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明确行政诉讼请求的具体要求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11-27 02:12:26 495 人看过

一、如何明确行政诉讼请求的具体要求

提起行政诉讼应当具备的条件有以下内容:

1.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即起诉人具有原告资格;

2.有明确的被告。原告起诉需明确指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

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

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是6个月。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三、行政诉讼的诉讼费谁承担

行政诉讼案件受理费以及其他诉讼相关费用根据《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应当由败诉方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行政赔偿案件,不论诉讼标的多少,一律不收取诉讼费。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的司法救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应当收取诉讼费用。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收取诉讼费用的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四章 诉讼参加人  第二十五条 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n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n有权提起诉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诉讼。\n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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