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行局如何处理异议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8 09:22:18 362 人看过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一、可以在网上申请强制执行吗

网上申请入口:在网上申请强制执行的,具体可以登陆当地法院(或者立案法院)的网站进行咨询申请办理。申请强制执行的步骤:

第一步: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第二步:法院受理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二、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公告吗

法院执行前,需要送达强制执行通知,可以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送达,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可以适用公告送达。第一步: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第二步:法院受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第三步: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第四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1日 17: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强制执行相关文章
  • 案件执行异议审理中,执行案件如何处理
    一、案件执行异议审理中,执行案件如何处理案件执行异议审理中,执行案件的处理方式是由法院在审查之后做出是否需要审理的决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二、执行异议之诉管辖法院根据最高法院《执行程序解释》第18条、第22条对于执行异议之诉案件作出了专属管辖的规定,即“案外人和申请执行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提起诉讼的,由执行法院管辖”。在适用上述原则确定执行异议之诉案件的管辖法院时,应注意以下问题:1.提级执行、指定执行、委托执行的案件,涉及执行异议之诉的,由最终采取执行措施的法院管辖。执行异议之诉案件由执行法院管辖,是本着方便当事人诉讼、方便法院审理的两便原则确定的。2.在执行竞合的情况下,多个法
    2023-06-06
    220人看过
  • 法院在多少时间内处理执行异议?
    执行异议申请书法院15天内应当回复。执行异议是指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不同的意见,并主张实体权利。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目的是排除对执行标的的强制执行,保护自己的民事权益。执行程序开始后,如果当事人、案外人认为所执行的标的自己有全部或部分的请求权,或认为执行可能影响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执行异议立案多久回复执行异议立案之后应该会在十五日内回复。如果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进行审查,如果审查之后发现理由成立的,则人民法院会裁定撤销或者改正,如果审查之后发现理由不成立的,则会裁定驳回。如果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该裁定不服的,则可以在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
    2023-07-18
    336人看过
  • 执行异议审查超期要如何处理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规定对终结执行行为提出异议的,应当自收到终结执行法律文书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未收到法律文书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人民法院终结执行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批复发布前终结执行的,自批复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超出该期限提出执行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异议审查异议审查是指针对有关组织和公民提出的审查要求或建议而启动的对某一规范性法律文件进行审查的一种审查方式。异议审查方式把立法工作置于全社会经常而有效的监督之下,有利于发挥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
    2023-06-13
    372人看过
  • 房屋共有人执行异议如何处理
    执行异议处理的方式主要有四种:1、裁定驳回。当事人虽然提出了执行异议,但却没有提供必要的理由和证据,在这种情况下,即应认为执行异议理由不成立,裁定予以驳回;2、中止或停止执行。申请执行的异议成立的,可以中止执行或停止执行;3、解除查封、扣押措施或继续执行。提出的异议一时难以确定是否成立,案外人已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的,可以解除查封、扣押措施。申请执行人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的,可以继续执行;4、进行再审发现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处理。若审理后,认为案外人的异议的理由不能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恢复执行程序,用书面通知驳回案外人的异议。反之则变更裁决。《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执行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
    2023-06-13
    379人看过
  • 执行异议申请书提交法院立案庭还是执行局
    一、执行异议申请书提交法院立案庭还是执行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异议人提出执行异议或者复议申请人申请复议,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2、第二条执行异议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或者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三日内通知异议人和相关当事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裁定不予受理;立案后发现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裁定驳回申请。执行异议申请材料不齐备的,人民法院应当一次性告知异议人在三日内补足,逾期未补足的,不予受理等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异议人提出执行异议或者复议申请人申请复议,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具体的异议或者复议请求、事实、理由等内容,并附下列材料:(一)异议人或者复议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二)相关证据材料;(三)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二、执行异议复议
    2023-03-30
    147人看过
  • 执行异议无充分证据会如何处理
    1998年,苏某向陈某借款。1999年3月18日,苏某与江西省**县地产公司联合投资开发受让了三宗土地,登记在地产公司名下,苏某享有60%权益。因苏某拒还欠款,陈某向法院起诉要求苏某归还借款,经陈某申请,法院于2012年12月11日裁定对上述土地中苏某所享有的60%份额予以冻结。陈某申请强制执行期间,案外人赖某提出书面异议称,2009年7月4日,苏某与自己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书》,约定苏某以70万元将其所享有的上述三宗地块的60%份额出让给自己,该份额于2012年1月6日已属于自己所有,法院裁定冻结有误,请求撤销原民事裁定书。赖某向法院提供了《股份转让协议书》、银行汇款凭证、收条、领条等证明材料。对此,陈某称:《股份转让协议书》系伪造,其他往来凭据是调包的,收条、领条等材料也是伪造的。法院经依法委托司法鉴定,审查和审理后认为,双方争议的焦点为赖某对本案的执行异议是否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鉴于
    2023-06-12
    216人看过
  • 破产清算中的执行异议如何处理
    第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费、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五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此可见,债权人对债权有争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民事诉讼予以解决,包括劳动债权争议诉讼和普通债权争议诉讼。也就是说,人民法院在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时,除破产法有特别规定的外,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一般规定。一、申报债权审查标准程序是什么申报债权审查标准程序是:1.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2.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
    2023-02-28
    69人看过
  • 人民法院对执行行为异议,应当怎么处理
    人民法院对执行行为异议,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异议;(二)异议成立的,裁定撤销相关执行行为;(三)异议部分成立的,裁定变更相关执行行为;(四)异议成立或者部分成立,但执行行为无撤销、变更内容的,裁定异议成立或者相应部分异议成立。律师补充: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
    2023-05-06
    236人看过
  • 执行案件被指定执行,提出异议的如何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利害关系人提出执行行为异议:(一)认为人民法院的执行行为违法,妨碍其轮候查封、扣押、冻结的债权受偿的;(二)认为人民法院的拍卖措施违法,妨碍其参与公平竞价的;(三)认为人民法院的拍卖、变卖或者以物抵债措施违法,侵害其对执行标的的优先购买权的;(四)认为人民法院要求协助执行的事项超出其协助范围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五)认为其他合法权益受到人民法院违法执行行为侵害的。由此可见,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对人民法院的执行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申请法律救济,需要人民法院审查。一般法院对案件作出判决后,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执行的,可以中止执行。一、强制执行程序第一步: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对依
    2023-04-11
    267人看过
  •  法院在处理执行异议申请时的常规做法
    在法律执行过程中,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时,法院会对这一异议进行审查,并作出相应的处理。如果执行异议符合相关规定,法院应在三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三日内通知异议人和相关当事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裁定不予受理;立案后发现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裁定驳回申请。在法律执行的过程中,如果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那么法院将会对这一异议进行审查并作出相应的处理。执行异议符合相关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三日内通知异议人和相关当事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裁定不予受理;立案后发现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裁定驳回申请。 执行异议的处理流程是怎样的?执行异议是指在执行程序中,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请求停止或撤销执行的一种法律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执行异议的处理流程如下:1. 提出异议利害关系人在执行程序中对执行标的、程序合法性或者程序结果等提出异议,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2. 受理异议
    2023-08-29
    468人看过
  • 法院执行案外人异议之诉案件的处理
    [案情]2006年11月28日,公司A与公司B签订租赁合同,公司A将部分厂房及设备出租给公司B使用。2007年10月17日,公司A起诉至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请求判令公司B支付租金5万元并承担违约金10万元,同时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查封公司B的缝纫机98台。10月18日,法院裁定查封了公司B从租用公司A厂房内搬出并已存放于公司C的缝纫设备54台和存放于纳佳公司的缝纫设备44台。同年11月27日,法院判决公司B应支付公司A租金、违约金合计15万元。公司A于2008年1月11日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中公司C于4月9日提出异议,对查封缝纫设备中的68台主张权利,认为68台缝纫设备属公司C所有。5月6日,法院裁定驳回公司C的异议。同年6月10日,公司C诉至法院,要求确认法院查封的68台缝纫设备为其公司所有。审理中,公司C向法院提供租赁合同1份,证明公司C将缝纫设备共计68台出租给公司B,租赁期限自20
    2023-08-04
    57人看过
  • 执行异议申请后法院一般怎么处理呢
    1、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2、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执行异议申请的主体有哪些一般是申请中止执行或者终结执行。1、执行异议的申请主体。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和二百二十七条“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的规定,提出执行异议的主体是案件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和案外人。《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作为新增加的一条,为了保护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拓宽了执行异议主体的范围。2、执行异议申请的方式。依据《民事诉讼法》
    2023-07-24
    83人看过
  • 如何处理执行异议复议裁定引起的不满?
    对执行异议复议裁定不服的,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一般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而案外人则一般只能走审判监督程序。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执行异议和复议规定是怎样的?我国《民事诉讼法》关于执行异议和复议的规定如下:第一条异议人提出执行异议或者复议申请人申请复议,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具体的异议或者复议请求、事实、理由等内容,并附下列材料:(一)异议人或者复议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二)相关证据材料;(三)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第二条执行异议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或者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三日内通知
    2023-07-05
    472人看过
  • 对行政执法人员身份合法性有异议如何处理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提起行政诉讼时,当事人对执行人员身份合法性有异议的,原告或者第三人可以要求相关行政执法人员出庭说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原告或者第三人要求相关行政执法人员出庭说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一)对现场笔录的合法性或者真实性有异议的;(二)对扣押财产的品种或者数量有异议的;(三)对检验的物品取样或者保管有异议的;(四)对行政执法人员身份的合法性有异议的;(五)需要出庭说明的其他情形。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程序(1)调查取证。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除本法规定的可以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该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2)告知处罚事实、理由、依据和有关权利。依据《行政处罚法》
    2023-04-27
    339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 更多>

    #强制执行
    相关咨询
    • 法院执行局怎样处理执行异议,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9-07
      法院执行局应按下列方式处理执行异议 1、法院应自收到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的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裁定撤销或改正;理由不成立裁定驳回; 2、执行过程中,法院应自收到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的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裁定中止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 执行异地法院传票如何处理?
      湖北在线咨询 2023-11-06
      当事人若在异地,不能及时收到法院传票的,可以由其成年家属或者单位负责人员代收。《刑事诉讼法》规定,送达传票、通知书和其他诉讼文件应当交给收件人本人;如果本人不在,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或者所在单位的负责人员代收。
    • 执行异议法院收费吗,如何执行的?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11
      近闻有一省的高级人民法院发文(文号按下不表)规定,对有财产给付内容的执行异议案件,按照财产类纠纷案件收取诉讼费用。那么执行异议法院收费吗,1、对异议的提出,无论是由哪类主体、针对哪类事由提出,均不得收费。 2、不服法院对异议的裁定而采取救济措施的,则分别下列情形是否收费: (1)上述三-5-⑴所列情形,即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上级法院复议的,不得收费。 (2)上述三-5-⑵-②所列情形,是一个新的
    • 法院执行局怎样在法庭开庭的时候处理异议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6-20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中当事人包括被执行人。
    • 法院执行局对执行异议有什么规定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3-12-19
      法院执行局应按下列方式处理执行异议 1、法院应自收到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的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裁定撤销或改正;理由不成立裁定驳回; 2、执行过程中,法院应自收到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的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裁定中止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