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卖房人委托经纪机构居间服务流程的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8 10:33:10 333 人看过

1、经纪机构通过网签系统或相关纸质资料核实卖房人委托的房源情况;

2、委托人如实呈述房屋状况并提供相关资料,经纪机构根据委托人提供的信息和资料编制《存量房房屋状况说明书》,经委托人签字确认;

3、双方签订《合肥市存量房经纪服务合同(委卖)》;

4、经纪机构将经核实后符合规定房源在网签系统中提交,再按规定发布房源信息。

一、先网签还是先签购房合同

买房子一般是先签纸质的正式合同,再进行网签。

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流程调整为三个阶段:

(一)草拟阶段:交易双方就合同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后,房地产经纪机构操作人员在存量房网签系统上填写合同并打印《存量房买卖合同信息核对表》,确认无误后将草拟阶段的合同提交至打印阶段。

(二)打印合同:操作人员将网上填写的合同打印后,交由交易双方签字(或盖章)。

(三)完成签约:交易双方在合同上签字(或盖章)后,由操作人员在网上签约系统中点击“签约完成”。

二、网签备案购房流程是什么

1、二手房买卖双方一定需要协商好合同的相关条款内容,相关信息交给网签工作人员;

2、操作人员登录存量房(二手房)网上签约系统,在线填写买卖合同的有关内容。先生成网签合同草稿版,交由交易双方核实;

3、买卖双方仔细核实合同内容,确认无误后,操作人员从系统中联机打印房屋买卖合同的正式版,还有网上交易价格自行申报表或者是不动产登记申报表。一旦打印生成正式版,不可以再次生成同一个房子的网签合同。

4、网签备案完成后,如果买卖双方因各种原因需要解除或变更、更正已备案的网签合同时,必须双方持有效证件及相关登记材料同时原网签机构申请办理。合同撤销后,该套房屋恢复可售状态,可重新网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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