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的女大学生参加了学生团体保险。保险合同由学校和保险公司签订。学生每年只需交30元。不料,投保一个多月后,女大学生因突发疾病住院接受手术。女孩康复后,找到保险公司理赔,但遭到拒绝。原因是她隐瞒了过去的病史。女孩以为保险公司根本没有向她和监护人询问病史,也没有对保险合同做任何解释。免责条款是典型的“霸王条款”。协商失败后,女孩将保险公司告上南京市鼓楼区法院。近日,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保险公司败诉,女孩获得保险赔偿2万余元。何敏,1989年2月出生,是一个漂亮聪明的女孩。2005年6月,16岁的她考入南京工业大学。2006年8月31日,暑假结束的何敏从苏北老家回到学校。当天,该校为7000多名学生申请了团体保险,签订了合同,并按照每人每年30元的标准向保险公司缴纳了保费。三年前,何敏因左小脑动脉畸形住院接受手术治疗。但令何敏没想到的是,报名40多天后,她头痛不已。经调查,何敏病情复发。医生又给她动了手术,让她住院26天。看病总费用近4万元,对于一个贫困家庭来说,无疑是个负担。在同学的指点下,何敏以为学校办了保险业务,就去保险公司索赔。然而,由于她隐瞒了既往病史,保险公司很快就给了她一份不予理赔的通知,保险免责条款中对此有明确规定。何敏想不通,合同是保险公司和学校签的。她根本没跟她商量。她认为保险公司没有把工作做好。她和保险公司争论,但保险公司没有赔偿。学校也提出了为什么-敏争论,但没有起作用。今年4月,何敏向鼓楼区法院起诉保险公司。她在诉状中说,作为投保人之一,如果在保险合同生效后发生意外,她应该按照合同得到赔偿。保险公司以她隐瞒病史为由拒绝理赔。她投保时,保险公司既不知道她和监护人过去的病史,也不解释合同条款的要求。据此,被告提供的格式免责条款应视为对申请人不公平的“霸王条款”,依法应视为无效条款。她请求法院判决被告赔偿保险金3.5万元,住院期间护理营养费3000元。庭审中,法院补充何民所在的南京理工大学作为第三方共同参与诉讼。
保险公司:她在庭审中隐瞒病史
鉴于何敏的诉讼理由,保险公司认为保险合同的投保人是南京理工大学,何敏只是被保险人之一,不是合同的对方。保险公司只有向投保人说明合同条款和查询相关信息的义务,没有逐条查询被保险人的义务。其次,保险公司对南京理工大学履行了明确的解释义务。学校已在投保单的投保人申报栏盖章,并书面确认已向保险公司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投保人未如实告知保险公司原告既往病史的,保险条款规定,被保险人因不明既往疾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合同规定的保险人免责范围内,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
用法律根治保险“霸王”条款
173人看过
-
保险合同有哪些霸王条款
451人看过
-
人寿保险公司的霸王条款
94人看过
-
什么是“霸王条款”、“霸王合同”?
83人看过
-
三大险企车险霸王条款
217人看过
-
车险有哪些霸王条款
61人看过
合同条款是指双方协商一致后,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的条款。合同条款是合同内容的具体表现形式,主要通过合同条款体现和表达。合同作为当事人之间的交易协议,内容由合同各方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独立约定。一般来说,合同应具备以下条款: 1... 更多>
-
保险合同有什么霸王条款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31霸王条款并非一种法律定义,通常认为霸王条款是指保险利用其强势地位单方面制定的,用于逃避法定的义务,减免自身责任不公平等的格式条款和声明。霸王条款限制了投保人的权利,严重侵害了保险当事人的利益。保险合同中如高保低赔条款、多次要求被保险人提供资料条款、任意调整保险费条款、任意设置免赔率条款、要求被保险人先行向第三人主张赔偿的条款都属于霸王条款。按照的规定,对于排除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
-
保险中的霸王条款有什么?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27不要购买除交强险外的其他保险,你就可以不遇到所谓的的霸王条款了!或者在你购买保险时仔细的看一下保险条款中的责任免除部份,如果你觉得该保险公司的责任免除有霸王条款的成份在内的,建议你不要购买,以免日后麻烦,你可以换一家保险公司。
-
霸王条款的霸王条款合同有效吗?云南在线咨询 2022-06-10霸王条款是无效的。霸王合同通常是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这样的合同条款一般都是会被认定为无效。餐饮行业中的“禁止自带酒水”“包间设置最低消费”属于服务合同中的霸王条款,消费者可以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捍卫自身权益。
-
霸王条款介绍霸王条款如何界定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221、霸王条款主要表现为减免责任,逃避经营者应尽的义务,或者违反法律规定,任意扩大经营者权限、排除、剥夺消费者的权利。通常都是权利义务不对等,任意加重消费者责任,然后利用模糊条款掌控最终解释权。 2、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