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不动产预告登记转移流程怎么走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14 06:20:10 459 人看过

一、福州不动产预告登记转移流程怎么走

1、受理申请材料;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受理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出具不予受理告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出具缺件告知单。

2、审查申请事项,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申请事项及申请材料做进一步审查。

3、决定申请事项,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申请事项及申请材料做进一步审查。

二、福州不动产预告登记转移条件有哪些

1.不动产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属证书;

2.不动产未涉及司法冻结、行政限制;

3.转移的不动产没有抵押(如有抵押,抵押双方已就解除抵押做出安排);

4.已购限价商品房转移、已购经济适用房转移登记、涉及别墅的转移登记、涉及毎宗土地的第一宗房屋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需各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批通过;

5.部队、机关事业单位经有权机关批准以单位名义建设后分配并取得权证的经济适用房住房或军队的房改房,其申请上市交易需建设单位同意;

6.2016年10月7日后购买住宅的购房人需满足《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补充通知》(榕政办〔2016〕186号)要求的购房条件;

7.产权人出售不动产需满足《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榕政办〔2017〕84号)第六条要求的出售条件。

三、福州不动产预告登记转移法律依据是什么

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十一条

商品房预售,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与买受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合同订立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手续,已推行房地产信息系统的城市或地区,应按要求实行网上即时备案,并于十五日内书面告知买受人。商品房预售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予以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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