合伙企业法规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特殊普通合伙字样。3、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的责任形式。这是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制度的最关键的内容,合伙企业法规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为限承担
    2023-06-06
    269人看过
  • 普通合伙企业的独特之处
    优点:1、扩大了资金来源和信用能力;2、集合伙人之才智和经验,提高了合伙制企业的竞争能力;3、增加了企业发展和扩大的可能性。缺点:1、产权转让困难;2、承担无限责任;3、企业寿命不容易延续很久;4、合伙人代表企业,对内对外均容易产生意见分歧,影响决策制定;5、企业规模仍受局限。普通合伙企业注销的流程(一)注销申请材料1、清算人签署的《合伙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2、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合伙企业依照合伙企业法作出的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合伙企业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消的文件。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4、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清算报告。5、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6、在异地设有分支机构的合伙企业,应当提交分支机构所在地企业登记机关核发的分支机构注销登记决定书。(二)注销流程:1、申请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直接到企业登记场所提交申请;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通过邮寄、传真、电子数
    2023-07-03
    163人看过
  • 企业中普通合伙、有限合伙和有限责任合伙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普通合伙,即狭义合伙(这也是中国相关法律中“合伙”的概念)。其英文名称为普通合伙企业(GP),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合伙人组成。各合伙人以其个人财产对合伙组织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的基本法律特征:一是根据协议自愿设立;第二,共同投资和利润分享;第三,合伙制,即所有合伙人共同经营,地位相同。他们都是合伙组织的所有者;第四,合伙人以其个人财产对合伙组织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英文名称为limitedpartnerships(以下简称LP),这意味着它至少由一名普通合伙人和一名有限责任合伙人组成。有限合伙人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合伙的基本法律特征:一是自愿成立,但除协议外,还必须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有限合伙公司章程,且章程必须登记;第二,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共同出资和分享利润;第三,有限合伙人不参与经营;第四,有限合伙人仅以其出资额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以其
    2023-05-07
    186人看过
  • 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的出资有什么规定
    一、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的出资有什么规定1.在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的出资是合伙业务成功开展的基础。2.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其出资义务。这意味着,合伙人之间在成立合伙企业之初,就需要明确约定各自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纳期限,并在实际经营中严格遵守这些约定。二、出资方式与时限规定1.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这表明,合伙人的出资方式非常灵活,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需求和合伙人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2.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这意味着,合伙人在约定出资方式和数额后,还需要按照约定的时间节点进行出资,确保企业的正常运营。三、非货币财产出资手续1.当合伙人以非货币财产进行出资时,需要注意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2.如果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进行出资,
    2024-04-16
    423人看过
  • 有限公司是否可以成为普通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
    一、有限公司是否可以成为普通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有限公司确实可以成为普通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一旦有限公司选择成为普通合伙人,它将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的连带责任。但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是不允许成为普通合伙人的。因此,在这些特定组织形式之外的其他组织,包括有限责任公司,是有资格作为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的。作为普通合伙人,有限责任公司应以其全部财产,而非仅仅注册资金,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公司的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通常不会导致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承担连带责任,除非股东未缴足出资或抽逃出资导致公司资本不到位。二、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条件在合伙企业内部,合伙人之间是可以相互转换身份的,无论是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还是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然而,这种转换并不是随意的,而是需要满足一
    2024-02-22
    427人看过
  •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协议的格式是怎样的
    合伙协议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第二条本企业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全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第三条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第四条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第二章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第五条合伙企业名称:第六条企业经营场所:第三章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及合伙期限)第七条合伙目的:为了保护全体合伙人的合伙权益,使本合伙企业取得最佳经济效益。(注: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描述)第八条合伙经营范围:。(注: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具体填写。合伙经营范围用语不规范的,以企业登记机关根据前款加以规范、核准登记的为
    2024-02-27
    479人看过
  • 普通合伙企业的退伙后的法律效果是什么
    1、退伙时,退伙人丧失合伙人的资格退伙的时间,自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若是除名退伙,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自退伙之日起,合伙人丧失合伙人的资格,对退伙后发生的债务不再承担清偿责任。2、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普通合伙人,对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3、退伙时的结算规则(1)结算时间: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2)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3)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4)退还的具体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七条合伙人违反本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第五十一
    2023-06-15
    464人看过
  • 什么情况会造成有限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退伙
    依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会造成有限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退伙的情形包括合伙人为自然人死亡、个人丧失偿债能力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八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一)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二)个人丧失偿债能力;(三)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四)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五)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普通合伙人的出资比例如何如果不是注册公司,其他投资没有投资金额限制,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
    2023-06-18
    226人看过
  • 涉及合伙企业利润亏损的处置必须遵守什么规则
    咨询:涉及合伙企业利润亏损的处置必须遵守哪些规则回答:1.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是只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2.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者弥补亏损。3.合伙企业年度的或者一定时期的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或者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办法决定。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七十条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七十一条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七十二条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七十三条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2023-04-21
    173人看过
  • 合伙企业亏损时该如何处理
    一、合伙企业亏损时该如何处理关于亏损承担方式的实际处理办法为:根据订立的合伙协议,合伙人共同承担亏损责任。若该协议中没有对此作出明确规定,则应经全体合伙人协商后予以确定。如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则应当依据各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和负担。在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情况下,依据公平原则,所有合伙人将平均分摊损失及负担。《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三条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清偿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二、合伙企业清算债权人怎么申报债权当债权人决定对其在合伙企业中所享有的债务进行申报时,他们必须将此项债务单独提交给清算组织进行核算和调查。为了确保申报工作的及时性,债权人需要根据所得通知的时间限制在30天内完成申报工作,或者在没有收到通知的情况下,需从发布公告后的第45天开始进行申报。在进行申报之时,债权人还需要详细地阐述债权的所有关键信息,同时提供与之相应的证明
    2024-07-04
    477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在普遇合伙企业中亏损了怎么处理呢?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6-02
      有约定亏损承担方式的,按照约定方式承担;没有约定又无法协商一致的,原则上按照出资比例承担,出资比例无法确定的,由合伙人平均承担。
    • 合伙企业的利润和亏损分配如何处理,涉及合伙企业利润亏损如何处置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07
      在合伙企业中,所奉行的规则是合伙企业经营所产生的以及以合伙企业名义所获得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具体的是,合伙企业的利润和亏损,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担;合伙协议未约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这就是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办,如果没有约定的则在各合伙人之间平均分配或者分担。涉及合伙企业利润亏损的处置还必须遵守以下规则:1.
    • 合伙企业中遭受亏损的合伙人财产怎么分配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3-31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分配。 第三十三条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
    • 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权力,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1-31
      一、平等执行权。即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享有同等的权利。不论投资金额的高低,每一个普通合伙人都享有平等的执行权。 二、知情权。即普通合伙人为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由于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承担的都是无限连带责任,所以合伙人的知情权,是对他们利益的保障。 三、异议权。普通合伙人享有异议权,即根据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在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合伙人有权
    • 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可以退伙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11-01
      1、依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当然退伙是指出现客观因素如合伙人死亡、个人丧失偿债能力的退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八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3)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4)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