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4 17:11:27 90 人看过

新《环境保护法》第六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

1989年颁行的《环境保护法》关于政府责任仅有一条原则性规定,新《环境保护法》将其扩展增加为监督管理一章,强化监督管理措施,授予各级政府、环保部门许多新的监管权力,但同时也规定了严厉行政问责措施。在授予新的监管权力方面,一个重大突破是明确了基层环保部门下设的环境监察机构法律上的地位,授予其一定的执法权。

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副教授胡某认为,新《环境保护法》其实对政府的要求更加严格了。第一,将环境保护与干部考核评价制度挂钩,这是第一次将干部任用写到环保法当中。比如说,某个地方领导任职期间,本辖区内的环境质量没有改善,甚至有比较大的恶化,无论GDP翻了多少番,在升迁问题上,一票否决,这是一个硬性指标。第二,新《环境保护法》延续了水污染防治法的条款,实行区域限批。比如说,这个地方政府环境保护工作没做好,辖区内重点污染物(比如二氧化硫)排放超过了总量控制的标准,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将暂停审批其新增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直接影响地方政府的招商引资工作。

在执法层面,新《环境保护法》列举了包庇环境违法行为等九类履职缺位或不到位的行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一旦有上述行为,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其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如此看来,地方政府发展养殖业、饲料业的积极性有可能会进一步降低。养殖企业、饲料企业拿地难的问题恐怕只会愈加严峻,直接影响养殖企业、饲料企业的市场布局与战略实施,同时加快我省畜牧饲料业的产业转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2日 01: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相关文章
  •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权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县、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设立人民政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州长、县长、区长、乡长、镇长都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不是由选民直接选举。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使下列职权:(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上级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2)领导所属的各个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3)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4)依照法律的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5)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
    2023-04-24
    420人看过
  • 各级政府怎么制定海洋环境质量标准实施管理
    国家根据海洋环境质量状况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海洋环境质量标准。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海洋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海洋环境质量标准。沿海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和地方海洋环境质量标准的规定和本行政区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状况,确定海洋环境保护的目标和任务,并纳入人民政府工作计划,按相应的海洋环境质量标准实施管理。相关知识点第一十一条国家和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定,应当将国家和地方海洋环境质量标准作为重要依据之一。在国家建立并实施排污总量控制制度的重点海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定,还应当将主要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指标作为重要依据。排污单位在执行国家和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同时,应当遵守分解落实到本单位的主要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指标。对超过主要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指标的重点海域和未完成海洋环境保护目标、任务的海域,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海洋行政主管
    2023-04-29
    174人看过
  • 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不服的,应当向谁提出复议申请?
    对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只能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因为,地方组织法明确规定,地方人民政府的工作是受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一级国家行政机关监督的。同时由于上一级政府的工作部门同下一级人民政府没有领导关系,无权对下一级人民政府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复议。因此,行政复议法没有规定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申请复议。当然,根据我国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使的职权有十项,从总体上讲,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行政管理方面主要是以宏观管理为主,因此,由其亲自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较之由政府工作部门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要少得多。主要有土地、矿产、森林等管理领域。因此,从实际情况看,直接针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作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要比针对政府部门提出的复议申请少一些。
    2023-04-24
    160人看过
  • 环保部出台政策支援新疆改善区域环境质量
    据新疆23日报道,环境保护部日前印发了《贯彻落实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支持新疆生态环境保护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将从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湖泊生态环境保护、生态建设与保护、环保能力建设、政策保障和组织协调等方面,大力支持新疆生态环境保护。《实施细则》明确,支持新疆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逐步解决大气、水、生态等领域的突出问题,改善重点区域流域和农村生态环境质量,基本遏制生态环境总体恶化趋势,增强生态安全保障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增强生态环境保护能力。环境保护部将支持新疆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进电力、钢铁、有色等行业脱硫脱硝除尘,努力实现到2017年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下降15%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支持实施《乌鲁木齐市大气污染治理建设项目规划》,加大中央投资补助力度;支持新疆加强乌鲁木齐、昌吉、阜康、五家渠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推进
    2023-04-24
    170人看过
  • 各级人民政府该如何制定适合本土的环保规划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国家环境保护规划,报国务院批准并公布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编制本行政区域的环境保护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实施。环境保护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的目标、任务、保障措施等,并与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等相衔接。相关知识点第一十四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经济、技术政策,应当充分考虑对环境的影响,听取有关方面和专家的意见。第一十五条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的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地
    2023-04-13
    264人看过
  • 政府环境权力性质的研究
    【关键词】环境行政权;行政权;属性【正文】环境问题是超越体制贯穿人类历史的社会问题。“环境问题以自然、人口(在规模和城市等方面的地理配置)、生产力(特别是在人类安全环境保护的技术水准和技术体系)为基本条件。它是伴随着人类的经济活动特别是企业活动,由于直接或间接产生的环境污染或环境的形态、质量的变化而造成的社会损失。”[1],环境问题是一个公共问题,它的缓解和解决需要政府权力的高度关注。20世纪中期开始,各国纷纷建立了环境保护专门机构,这个机构在环境保护中起到了基础性作用。本文拟对该机构的基础性权力——政府环境权力的属性进行理论上的阐述。一、政府环境权力是一种行政权从性质上讲,政府环境权力是一种行政权,是行政主体对环境行政事务实施主动、直接、连续、具体管理的权力[2].作为一种行政权,政府环境权力具有持续性和主动性的特性。政府环境权力的持续性,把它与环境立法权区别开来。立法权实质上是立法主体
    2023-04-29
    188人看过
  • 县级人民政府能否设定禁设区域
    县级人民政府能设定禁设区域。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未采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在居住地区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罚。《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违反本法规定,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关闭,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2024-04-25
    308人看过
  • 论政府环境责任的完善
    政府环境责任不完善是环境立法存在的根本问题。完善政府环境责任的根本之举是落实环境民主,重点是公众参与环境立法;完善政府环境责任需要环境理念的改变,从管理走向治理,实现环境善治;完善政府环境责任还需要改革现行的环境立法体制,由行政主导变为立法主导。【英文摘要】Amongthevariosproblemsintheenvironmentallegislation,thefndamentalproblemisthefaltinessofthegovernment’senvironmentalaccontability.Toperfectgovernment’senvironmentalaccontability,weshallcarryotenvironmentaldemocracyfeatredaspblicparticipationinenvironmentallegislation,tot
    2023-04-21
    336人看过
  • 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复议管辖问题的规定
    【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三条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释义】本条是关于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复议管辖问题的规定。我国地方组织法第五十九条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使的职权规定了十项,但从总体上讲,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行政管理方面主要是以宏观管理为主,因此,由其亲自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较之由政府工作部门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要少得多。主要有土地、矿产、森林等管理领域。对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只能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因为,地方组织法明确规定,地方人民政府的工作是受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一级国家行政机关监督的,上一级政府的工作部门同下一级人民政府没有领导关系,所以无权对下一级人民政府作出
    2023-04-24
    420人看过
  • 政府应对环境污染的措施有哪些
    1、我们将环保理念纳入国家宏观经济战略规划以及日常操作层面的年度计划之中,以此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并有效遏制环境污染及生态破坏的发生。2、对于建设项目实施严格的环境影响评估以及“三同时”制度(即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与配套的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必须同步进行设计、建设以及投入运营应用)。目前,我国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估执行率以及“三同时”制度的执行率均已超过95%。3、我们不断完善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期推动环境管理工作朝着更加法制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4、我们还致力于加强环境管理机构的建设。自上而下,从中央政府至地方各级政府,包括省、市、县级行政单位,都已经设立了专门的环境管理机构,这些机构依法履行环境管理职责。此外,国务院各职能部门以及大型企业也都建立了各自的环境管理机构,负责处理本行业和本企业内部的环境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一条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2024-05-23
    168人看过
  • 疫情期间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哪些行为要承担法律责任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未依照《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履行报告职责,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或者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未及时组织救治、采取控制措施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五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未依照本法的规定履行报告职责,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或者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未及时组织救治、采取控制措施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4-04-15
    180人看过
  • 各级人民政府在产品质量问题上的法定职责主要有哪些?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是产品质量行为的主体,保证产品质量主要是企业的责任。产品质量的提高,主要依靠市场竞争机制的作用。但是,政府作为社会经济活动的宏观组织者和管理者,为维护正常经济秩序,引导经济的健康发展,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必须对产品质量问题实施必要的监督和宏观管理。为此,在产品质量法总则中对各级人民政府在产品质量问题上的主要职责作了规定:一是各级人民政府要把提高产品质量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对产品质量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二是要引导、督促生产者、销售者加强产品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三是要组织各有关部门依法采取措施,制止产品生产、销售中违反产品质量法规定的行为,保障产品质量法的施行。
    2023-06-06
    500人看过
  • 【法律依据和释义】各级人民政府在产品质量问题上的职责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提高产品质量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对产品质量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引导、督促生产者、销售者加强产品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组织各有关部门依法采取措施,制止产品生产、销售中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保障本法的施行。【释义】本条是关于各级人民政府在产品质量问题上的主要职责的规定。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是产品质量行为的主体,保证产品质量主要是企业的责任。产品质量的提高,主要依靠市场竞争机制的作用。但是,政府作为社会经济活动的宏观组织者和管理者,为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引导经济的健康发展,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必须对产品质量问题实施必要的监督和宏观管理。二、本条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在产品质量问题上的主要职责包括:1.把提高产品质量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按照宪法的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分别负责编制全国和本地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同级人民
    2023-06-07
    208人看过
  • 环境民事责任与行政,刑事责任的区别
    环境民事责任主要是按照民法责任划分来认定,行政责任主要是按照环境法律、法规来追究,刑事责任则按照刑法来调整。民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违反民事法律规范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民事责任包括合同责任和侵权责任。民事责任的责任形式有财产责任和非财产责任,包括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以及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这些责任形式既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行政责任是指个人或者单位违反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规定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行政责任包括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刑事责任是指违反刑事法律规定的个人或者单位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刑事处罚的种类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这5种主刑,还包括剥夺政治权利、罚金和没收财产3种附加刑。附加刑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与主刑合并适用。
    2023-02-12
    427人看过
换一批
#国家机关组织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中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即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按照行政区域设置,基本上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县(自治县、市)、乡(民族乡、镇)三级。它们的组成及职权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 更多>

    •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地震应急预案报什么或者机构备案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07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地震应急预案,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或者机构备案。呼和浩特市、包头市的地震应急预案,还应当报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备案。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报同级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或者机构备案。交通、铁路、水利、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以及可能发生次生灾害的核设施、矿山、危险物品等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地震
    • 地方政府在环境保护方面负包含什么责任对未达到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的地方,应当怎么办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9-01
      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环境保护目标和治理任务,采取有效措施,改善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的重点区域、流域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并采取措施按期达标。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包括省、市、县和乡镇四级政府,都应当根据国家确立的环境保护目标和治理任务,采取有效的措施,切实改善环境质量。按照保护优先的基本原则,地方政府除了要保证其辖区的环境质量不恶化外,还应当在目前状况基础上,推
    • 各级政府应当如何管理危险区域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16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危险源、危险区域的管理制度,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容易引发突发事件的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登记、风险评估,定期检查、监控,责令有关单位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登记的危险源、危险区域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危险源、危险区域的信息数据库,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和动态监控,实时检查、更新和分析信息数据。
    • 消防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什么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1-28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将消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消防工作。
    • 地震灾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1-28
      地震灾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做好受灾群众的过渡性安置工作,采取相应的防灾、防疫措施,配套建设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确保受灾群众的安全和基本生活需要,并组织受灾群众和企业开展生产自救,尽快恢复学校的教育教学秩序。地震灾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做好受灾群众的心理援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