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质量技监局关于召开电焊条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宣贯会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21:43:43 116 人看过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许办(2006)7号文“关于公布《电焊条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通知”的要求,为做好电焊条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换发证工作,市许可证办公室定于2006年6月12日(周一)召开电焊条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宣贯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报到时间:6月12日上午8:00至8:30;

2、会议地点:新东纺大酒店五楼菊花厅(镇宁路525号,近万航渡路路口);

3、出席范围:各有关区县质量技监局质量监督管理科科长、检测机构负责人、各有关企业分管领导及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

4、会务费:300元/人(含资料费、午餐费);

5、交通路线:地铁二号线江苏路站或公交20、45、148、828.

具体详情欢迎访问上海市质监局网站(www.shzj.gov.cn)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OO六年六月五日

附:

会议回执

单位名称

姓名性别职务电话(手机)传真

备注:请于6月9日前传真至许可证办公室传真:54045500*2152电话:54040103

上海市质量技监局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10: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产品相关文章
  •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设立水工金属结构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部及换(发)生产许可证工作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为了进一步做好水工金属结构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现将设立审查部和换(发)证工作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国家继续对水工金属结构产品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二、水工金属结构产品的换(发)证工作按《水工金属结构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见附件)组织实施。三、水工金属结构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申请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受理。四、经商水利部和国家电力公司,决定设立“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水工金属结构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部”(简称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水工金属结构审查部)。审查部下设水利水工金属结构生产许可证工作站和电力水工金属结构生产许可证工作站。审查部和工作站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的委托,承担水工金属结构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的有关事宜。五、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水工金属结构审查部设在水利部水工金属结构质
    2023-06-04
    431人看过
  • 上海市质量技监局关于授权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承担强制检定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根据《计量法》和《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考核合格,现决定授权你单位开展轻工、机电和化工行业的天平、压力表等8种工作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工作。你单位应严格按照授权范围开展工作,保持强检工作的连续性。同时应加强计量标准、检定人员及相应证书的管理,按期进行复查、审证,不断完善管理体系,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计量授权证书》另发。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06年9月25日上海市质量技监局
    2023-06-06
    73人看过
  • 上海市房产管理局关于使用上海市外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通知
    各外销商品房开发经营企业:为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行为,简化审批操作程序,切实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建设部有关商品房销售管理和《上海市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房产经营管理实施细则》等外销商品房政策规定,决定将对本市外销商品房预售实行预售许可证制度。即对具备预售条件的外销商品房采取核发《上海市外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办法,以代替原来的预售批复。现就预售许可证的有关核发和使用等事宜通知如下:一、自1994年8月1日起,外销商品房开发经营公司在本市范围内投资开发的外销商品房,按规定报经批准并由上海市房产管理局(以下简称市房管局)发给《上海市外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方可进行预售。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外销商品房一律不得上市预售。二、凡1994年8月1日前已按规定报经市房管局批准,但仍在预售的外销商品房,该外销商品房开发经营公司应在本通知下发之日起的一个月内,持市房管局原发给的准
    2023-04-22
    487人看过
  • 上海房产税实施细则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的规定,结合本市具体情况,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房产税在本市市区、金山卫石化地区、县城、建制镇和高桥、桃浦、安亭工业区开征,在开征区域内的房产,均依照本细则缴纳房产税。第三条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本市或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其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个人共有的房产,由共有人推定代表缴纳。房产产权转移时,承受人应督促原产权所有人缴清各期税款,否则由产权承受人负责缴纳。第四条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纳税义务人在本市境内跨区、县设立的各类分支机构和其他房产,凡财务上不是独立核算的,可由总机构或产权所有人所在地税务机关合并征收。涉外“三资企业”由市税务局直接征收。①①注:根据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精神,本细则不适用
    2023-05-05
    235人看过
  • 上海市劳动局关于颁发《上海市微型计算机操作员技术等级标准和技术鉴定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区、县劳动局、各主管局(控股集团公司):近年来,微机计算机的硬件和软件不断更新,使用涉及面十分广泛,“微型计算机操作员”已成为上海市的一个新兴工种,队伍迅速发展壮大。一九九三年九月我局曾颁发了《上海市微型计算机操作工技术等级标准和技术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现已不能适应培训考核的需要,为了使微型计算机操作员的培训和技能鉴定科学、规范、有序地进行,我局组织上海市电子行业计算机专业委员会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编写了《上海市微型计算机操作员技术等级标准和技术鉴定实施细则》,已经审定,现颁发施行。原《上海市微型计算机操作工等级标准和技术考核实施细则(试行)》同时废止。一九九六年五月二日
    2023-06-04
    335人看过
  • 关于印发《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核定细则(暂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部直属单位,有关行业协会、学会、有关中央管理企业:根据《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管理办法》(工信部科〔2010〕93号),我部组织制定了《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核定细则(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日附: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核定细则(暂行)第一条根据《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以下简称科技司)组建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专家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技术委员会),组织实施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的核定和管理工作。专家技术委员会由部内相关司局、有关综合性行业协会的负责同志及相关领域核心技术专家组成。第三条专家技术委员会下设秘书处,具体承担实验室核定、管理、监督及申诉受理等日常工作,秘书处暂设在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3-06-06
    389人看过
换一批
#消费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产品
    词条

    产品是指被人们使用和消费,并能满足人们某种需求的任何东西,包括有形的物品、无形的服务、组织、观念或它们的组合。产品一般可以分为五个层次,即核心产品、基本产品、期望产品、附加产品、潜在产品。 产品是“一组将输入转化为输出的相互关联或相互作用的... 更多>

    #产品
    相关咨询
    •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2-23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化妆品的质量管理,促进企业完善生产合格产品的条件,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原国家经济委员会发布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颁发的《编写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要求》以及有关化妆品法规的规定,结合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实施情况,特制订本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 查处无生产许可证产品的实施细则第10条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9-11
      对生产或销售无证产品的单位或个人,由地方技术监督或生产许可证归口管理部门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其情节轻重,没收全部非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 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实施细则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13
      第二类、第三类监控化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的生产设施新建、扩建或者改建工程竣工后,应当自竣工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申请竣工验收。验收合格的,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出具通过验收的审查意见书并报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竣工验收经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后,按照本细则第十条的规定申请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
    • 青海省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第42条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9-09
      对违法违规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 食品安全法实施细则中关于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规定是什么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08
      食品安全是消费者都关注的问题,食品生产者应该取得营业执照、获得食品生产许可等。在食品安全法实施细则中关于这方面的规定是: 第十九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在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后,依法办理工商登记。 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和餐饮服务许可的有效期为4年。 第二十条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食品生产经营要求的,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县级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