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可以不设定金,房屋买卖是否要交定金是由买卖双方自行决定的,法律没有强制要求一定要给付定金。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房屋买卖定金合同签订后可以返还吗
1、在交完意向定金后7-10天签正式合同,交齐首付款或全款,不过这个时间如果有特殊原因应该可以与售楼小姐协商,看看能不能稍微晚些时间,但一般也不会超过15天的。
2、付款方式一般为一次性付款或按揭贷款,没有分期付款。分期付款意思是,分期付给开发商部分房款,而不是一次性交清,这种情况是不可以的。开发商卖出房子就要拿到全部房款,即使您贷款购房,贷款部分房款也是由银行支付给开发商的。
3、如果您不愿意按揭购房,而时间又紧张无法凑齐全款,那只能与售楼小姐或销售经理协商了。或者先贷款买,等手里资金富裕了,再办理提前还款也不失为一种办法
属于房屋买卖协议的范围,属民事的范畴。
民事范畴只需要双方协商即可。
如在变更的范围内造成损失,可向对方提出索赔。是否确定合同上约定的是“定金”,如果是,定金应该不能退;
4、签订合同,但约定的是“订金”,可以要求返还;
5、没有签订合同,只是口头约定“定金”,可以辩称约定的而是“订金”而非“定金”,要求返还;
6、不管是否您本人签字,只要对方有证据证明您的表妹是得到您的授权,才签订的合同,合同的权利义务都由您本人承担。
定金是具有惩罚性的法律规定,是履行合同的一种担保方式,交付定金一方不履约,定金不退还,接受定金一方不履约,双倍返还定金如果你交了定金,现在不想买了,对方可以不退还
首先,“认购金”与“定金”是需要澄清的两个概念。从法律角度上看,二者是不尽相同的。特别需要说明的是,签订认购书和交纳认购金并不是法律规定的必须过程,而是房地产交易领域的一种习惯做法,它通常是在购房者与发展商就房屋买卖的意向初步达成协议后、准备进一步协商前签订的临时认购协议,通常的做法是在约定所选房号、面积、房屋单价及总价款后,约定一个期限,买方需要此期限内与卖方签署正式合同。
买方支付认购金即取得在此期限内的优先购买权,而在此期限内,卖方不得将该房屋售与他人,如果买方决定不购买,卖方应将认购金退还;但如果买方超过规定期限以后才决定不购买,认购金就作为对卖方保留房号期间损失的赔偿,不退给买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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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房屋租赁定金纠纷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给付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给付方,接受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接受方。根据民法的有关理论,定金具有下列法律特征: 1、定金具有从属性。定金随着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随着合...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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