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口头合同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3 10:03:56 108 人看过

一、民间借贷口头合同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关于债权人的举证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5条规定,“在合同纠纷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主张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撤销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根据该规定,民间借贷关系发生后,首先应当确认借贷关系是否成立以及是否有效。原告作为债人行使债权请求权,主张合同权利的发生,应对双方之间存在借贷关系以及出借方已将借款提供给借款人负有举证责任。在民间借贷案件中,借据是最常见的诉讼证据。借据实际上就是借款协议,既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又能够反映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有些借据虽然记载内容不完整,但只要借款的主体和数额是明确的,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反映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即可成为诉讼证据。根据《证据规则》第2条第2款规定,若原告未能完成举证义务,应承担对己不利的后果。

实践中,针对债权人的诉讼请求,债务人抗辩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债务人针对债权人提供证据本身的合法性、客观性提出抗辩,此时债务人应当提供针对债权人所提交的证据的反驳证据;二是债务人主张债权人的权利受到妨害或制约,或者已经消灭,其应该就权利受到妨害、制约或权利消灭的法律事由负有举证责任;三是债务人提供证据证明债权人所主张的双方存有债权债务关系的事实并不存在。对此,债权人可通过补充证据来加以证明,若债务人没有上述主张,则债权人不再承担其他举证责任。

二、借款合同需要给担保人一份吗

一般贷款合同是一式三份借贷双方各执一份,担保人一份。理论上借款人一份、贷款银行一份、担保人各持一份,但各银行操作上可能不会给担保人合同,甚至借款人都没有贷款合同的情况还是存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九条规定,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三、借条没写还款日期怎么办

借条没写还款日期,借条依然有法律效力。借条若没写明还款日期,债务人(借钱者)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借出钱者)还款,债权人也可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还钱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准备时间。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2日 17: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口头合同相关文章
  • 诉讼主体如何确定及举证责任如何分配——以民间借贷纠纷为例
    民间借贷纠纷中诉讼主体的确定是民间借贷案件的原告是借据上的债权人,被告应当是出具借条的债务人。举证责任的分配是按照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原告应当对其主张的借款事实承担举证责任,被告要反驳原告的主张,被告也负有提供相关证据的义务。民间借贷纠纷中还钱如何定性民间借贷因还款问题产生纠纷的,出借人主张借款是行使债权请求权,而借款人还款是属于履行债务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定义】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逾期返还借款的责任】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
    2023-07-07
    454人看过
  • 对民间借贷纠纷举证责任分配及证明标准的思考
    一、关于民间借贷纠纷举证责任分配及证明标准新变化的几点思考:(一)既要力排虚假诉讼,又要防止对真实的债权人过高的证明标准造成新的不公最高法院的《通知》,一方面,加大了对虚假诉讼的排查及打击;另一方面,却加重债权人的举证责任、提高债权人的证明标准的,这必将导致产生新的不公。按照现在的规定,假设借贷是真实的,那么,法官可以仅凭债务人的口头陈述(口头抗辩),而无需要任何证据,就直接否定债权人书面证据的效力,或者要求债权人提供进一步的证据,以排除一切合理怀疑,达到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来要求债权人,这样的证明标准显然过于苛刻,在举证责任分配及证明标准上明显加重债权人的负担,这对债权人是不公平的。笔者认为,原告有了初步的证据完成初点的举证责任之后,比如提供了借条或者提供了借款合同及收据,被告如果否认或者提出抗辩,至少应当提出一定的证据,用以动摇原告原告证据的合理性,在这个基础之上,法官才可以根据以验法则
    2023-06-01
    228人看过
  •  如何用口头方式证明民间借贷?
    口头民间借贷可以通过第三方在场证人的证言、录音、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证据证明。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自己提出的主张。人民法院会根据法定程序,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进行全面客观的审查核实。口头民间借贷可以通过第三方在场证人的证言、录音、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证据证明。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自己提出的主张。人民法院会根据法定程序,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进行全面客观的审查核实。 民 间 借 贷 如 何 提 供 证 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
    2023-09-29
    118人看过
  • 民间借贷纠纷中的诉讼主体和举证责任分配问题
    民间借贷纠纷中诉讼主体的确定是民间借贷案件的原告是借据上的债权人,被告应当是出具借条的债务人。举证责任的分配是按照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原告应当对其主张的借款事实承担举证责任,被告要反驳原告的主张,声称其已履行还款义务或者并没有向原告借款,被告也负有提供相关证据的义务。民间借贷纠纷的诉讼费承担主体怎么确定《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第三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改变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的,应当相应变更第一审人民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第三十一条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第三十二条依照本办法第九条第
    2023-07-04
    83人看过
  • 仅依据金融机构转账凭证提起的民间借贷诉讼,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实践中,被告对原告提交的金融机构转账凭证的真实性往往不存异议,因为这些凭证的真伪容易核实查清。但对凭证所反映的转账目的,被告则可能以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等为由,从而否认原告提出的借款事实主张。在此情况下,被告所持的抗辩的内容,实际上是一个新的主张。被告对于其所主张的双方之间存在其他借款关系或者其他债权债务关系等,即应负相应的举证责任,需要提供证据予以证明。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相应的,在被告提供了相应证据的情况下,由于原告对双方之间存在其所主张的借款关系负有举证责任,因而原告应当进一步针对被告主张提供其他证据以证明其主张。在原告不能提供更充分的证据证明其主张的情况下,对于法官来说,即面临对原告所主张的借款事实是否存在不能确定的问题,此时的结果责任仍应归于原告,由原告对此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律
    2023-05-07
    184人看过
  • 借贷举证责任如何界定?
    在借贷纠纷案件中,由于借款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义务履行有先后顺序,债权人主张合同的权利的发生,其应该为两个要件事实的成立负举证责任,一个是合同的成立和生效,一个是其已经履行了合同的义务。债权人所提供的证据主张有问题的,债务人应当提供针对债权人所提交的证据的反驳证据;如果债务人主张债权人的权利受到妨害,或者受到制约,或者已经消灭,其应该就权利妨害法律要件、或者权利制约法律要件、或者权利法律要件负举证责任;当然,债务人还可以提出反证,证明债权人所主张成立。如果债务人没有上述主张,则债权人不承担举证责任。【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证明责任和职权探知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借贷举证责任如何界定?如果需要经验更丰富的
    2023-12-23
    310人看过
  • 借贷纠纷债务人举证责任的分配
    针对债权人的诉请,债务人的抗辩可能多种多样,但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第一,债务人针对债权人提供证据本身的合法性、客观性提出抗辩,此时债务人应当提供针对债权人所提交的证据的反驳证据;第二,债务人可以主张债权人的权利受到妨害,或者受到制约,或者已经消灭,其应该就权利妨害法律要件、或者权利制约法律要件、或者权利消灭的法律要件负举证责任;第三,债务人针对债权人提出的双方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反证,证明债权人所主张的事实并不存在。如果债务人有上述种类的主张,债权人则可以针对上述主张继续提供证据,以支持自己的主张成立。如果债务人没有上述主张,则债权人不承担举证责任。怎么能证明债权人向债务人要过债?其实在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时候我们就已经规定了债务归还的时间。我们都知道在借贷关系发生的时候,借贷双方是需要签订相应的协议的,在协议中有规定的还款时间,还款方式等。所以这也就很明确的支出债权人向债务人要债的证据,债
    2023-03-26
    419人看过
  • 如何合理分配医疗侵权责任举证?
    民事诉讼中对举证责任的分配,通常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由提出权利请求和事实主张的一方承担举证责任。目前,在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活动中,举证责任的分担是依据2002年4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条第1款第8项的规定。即“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明确了在医疗侵权诉讼中,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医疗侵权责任的举证原则是怎样的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根据该条款规定,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患者只要举证证明与医疗机构存在医患关系,具有损害结果,即可完成举证。而医疗机构需要承担患者损害与医疗行为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的举证责任,如医疗机构无法举证,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中华人民
    2023-07-08
    143人看过
  • 民间借款利息纠纷的类型,民间借贷案举证责任如何认定
    民间借款利息纠纷的类型有哪些,民间借贷案举证责任如何认定民间借款利息纠纷的类型有哪些在司法实践中由于法律规定不完善,当事人法律意识淡溥,尤其是在国家级贫困地区公民法律意识相对更低,往往为了几百元借款及利息而产生纠纷,且比较多的都无书面形式约定。因此,民间借款及利息纠纷较多,表现形式亦多种多样。现列举几种司法实践中较常见的类型。1、头约定形式。即当事人以口头约定的方式借款及利息,当借款人到期不自觉清偿时,贷款人一般无充分证据予以证明借款及利息事实,诉讼后亦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2、书面约定借款,但对利息无约定,此种现象发生纠纷,一般情况下法官都认定无利息约定,理由是既然以书面形式约定了借款,而在书面约定中无记载利息的约定,所以,法官在判断和确认证据上首先内心确信为没有利息约定。即便有其它证据尤其是其它证据不很充分的情况下,很难使法官内心确信为有利息的约定。就算使法官确信为有利息的约定,也难以证
    2023-12-17
    314人看过
  • 如何分配医疗过错举证责任
    一、如何分配医疗过错举证责任1、这样分配医疗过错的举证责任:(1)医疗机构应当承担的举证责任为:病员的损害结果与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医疗机构不存在医疗过错。(2)受害人应当就自己受损害的事实和接受过医疗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2、法律依据:《最高法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患者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主张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应当提交到该医疗机构就诊、受到损害的证据。患者无法提交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诊疗行为与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的证据,依法提出医疗损害鉴定申请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医疗机构主张不承担责任的,应当就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等抗辩事由承担举证证明责任。二、医疗机构怎样举证1、人民法院在审理医疗纠纷案件时,按照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构成要件,严格审查有无侵权事实、损害后果、侵权事实与损害后果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2023-06-13
    360人看过
  • 举证责任如何分配给债权人
    债权人应当承担的举证责任有:1、原告作为债权人行使债权请求权,首先应该主张其请求权成立并已经届期,为此其应该向法院提供其权利发生并已经届期的法律要件事实成立的证据;2、主张合同权利的,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合同的成立和生效,以及对合同义务的履行。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及时提供证据。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如何承担举证责任企业破产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债权人申请债务人重整的举证责任,与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的举证责任,因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而可能有所不同。本文仅就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的举证责任加以说明。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所发生的是债权债务关系,债权人所了解和应当证明的只是该债权的金额、形成原因、清偿期限和债务人是否清偿的事实。至于债务人的资产状况和债务人不能清偿的具体原因,债权人通常是不清楚的。
    2023-07-11
    461人看过
  • 口头借贷难获支持,民间借贷如何避开冤大头
    2014年12月9日,龙某与黄某口头协议,由龙某借3万元给黄某买车,黄某于同年12月24日还款。当天,龙某通过银行卡直接交付了3万元车款,后经其多次催款,黄某却一直未还钱。龙某为此请求法院判令黄某返还借款以及逾期利息共31698。41元。法院虽然支持了龙某要求黄某返还3万元款项的主张,但因双方当事人在口头民间借贷合同中,未约定借款期限内利率,且原告在庭审中亦确认并未约定借款期限内利率,故该笔借款应为不定期无息借款。最终,法院对原告请求自2014年12月24日起开始计算逾期利息的主张不予支持。民间借贷如何避开冤大头在现实生活中,借贷双方或是亲戚朋友,或是经熟人介绍认识,普遍存在口头借贷和借据简单等问题。出借人应注意哪些问题才能更好的保护自身权益?第一,出借人在借贷前,应首先了解借款人的资信状况,包括其个人信誉、日常收入、借款用途、偿债能力等,掌握其身份和住址情况。第二,应注意保存证明借贷合意
    2023-03-14
    81人看过
  • 谁承担民间借贷的举证责任,法律上如何认定
    一、谁承担民间借贷的举证责任,法律上如何认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存续承担举证责任。第十六条规定,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存续承担举证责任。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的,人民
    2024-01-25
    433人看过
  • 民间借贷为赌债如何举证
    具体举证如下:1、借款前及借款时发的短信、或者当时的电话内容能证明是赌债2、借款时没有利害关系的见证人的证言3、事后与借款方沟通留下的证据,比如电话录音。一、欠据有效期的规定新规规定,欠条的有效期是3年,有效期从欠条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时开始计算。合法的民间借贷关系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对于欠条的话应当写清楚借款人、借款的期限、还款的期限以及是否有利息等。即使没有欠条这个直接证据,也可以使用其他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电话录音、证人证言等,反正,只要能够证明欠款事实和欠款金额即可。二、借钱没打欠条怎么办借钱没打欠条可以搜集其他的证据进行起诉。没有欠条,有其他的证据材料能够证明借贷关系事实也是可以的,例如银行的交易流水、债务人承认借款事实的录音以及录像等。对方欠钱不还,债权人没有欠条也是可以起诉的,但是需要一些间接的证据来辅助,例如人证、转账凭证、聊天记录或者是电话录音等,证据越充足,案件赢的概
    2023-04-02
    296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口头合同是当事人以口头交谈形式达成协议而成立的合同,无任何书面的或其他有形载体来表现合同内容,是书面合同的对称,一般适用于标的数量不大、内容不复杂且能及时清结的合同关系。... 更多>

    #口头合同
    相关咨询
    • 劳动合同纠纷案件中,举证责任如何分配?如何确定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2-14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01年12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01次会议通过)法释(2001333号,在劳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主张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撤销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做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
    • 口头民间借贷如何证实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2-19
      可以搜集其他证据。 1、如果口头协议约定时,有其他第三方证人在场或者有录音的话,对方不履行口头协议,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让第三方证人出场或者录音证明口头协议的存在。 2、如果没有证人在场的话,最好跟对方再次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用录音的方式尽量录取到口头协议存在的证据,然后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口头协议或者赔偿。 3、需要主张方提供当时履行合同时的间接证据,双方履行口头合同时,往来的传真、
    • 民间借贷口头协议如何举证?举证协议该怎么写?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1-07
      民间借贷中口头合同的举证责任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分配。贷款人主张口头借贷合同的,需提供视听资料、证人证言等证据证明;借款人主张没有口头借贷合同的,还应当证明自己的主张。
    • 民间借贷举证分配是什么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6-30
      目前民间借贷举证责任分配是这样的: (一)债权人的举证责任 根据民事诉讼举证分配的通常标准,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原告作为债权人主张债权,其举证责任是需要证明债权的真实存在并已到期,而债权的真实存在,需要两个事实,一是双方借贷合同关系已成立并生效,另一个是贷款已实际交付给债务人,即债权人已履行了借贷合同中约定的义务。 具体来说,在理想状态下,原告只要举证双方签订了借贷合同,以及向被告给付了贷款的凭证(
    • 关系怎么处理,民间借贷案件的举证责任分配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17
      谁主张,谁举证也就是谁提出关于一种法律关系存在的积极主张,谁来证明自己的主张是存在的,不能证明视作举证失败,法庭会视作这种法律关系不存在比如民间借贷,债权人主张存在贷款关系,债务人主张不存在,那么债权人需要举证证明存在。证据可以有借条、通话录音、人证、转账记录等如果债务人同意存在贷款关系,但债务人主张已经还了,那么由于债务人自己承认了,贷款关系的存在就不需要再举证,但债务人需要举证还了钱不过,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