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证书可以用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8 20:11:35 368 人看过

可以用,但是现在不动产继承公证书并不是必须的。根据法律规定: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一、怎么继承无遗嘱房产

无遗嘱继承房屋的方式如下:

1、协商继承。也就是说,如果所有继承人都能协商达成房地产分配协议,

可以向房管局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所有法定继承人关于房地产分配的协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等必要材料;

2、公证继承。即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申请继承公证,并凭继承权公证书申请房屋过户登记;

3、诉讼继承。如果所有继承人不能达成协议或者取得继承权公证,需要向法院提起继承纠纷诉讼。法院判决调解后,应当持法院出具的有效法律文书申请房屋过户登记。

二、房产继承不公证就不能过户吗

通过遗嘱继承财产后,继承人合法取得财产所有权的,不需要继承公证也可以办理过户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八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三、继承不用公证吗

是的。根据司法部出台的一份关于废止《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通知,这意味着伴随房屋遗产继承事项多年的“公证”环节已不再成为必需。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申请登记的,由申请人选择是否需要公证。需要公证的手续如下所需材料: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公证机关应要求当事人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一、法定继承应提交: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3、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5、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6、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7、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二、遗嘱继承人应提交:1、前款1、2、3、4项规定应提交的证明、材料;2、被继承人的遗嘱书;3、有遗嘱执行人的,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4、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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