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强制措施的种类、适用对象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5 20:41:03 82 人看过

我国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毁灭证据或者继续犯罪,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在一定期限内暂时限制或剥夺其人身自由的法定的强制方法。

一.强制措施的种类: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

二.适用对象:强制措施只能适用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包括现行犯和重大嫌疑分子,对其他诉讼参与人不得适用。

三.条件:在侦查、起诉阶段,原则上,强制到案的措施属于公安、检察机关的权限,公安、检察机关有权独立决定适用,但利害关系人在事后可以申请法院进行司法审查;强制候审的措施原则上属于法院的权力范围,只有法院才能以程序性裁判的方式命令适用。强制到案的措施包括留置、拘传、拘留、逮捕,强制候审的措施包括羁押、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对已经被留置、拘传、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检察机关如果认为应当适用强制候审的措施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届满以前以书面方式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做出裁定;但侦查机关在符合法定情形时也可依职权或者应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决定适用取保候审。这样,一方面可以保证公安、检察机关有足够的手段查获犯罪嫌疑人、制止现行犯罪,便于他们依据法定程序收集犯罪证据;另一方面又以将他们的“固有权力”限制在“强制到案”的范围以内,超出这个范围,则原则上必须事先获得司法授权,并且必须接受法院的事后审查,从而为人身自由受到侵犯的公民提供必要的司法救济。

四.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拘留以后3日以内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在特殊情况下,提请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检察机关审查批准逮捕的期限一律为7日。在实务上,各地公安机关普遍不加区别地将所有犯罪嫌疑人拘留后的羁押期限延长至30日,造成对公民人身自由的非法侵犯。权衡侦查讯问和调查取证的实际需要与保障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的正当要求,应当区别有证拘捕和无证拘捕的情形,明确不同的审批权限,并且分别规定不同的期限:有证拘捕应当经过检察机关批准,并且签发拘捕令;无证拘捕,公安机关可以自行决定,但应当在48小时以内报请检察机关审查确认,并且转化为有证拘捕,否则应当释放被拘捕人;对有证拘捕的人,公安机关应当在7日以内经过同级检察机关审查同意后提请同级法院批准羁押,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过同级检察机关书面许可,提请批准羁押的时间可以延长7日;负责审查批准羁押的法院应当在7日以内做出是否批准羁押的决定。这样,公安机关无证拘捕的期限不得超过48小时,有证拘捕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14日,最长不得超过21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21: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强制措施相关文章
  • 刑罚措施的种类和适用范围
    刑事制裁的强制措施一般包括取保候审、拘传、监视居住、拘留、逮捕,其适用对象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但是不得对当事人和案外人采取刑事制裁措施。在刑事诉讼的流程中,为了其顺利进行,有关机关会依法拘留或者逮捕犯罪嫌疑人,刑事制裁措施的执行人必须经过相关的申请,才能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制裁措施,否则就是非法执行。对侵犯商标权构成犯罪的刑事制裁措施1.根据刑法第213条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2.根据刑法第214条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巨大的,处3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根据第215条规定,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
    2023-07-01
    234人看过
  • 驾驶本强制措施的种类
    一、驾驶本强制措施的种类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采取的在一定期限内暂时限制或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法定强制方法。1.有权适用强制措施的主体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其他任何国家、机关、团体或个人都无权采取强制措施,否则即构成对公民人身权利的侵犯,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2.强制措施的适用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于诉讼参与人和案外人不得采用强制措施。3.强制措施的内容是限制或者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而不是对物的强制处分。4.强制措施的性质是预防性措施,而不是惩戒性措施。即适用强制措施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避侦查和审判,进行毁灭、伪造证据、继续犯罪等妨害刑事诉讼的行为。所以强制措施同刑罚和行政处罚存在本质区别。5.强制措施是一种法定措施,我国刑事诉讼法对各
    2023-06-06
    410人看过
  • 刑事强制措施的失范现象及控制
    刑事强制措施作为贯穿于整个刑事诉讼活动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并且与公民权利有着极为密切的联系。它不仅关系到刑事诉讼活动能否顺利进行,而且对刑事诉讼中的人权保障有着重要影响。刑事强制措施会在不同程度上限制或者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如果适用不当,必然会对公民基本权利造成侵犯。由于观念和制度上的原因,我国现有的刑事强制措施在保障公民权利方面存在诸多不足,在适用过程中产生了没有立案就采取刑事强制措施、随意适用拘传、滥用拘留和逮捕、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适用不当等不规范现象即失范现象,严重侵犯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基本权利。刑事强制措施失范现象产生的主要原因是缺乏司法审查、司法救济等制度。因此,可以通过建立司法审查、侦羁分离、扩大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的适用范围、确立“成比例”或“相适应”原则和完善刑事强制措施的救济制度等途径来控制刑事强制措施的适用,以达到准确、规范
    2023-06-14
    374人看过
  • 刑事案件中强制措施如何适用
    具体而言,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适用要考虑以下因素: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的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越大,可以适用的强制措施的力度就越大,反之,适用的强制措施的力度就应越小。对于只须判处有期徒刑以下的犯罪分子,一般不得逮捕。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有实施妨害刑事诉讼行为的可能及可能性的大小。可能性越大,适用的强制措施力度就应越大,反之就应越小。对没有实施妨害刑事诉讼行为可能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得采用强制措施。3.公安司法机关对案件证据的掌握程度。每一种强制措施的适用都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只有根据已经查明的案件事实和已有的证据,才能确定是否需要采用强制措施以及需要采用何种强制措施。4.犯罪嫌疑、被告人的个人情况。例如,其身体健康状况是否适宜采用强制措施及应当采用何种强制措施,如是否患有严重疾病,是否是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不仅在决定适用强制措
    2023-05-01
    408人看过
  • 刑事强制措施可能一并适用吗
    一、刑事强制措施可能一并适用吗对同一犯罪嫌疑人,只能采取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不能同时采取两种以上刑事强制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法》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二、刑事强制措施的时限要求1、拘传。是司法机关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措施。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不得以连续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
    2023-04-18
    289人看过
  • 解除强制措施保留多久,强制措施的种类有哪些?
    一、解除强制措施保留多久解除强制措施保留三十天,如果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申请延长。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日。查封、扣押的期间不包括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强制措施的解除,是指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后,因发生了法定事由,没有必要继续适用强制措施而决定予以撤销的诉讼行为。对不同性质财物采取强制措施的分析查封、扣押措施是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依法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的暂时性控制。二、强制措施的种类有哪些一般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1、拘传: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其到案的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方法。2、取保候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由公安机
    2023-06-25
    230人看过
换一批
#强制措施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强制措施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查明案情,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在一定期限内暂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各种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 更多>

    #刑事强制措施
    相关咨询
    • 法律对行政强制措施的对象,条件,种类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6-10
      行政强制措施是行政机关依其职权采取强制手段限制特定的相对人行使某项权利或强制履行某项义务的处置行为。一般是对尚未査清行为人的违法事实之前而采取的一种程序上的处置。 《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包括:(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 强制措施实施的对象是谁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1-22
      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不得委托行政强制措施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有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
    • 请问慎用强制措施的种类是什么呢?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4-01
      第五十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第五十九条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第六十一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
    • 刑事强制措施的种类除了刑事拘留还有其他的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26
      一、刑事强制措施的种类有哪些 (一)监视居住适用人群同取保候审,期限六个月,需遵守的规定更为严格。 (二)刑事拘留适用见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规定,最长时间为37天。 (三)拘传适用于不需要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 (四)取保候审适用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期限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 (五)逮捕
    • 刑事强制措施的种类是什么,应该如何处理
      广东在线咨询 2023-11-25
      法律分析 公安机关可以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执行机关应当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等情况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批准逮捕工作中,如果发现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有违法情况,应当通知公安机关予以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