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租赁诈骗属于诈骗罪,即诈骗公私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产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汽车租赁诈骗案件解析
相关案情描述:
2013年6月13日,被告人吴某某为筹集赌资,使用伪造的驾驶证向政和县城关安达汽车租赁公司的吴某租赁轿车,并签订汽车出租合同。次日,被告人吴某某将该车以人民币5万元抵押给池某,赌光该款后逃匿。
2013年12月8日,被告人吴某某被吴某扭送公安机关。2014年4月10日,该车被公安机关追回,并发还给吴某。2014年5月2日,吴某将该车以人民币7.2万元转让给张某某。
2014年7月3日,政和县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吴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7.2万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向政和县法院提起公诉。
案件分析: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从本案来看,被告人吴某某为达到非法占有的目的,将车辆以租赁的形式骗出后又采取隐瞒真相的手段,以车主的身份将车辆“抵押”给他人以获取现金,其所实施的“抵押”诈骗行为,是其为最终非法占有他人“租赁财物”这一结果的手段行为,属于前一行为的牵连犯罪,由于触犯的是同一罪名,应当从重罪。
因此,政和县法院法官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吴某某使用伪造的驾驶证租赁汽车,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7.2万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
汽车租赁诈骗案件中存在两个诈骗环节,第一个环节是行为人以租车为名将车骗到自己的控制下,这一环节行为人实际取得的是汽车;第二个环节是行为人虚构车主身份,将车辆销售或用于抵押以套取现金,这一环节行为人实际取得的是汽车的变卖款、典当款或借款。行为人通过这两个欺诈行为,实际取得的数额是各不相同的,有的甚至相距甚大,这就产生了以行为人的哪个“实际取得”作为诈骗犯罪数额的问题。应该说,行为人出于骗租车辆后变现的动机,通过第一个环节的欺诈行为,已非法占有了车辆,这时其诈骗行为已经得逞,至于其是通过直接销赃,还是通过抵押借款的方式变现,只是其对赃物的处置问题,而行为人非法占有公私财物后,对租赁汽车如何处置,不影响非法占有的成立。因此,汽车租赁诈骗案件中,行为人的“实际取得”应是指所骗租的车辆的价值,而不是行为人将所骗租车辆变现的实际所得数额。
同时,在汽车租赁诈骗案件诈骗数额的认定中,还有一个问题需要探讨,即行为人支付的租车费用是否应从诈骗数额中扣除。在汽车租赁诈骗案件中,行为人要取得对车辆的控制,必须根据租赁合同的要求支付相应的对价,即租金。对于行为人所支付的这部分租金应否在诈骗数额中扣除。根据司法实践,诈骗数额应当以行为人实际骗取的数额即被害人的实际经济损失认定。到租赁公司租赁汽车,一般需支付一定的押金,押金是承租人为归还租赁车辆和交纳租金提交的担保。在正常租赁关系中,承租人在向出租人归还租赁车辆后有收回押金的权利,一旦不能归还车辆,就无权要求收回押金,出租人遭受的损失会因有押金的担保而削减。租金则不同,租金是承租人交付出租人作为取得车辆使用权的对价,属于出租人的合法收益,即使承租人归还了车辆,也无权要求出租人返还租金,因此在计算诈骗数额时,押金应从被告人诈骗所得的车辆价值中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汽车租赁诈骗属于什么罪
332人看过
-
融资租赁汽车 合同诈骗
329人看过
-
汽车租赁诈骗案件解析
96人看过
-
对于电信诈骗罪犯,判刑期应该是多少?
329人看过
-
汽车租赁要注意什么,汽车租赁费税率是多少
352人看过
-
汽车租赁合同诈骗怎么立案
258人看过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
2007年汽车租赁诈骗200万左右要判多少年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19经济诈骗罪如何量刑经济诈骗罪会判几年经济诈骗罪即金融凭证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相关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1996.12.16法发[1996]32号)六、根据《决定》第十三条规定,利用信用证进行诈骗活动的,构成信用证诈骗罪。个人进行信用证
-
汽车租赁诈骗要判多少年最新的规定是什么四川在线咨询 2023-09-01汽车租赁诈骗属于诈骗罪,即诈骗公私财物,如果数额较大,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还会处以或者单处以罚金;如果是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
-
汽车租赁诈骗罪怎么判刑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081、按诈骗罪判刑,具体要看诈骗汽车租赁金额决定。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
-
汽车租赁诈骗案件如何判刑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161、按诈骗罪判刑,具体要看诈骗汽车租赁金额决定。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
-
如何认定汽车租赁诈骗?上海在线咨询 2022-04-28根据我国刑法关于诈骗罪或者合同诈骗罪的规定,诈骗或合同诈骗在采用欺诈手段的同时,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在汽车租赁诈骗案件中,尤其是本案中行为人以真实身份承租汽车案件中,行为人往往以其与汽车租赁公司间是合法的汽车租赁合同关系为由,否认其有非法占有目的。在行为人承租汽车后,直接将所承租汽车变卖或销脏的情况下,可根据其变卖或销脏行为认定其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但在行为人不是将所承租汽车直接变卖,而是用于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