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留置权行使的规定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4 14:40:29 196 人看过

房屋租赁留置权行使的范围有:

(一)房屋租赁合同中对出租方享有留置权作出明确约定;

(二)出租方合法占有承租方的动产;

(三)承租方的债务已到履行期;

(四)留置的财产与债权应基于同一租赁关系;

(五)实现留置权前出租方必须确定承租方履行债务的宽限期。

一、公司之间的留置权行使的条件

1、债权人须按合同占有债务人的财产

债权人占有债务人的财产,是留置权成立及存续的前提条件。因此,债权人没有占有债务人的财产,则无留置权可言,债权人丧失对债务人财产的占有,则留置权归于消灭。

2、债权与留置物占有的取得必须基于同一合同关系产生

留置权成立的牵连关联,体现为债权与留置物占有的取得须基于同一合同关系而产生。

3、债务人的债务须已届履行期

因为留置权是因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而产生的,而债务是否履行,只有债务人的债务已到履行期限才能确定、如果债务人的义务尚未到履行期,则无法判断债务人是否自觉履行债务,从而若允许成立留置权,就意味着强制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这显然是不公平的。

二、留置权无法成立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在以下几种情况下不得成立留置权:

1、约定排除留置权和预先抛弃留置权。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排除留置权,债权人可以单方预先抛弃留置权,都具有法律效力债务履行期届满,债权人行使留置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不当占有。如果债权人占有债务人的动产不是以合同占有,或者占有物虽属合同的标的物,但占有的方式不合法,也不得行使留置权。

3、留置动产与债务人在交付动产前或交付动产时的指示相抵触。债务人在向债权人交付动产前或交付动产时已有明确意思表示,债权人接受了该动产,视为债权人接受了债务人的指示,债权人的义务构成合同的组成部分。如果债权人留置该动产与其承担的义务相抵触的,债权人的义务排除了发生留置权的可能性,债权人不得留置。

4、债务人依法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如果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履行顺序无先后之分,若债权人未履行债务,债务人可以同时履行抗辩权对抗债权人而拒绝履行债务,债权人不得行使留置权。

5、留置财产与债权人应承担的义务或合同的特殊约定相抵触。如果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对债务人的财产作出了特殊约定,债权人留置债务人的财产与该义务相冲突的,债权人的债务优先于权利,应当优先履行债务。

6、留置动产违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当事人应当遵守社会上一般的、普遍的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此为基本的社会义务。债权人留置动产若与此相冲突,则不得成立留置权。

三、质权留置权的区别

(一)成立的条件不同。依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成立;而留置权是依法律直接规定。

(二)占有的条件不同。两者虽然都是以担保物的占有及移转为要件,但质权在设定时才移转占有,担保物与债权事先没有占有的关系;而留置权的债权事先就与担保物有法律上的牵连。即债权人事先占有是留置权成立的前提条件。

(三)法律关系的客体不同。质权的标的包括动产还有财产权利;而留置权的标的仅为动产。

(四)权利的实现不同。质权在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时,就可以当然行使质权;而留置权则在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时,还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程序,才可实现留置权。

(五)消灭不同。质权不因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而消灭;而留置权则在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时消灭。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6日 18: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留置相关文章
  • 房东是否拥有房屋租赁中的留置权?
    留置权是债权人在债务人未清偿到期债务前合法占有债务人财产的权利。保留权包括两个内容,即保留标的物和变价,优先受偿。在我国,留置权是一种法定的担保物权。首先,留置权是一种物权。当具备法定条件时,留置权人可以独家占有和控制留置权,不仅要抵制债务人的返还请求,还要抵制一般第三人对留置权的权利主张;其次,留置权是一种担保物权。债务人不履行支付义务超过约定期限的,留置权人可以优先赔偿留置物的交换价值。无论房屋租赁双方是否为企业,无论租赁合同中是否有关于留置权行使的特别约定,承租人在房屋租赁合同关系中不履行债务的,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债权人可以行使留置权的范围,出租人不享有承租人租赁房屋财产的留置权。施工方有留置权吗?留置权可适用于基本建设合同中的建筑安装承包合同。按照建筑安装承包合同,建筑安装单位应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与建设单位约定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按时提供必要的技术文件资料和其他工作条件,验收已完
    2023-07-05
    55人看过
  • 房屋租赁中房东能否有留置权
    留置权是债权人在债务人未清偿到期债务前合法占有债务人财产的权利。保留权包括两个内容,即保留标的物和变价,优先受偿。在我国,留置权是一种法定的担保物权。首先,留置权是一种物权。当具备法定条件时,留置权人可以独家占有和控制留置权,不仅要抵制债务人的返还请求,还要抵制一般第三人对留置权的权利主张;其次,留置权是一种担保物权。债务人不履行支付义务超过约定期限的,留置权人可以优先赔偿留置物的交换价值。无论房屋租赁双方是否为企业,无论租赁合同中是否有关于留置权行使的特别约定,承租人在房屋租赁合同关系中不履行债务的,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债权人可以行使留置权的范围,出租人不享有承租人租赁房屋财产的留置权。一、留置权、质押权哪个优先呢一个担保物上多个担保物权相冲突时,应当按照以下顺序优先受偿:留置权—登记的抵押权—质押权—未经登记的抵押权。留置权优先于抵押权和质押权受偿。留置权是一种法定担保物权,指债权人按照合
    2023-06-26
    161人看过
  • 租赁租赁留置权到底是什么东西
    租赁留置权是:债权人因合法手段占有债务人的财物,在由此产生的债权未得到清偿以前留置该项财物并在超过一定期限仍未得到清偿时依法变卖留置财物,从价款中优先受偿的权利。留置权的成立条件有:债权人须合法占有债务人动产,债权已过清偿期。一、不交修理费店主是否有权利扣留车辆店主可以扣留不交修理费的车辆。消费者将车辆交给店主修理,店主因合法手段占有债务人的财务,店主修理完毕后,消费者应当向店主支付因修理车辆产生的合理费用。消费者拒绝清偿修理费的,店主可以对汽车行使留置权,并在一定期限内仍未得到清偿时可以变卖汽车,并从变卖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二、流质条款与留置权的区别有哪些流质条款与留置权的区别有:1、概念区别:流质条款,是指当事人之间关于债务人届期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即抵押权人)有权直接取得抵押财产所有权的约定内容为约定担保。其因违反担保的原则而被现行法律认为无效。留置权,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
    2023-03-25
    145人看过
  • 租赁的房屋有哪些条件可以房屋留置权
    租赁房屋行使留置权的条件如下:1、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明确规定出租人享有留置权。2、债权人应当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的债务已经到了履行期。4、留置的财产和债权一般应以同一法律关系为基础,商业留置除外。5、不妨碍留置权的建立。6、实现留置权时,留置权人必须确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什么样的房屋是不能租不能租赁的房屋有哪些下列房子不能租:1.未经法定竣工验收的新建房屋不能租。2.没有产权证的房屋不能租。3.没有房屋证件的房屋不能租。4.未经原租人的书面同意,承租不得擅自将所有房屋在转租出去。5.属于违章建筑的房屋不能租。6.产权属于共有的房屋不能租。7.已抵押的房屋,在未得到抵押权人的同意之前,不得出租。8.房屋权属有争议的房子不能租。9.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房屋不能租。10.被法院、司法机关等依法查封的,有关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房屋不能租。如果租到了上述情况的房子,一般都可以直接解除租赁合
    2023-08-06
    453人看过
  • 房屋租赁中怎么约定房屋使用权
    房屋租赁中房屋用途主要是由当事人之间约定,但是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或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包含:租赁合同当事人的名称和住所;租赁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租赁合同的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租赁合同的违约责任;发生解决争议的方法;法定或约定的内容。房屋租赁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怎么办(1)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数额的限制,一般是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大小来确定的。(2)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
    2023-07-29
    310人看过
  • 租赁合同可不可以行使留置权
    一、租赁合同可不可以行使留置权不可以,留置权是严格的法定权,只有法律规定的情形才能适用留置权。《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留置权的定义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第四百四十八条留置财产与债权的关】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第四百四十九条【留置权适用范围限制】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动产,不得留置。二、房屋租赁关系中行使留置权的条件房屋租赁合同中对出租方享有留置权作出明确约定尽管《民法典》中规定了享有留置权的合同,但并不等于其他所有合同的债权人一方当然都享有留置权。由于目前法律、法规甚至最近2009年7月新颁布的《城镇房屋租赁合同司法解释》也没有明确规定、赋予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享有留置权,且理论上对房屋租赁合同的出租方是否享有留置权至今
    2023-05-03
    110人看过
  • 租赁车辆行使留置权应该怎么判决
    一、租赁合同对租赁物能否行使留置权1、留置权具有严格的法定性,法律未规定租赁合同中租赁物适用留置权,所以对租赁物不能行使留置权。2、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3、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5、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二、留置权行使的条件如下1、债权人须按合同占有债务人的财产;2、债权与留置物占有的取得必须基于同一合同关系产生;3、债务人的债务须已届履行期;四、须无妨碍留置权成立的情形。三、留置权行使期限是多久1、债权人行使留置权后,债务人应当在不少于2个月的期限内履行债务;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但不得少于2个月。2、宽限期届满后,债务人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物折价,也可
    2023-06-25
    400人看过
  • 租赁房屋的租金如何行使代位权
    一、租赁房屋的租金如何行使代位权进行房屋租赁时,如果出租人不收取租金,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主张行使代位权,向承租人主张租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债权人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第五百三十七条【债权人代位权行使效果】人民法院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债务人的相对人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接受履行后,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相对人之间相应的权利义务终止。债务人对相对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被采取保全、执行措施,或者债务人破产的,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处理。二、如何认定承租人逾期不
    2023-06-17
    181人看过
  • 租赁房屋的租金规定
    租金标准按照贷款利息、维护费并根据不同地段、不同房屋类别等因素,由市物价部门会同市财政、市住房保障机构等相关部门研究确定。租金原则上不超过同地段、同品质、同类型普通商品房市场租金的60%,并实行动态调整,每两年向社会公布一次。东莞公租房租金多少?东莞公租房的租金标准由市物价局会同市住建局、市财政局按照以下规则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基本上可分为四档。第一档: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的东莞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按廉租住房租金标准收取,约1元/平方米。即一间40平方米左右的公租房,只需40元/月的租金。第二档:符合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本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金按东莞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收取。第三档:超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的本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金按照不超过房屋所在地同区域、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宅平均租金的60%确定;第四档: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本市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租金按照不超过房屋所在地同
    2023-07-11
    114人看过
  • 租赁留置权主要体现是什么?
    现在大多租赁留置权主要体现在押金上,也就是说住户与租户在达成协议后所签订的租赁合同中,大多会有押金这样的说法,这个他、押金会在合同到期时予以退还,但是如果住户在居住过程中,对租户的房屋造成了损坏,租户就有权使用租赁留置权,扣除住户的押金。以上是关于什么是留置权,怎样行驶租赁留置权的一些介绍,关于租赁留置权,我相信现在大多数年轻人都懂,所以希望大家在居住过程中,尽量保证他人的不动产财产安全,不予以损害,这样既保证了自身利益不被损害,同时也保证了他人的财产安全。一、租房的保证金和押金有区别吗履约保证金——在法律上其性质相当于定金。但它只单方面对中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旨在对招标人提供合理保护,招标人可在招标文件中直接规定履约保证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60条规定: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补偿;
    2023-06-20
    449人看过
  • 租赁房屋仅限房屋租赁使用
    房屋租赁期限,是指承租人使用出租人房屋的期限。当事人约定了租赁期限的,为定期租赁;未约定租赁期限的,为不定期租赁;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而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视为不定期租赁。定期租赁和不定期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均不得超过20年。租赁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出租人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租赁期限,并在租赁期满后,收回房屋。承租人有义务在房屋租赁期满后返还所承租的房屋。如需继续租用原租赁的房屋,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前3个月提出,并征得出租人的同意,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出租人应当按照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限将租赁房屋交给承租人使用,并保证租赁合同期内承租人的正当使用。出租人在租赁合同期满前需要收回房屋时,应当事先征得承租人同意,并赔偿承租人的损失。未规定承租期限,房屋所有人要求收回房屋自住的,一般应当准许,承租人有条件搬迁的,应当责令搬迁;如承租人搬迁确有困难的,可给予一定期限让其找房或腾退部分房
    2023-03-20
    427人看过
  • 房屋租赁留置权的范围具体包括哪些
    房屋租赁留置权行使的范围如下:1、房屋租赁合同中对出租方享有留置权作出明确约定;2、债权人应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3、债务人的债务已到履行期;4、留置的财产与债权一般应基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商事留置除外;5、实现留置权时,留置权人必须确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留置权使用房屋租赁的条件债权人占有债务人的财产,是留置权成立及存续的前提条件。此外,占有必须是合法的。具体到房屋租赁关系中,也是一样。出租方如果不合法的占有承租方动产、财物,将不能产生留置权及留置的后果。出租方合法占有出租方房屋内承租方的动产、财物的方式一般如下:1、承租方将约定的动产、财物转移给出租方占有(“主动交付占有”);2、房屋租赁期满或依法提前解除、终止,在承租方拖欠租金、水电气费,承租方逾期遗弃、滞留在租赁房屋内的动产、财物,出租方直接加以控制,转移占有(滞留占有);3、通过申请人民法院财产保全,由人民法院责令暂由出租方
    2023-08-15
    494人看过
  • 租赁房屋取得留置权需要哪些手续
    对于租赁的房屋行使留置权的条件是:1、租赁合同中对留置权作出了明确约定;2、债权人已合法占有该房屋;3、债务已到履行期;4、留置的房屋与债权一般应基于同一法律关系,但商事留置除外;5、没有妨碍留置权成立的情形;6、实现留置权时,留置权人必须确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租赁房屋如何维修租赁房屋维修怎么办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双方可以约定维修义务的承担者是出租人还是承租人。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
    2023-08-02
    397人看过
  • 房屋租赁如何行使优先购买权
    未经登记的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方是否有优先购买权?房屋租赁合同中的承租方依照法律规定依法享有优先购买权,不因登记与否而影响该项权利。房屋租赁如何行使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是以取得房屋租赁物的所有权为目的的,因此,在其他人尚未取得房屋租赁物所有权之前,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都可以得到支持。1、未经登记的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方是否有优先购买权?房屋租赁合同中的承租方依照法律规定依法享有优先购买权,不因登记与否而影响该项权利。但是,未经登记的房屋租赁合同,其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不得对抗第三人。这里所说的不能对抗第三人,是指一旦房屋所有权已经变更,除非能够证明第三人是恶意的,否则,未经登记的房屋租赁合同的承租人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为由要求优先取得房屋所有权。当然,优先购买权是房屋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一项法定权利,由于出租人向第三人出卖房屋的行为导致承租人不能实现优先购买权的,应当视为出租人违约,承租人
    2023-04-22
    474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留置
    词条

    留置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所享有的留置其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其中,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留置产生的前提,必须是在当事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而且一方占有他方财产,只能是依照合同合... 更多>

    #留置
    相关咨询
    • 租赁的房屋行使留置权的条件是什么呢,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8-27
      对于租赁的房屋行使留置权的条件有以下几点: 1、房屋租赁合同中对出租方享有留置权作出明确约定。 2、债权人应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3、债务人的债务已到履行期。 4、留置的财产与债权一般应基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商事留置除外。 5、需无妨碍留置权成立的情形。 6、实现留置权时,留置权人必须确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
    • 租赁类房屋留置权行使期限是多少年
      宁夏在线咨询 2021-07-26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二百三十条的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所以房屋租赁留置权行使的范围如下: (一)房屋租赁合同中对出租方享有留置权作出明确约定; (二)债权人应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三)债务人的债务已到履行期; (四)留置的财产与债权一般应基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商
    • 租赁留置权是什么,租赁留置权是怎样的成立的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3-02
      留置权是指当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债务时,合法占有债务人动产的债权人有权留置动产并享有对该动产的优先受偿权。 具备下列要件租赁留置权成立: 1.债权人占有债务人之动产。 2.债权已届清偿期。 3.动产之占有与债权属同一法律关系。
    • 什么是留置权行使,行使留置权应当具备什么条件,行使留置权的条件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2-15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对已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在债权未能如期获得清偿前,留置该动产作为担保和实现债权的权利。行使留置权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留置的财产必须是债权人以合法方式占有债务人的动产。不是依法占有债务人的财产,不得行使留置权;但也不是一切合法占有他人财产都可以成立留置权,如无因管理人占有他人财产,虽属于合法占有,但不得成立留置权;只有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债权人才有留置权
    • 房屋租赁留置权的作用有哪些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25
      房屋租赁留置权行使的范围包括: (一)房屋租赁合同中对出租方享有留置权作出明确约定; (二)债权人应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三)债务人的债务已到履行期; (四)留置的财产与债权一般应基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商事留置除外; (五)实现留置权时,留置权人必须确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