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诉状的基本格式要求
起诉状亦称诉状。是指公民或法人因自身合法权益遭受侵害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的文书。根据诉讼的性质和目的不同,起诉状可以分为民事起诉状、行政起诉状和刑事自诉状三类。
原告:______
被告:______
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人民法院
起诉人:
年月日
附:本诉状副本_____份
二、未婚子女抚养纠纷起诉状怎么写
原告:李×,女,×年×月×日出生,汉族,某市人,公司职员。
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区某楼联系电话:
被告:史×,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某市人,北京市某区某地
住所地:北京市某区某室联系电话: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判令原被告的子女史某由原告抚养。
2.被告每月支付原告子女抚养费1000元整。
2.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原被告未婚生育一子。后因感情不和,原被告分居两地。约定儿子由父亲史某抚养,母亲李某在不影响儿子正常学习和生活的前提下,可随时探望。并约定:儿子在寒暑假期间,由母亲接走抚养。若此条款不能履行,则儿子的抚养权可变更为由女方抚养。
两人分开后,被告将孩子送到农村老家,托给孩子的爷爷奶奶来抚养。此后,原告每次探望儿子都遭到无理拒绝。07年暑假原告去接孩子,孩子爷爷竟然将孩子藏了起来。拒绝让原告接走抚养。原告从两人分开至今仅见到过孩子一次。
综上所述,原告认为,被告把儿子放在农村老家,并拒绝让原告探望和抚养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协议的约定。该行为不利于儿子的学习与成长,并严重损害了原告对儿子的抚养权和探望权。原告作为母亲思儿心切,经常以泪洗面。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诉至贵院,望贵院判决儿子由原告抚养。
此致
北京市某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月日
-
起诉状(非婚生子女抚养权抚养费纠纷)
418人看过
-
上诉状抚养费纠纷怎么写
497人看过
-
民事起诉状抚养纠纷方面的该怎么写
389人看过
-
孩子抚养费纠纷诉状如何撰写?
416人看过
-
争夺抚养权纠纷起诉状如何书写?
285人看过
-
变更抚养权孩子抚养权起诉状怎么写
394人看过
子女抚养权纠纷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诉讼解决。不满两周岁的子女,由母亲直接抚养。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更多>
-
离婚子女抚养纠纷怎么去法院起诉(子女抚养纠纷起诉状)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8-07子女抚养纠纷起诉状范本 原告:李×,女,×年×月×日出生,汉族,某市人,公司职员。 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区某楼联系电话: 被告:史×,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某市人,北京市某区某地 住所地:北京市某区某室联系电话: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判令原被告的子女史某由原告抚养。 2.被告每月支付原告子女抚养费1000元整。 2.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原被告未婚生育一子。后因感情不和
-
民事纠纷上诉状上诉状子女抚养权怎么写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7-14上诉状的书写包括以下内容: 1、上诉人的身份信息; 2、上诉请求。 3、上诉理由。 主要是针对原审裁判而言,而不是针对对方当事人。针对原审判决、裁定论证不服的理由,主要是以下方面: (1)认定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 (2)原审确定性质不当; (3)适用实体法不当; (4)违反了法定程序。
-
变更赡养关系纠纷怎么写起诉状(变更抚养纠纷起诉状)山西在线咨询 2023-08-07李X,男,xxx年6月28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址:xx市xx镇xxx村xx号; 上诉人:薛XX,男,xxx年11月27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址:xx市xx镇xxx村xx号; 被上诉人:丁XX,男,出生于xxx年6月24日,汉族,农民,住址:xx市xx镇xx村。 被上诉人:沈阳XX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丁继红(系该公司经理),住所地:xx市xx村。 上诉人诉被上诉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辽宁省XX
-
夫妻离婚女方未支付的子女抚养费,起诉怎么写诉状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22原告:王小,女,生于1992年1月2日,北京中学学生,住区街号院楼号。法定代理人:张,女,生于1963年1月6日,单位职工,住址同上,系原告之母。联系方式:被告:王,男,生于1963年7月8日,单位干部,单位地址:大街号。联系方式:案由:抚养费纠纷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根据现状,将原120元抚养费增加到合理水平; 2、由被告承担诉讼费。事实与理由:原告父亲王与母亲张于1996年4月2日经市中级人
-
非婚生抚养权纠纷起诉流程是怎样的(非婚生子女抚养权纠纷起诉状)河南在线咨询 2023-08-07不少国家、地区的法律都赋予非婚生子女较少的权利,即使他们拥有同样的公民权利。在大多数国家或地区,非婚生子女常会被视为耻辱。未婚妈妈常会被逼或被游说放弃子女抚养权。有时非婚生子女会由外祖父母或其他已婚亲属抚养,生母则以非婚生子女的姊姊、姑母、姨母等身分出现。 中国由于亲属法的立法基本精神已经由原本的家长本位、家本位,渐渐演进到子女本位,即以保护子女为优先价值,加上以同居代替结婚、婚外情和未婚产子的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