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体系及其发展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7 18:22:19 243 人看过

保护未成年人的相关法律规定包括《劳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三部专门保护未成年的法律

三部专门保护未成年的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未成年人享有以下权利:

1、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

2、受教育权,即未成年人有依法接受规定年限义务教育的权利;

3、身体自由权和内心自由权;

4、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

5、财产受到管理、保护权以及独立财产权;

6、生活获得照顾权等。

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

未成年人依法平等地享有各项权利,不因本人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民族、种族、性别、户籍、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家庭状况、身心健康状况等受到歧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条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对未成年人进行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教育,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反对资本主义的、封建主义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的侵蚀。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条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未成年人依法平等地享有各项权利,不因本人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民族、种族、性别、户籍、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家庭状况、身心健康状况等受到歧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6日 16: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监护相关文章
  • 未成年人如何获得法律保护和平衡生存权与发展权?
    还有参与权等权利。生存权是指未成年人享有其固有的生命权、健康权和获得基本生活保障的权利;发展权是指充分发展其体能和智能的权利;受保护权是指不受歧视、虐待和忽视的权利;而参与权则是指参与家庭和社会生活,并就影响他们生活的事项发表意见的权利。生存权益有保障工会组织要准确掌握困难职工情况,通过完善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和基层帮扶中心、帮扶站建设,深化帮扶长效机制建设,科学安排帮扶救助内容,把困难职工帮扶工作延伸到乡镇街和社区、村,为困难职工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大力开展节日慰问、金秋助学、协助政府做好再就业等特色活动,确实让职工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完善工会信访工作制度,认真解决职工诉求,加强基层劳动争议调解机制建设,促进和保持职工队伍稳定。以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为载体,按照家庭情况清、致困原因清、技术特长清、求助需求清、思想状况清的五清标准,为每位困难职工及其家庭分门别类建档立卡,实行网络化管理。《中
    2023-07-16
    441人看过
  • 未成年人劳动法律保护及童工问题
    用童工我国法律都有以下规定和处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非法招用童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其他。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于串通投标行为的规定(一)关于串通投标行为的规定。1、国家工商总局在1998年发布的《关于禁止串通招标投标行为的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了投标人之间构成串通投标行为的四种情形,包括:(1)投标者之间相互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2)投标者之间相互约定,在招标项目中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中标;(3)投标者之间先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4)投标者之间其他串通投标行为。该条规定的是投标者之间构成串通投标的行为。在该暂行规定的第四条规定了投标者与招标者之间构成串通投标行为的五种情形,包括:(1)招标者在公开
    2023-08-18
    188人看过
  • 未成年人如何获得生存权、发展权以及其他权利?
    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是对联合国通过的儿童权利公约有关规定的概括。未成年人依法平等地享有各项权利,不因本人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民族、种族、性别、户籍、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家庭状况、身心健康状况等受到歧视。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和发展权吗?还有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生存权是指未成年人享有其固有的生命权、健康权和获得基本生活保障的权利;发展权是指充分发展其体能和智能的权利;受保护权是指不受歧视、虐待和忽视的权利;而参与权则是指参与家庭和社会生活,并就影响他们生活的事项发表意见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条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未成年人依法平等地享有各项权利,不因本人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民族、种族、性别、户籍、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家庭状况、身心健康状况等受到歧
    2023-07-18
    240人看过
  •  未成年人监护权规定及其演变
    该段内容描述了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必须留在监护人指定的住所和居所,且监护人具有请求交还被监护人的权利,以及被监护人在某些情况下必须经监护人同意才能行使身份行为和决定事项等权利。同时,监护人还有扶养义务,对被监护人进行监督和教育,以及特定护养、救治义务。该段内容强调了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的重要责任和权利。1.未成年人必须留在监护人指定的住所和居所,不得私自离开。此权利由监护人行使。对于精神病人,亦同。2、交还。当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被人劫掠、诱骗、拐卖、隐藏时,监护权享有请求交还被监护人的权利。3、被监护人身份行为以及身上事项的同意权。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不能独立行使身份行为和独立决定身上事项,必须经监护人同意,方能行使。如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职业的许可,法律行为的补正等,都由监护人为之。4、扶养义务。这一义务源于亲属权的义务,监护人应当为被监护人提供扶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等费
    2023-09-02
    140人看过
  • 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体系初步构建
    省民政厅在泰安市召开全省救助管理站站长培训班暨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经验交流会。据了解,泰安市自2013年被民政部确定为全国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单位以来,注重总体设计,着力制度创新,深化部门联动,初步构建起了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体系,取得了良好成效。通过开展普查、家庭监护评估,为4864名困境儿童建立了电子档案信息库;通过家庭监护监督干预、委托抚养、类家庭抚养等方式,对1087名监护缺失儿童进行了分类施救;通过开展成长在家庭、康复在机构残障未成年人保护项目,为5000余人次的困境残疾儿童提供了康复训练服务,提升了全市救助管理和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的工作水平。
    2023-06-06
    370人看过
  • 法定监护人设立顺序及其监护范围的最新发展
    <&abs>法定监护人的设立顺序和监护范围是:1、配偶;2、父母、子女;3、别的近亲属;4、别的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上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法定监护人的范围有哪些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亲属;(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
    2023-07-06
    324人看过
  • 发展中的印度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2007年3月,《ManagingIP》杂志发布《2007印度知识产权聚焦报告》。《报告》对印度的知识产权投资环境、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药品保护、软件保护、知识产权执法等多方面问题进行了较为深入的论述。本文选登其中的“发展中的印度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一节。印度自独立后一直以农业经济为主,经济模式为极度闭关自守型,政府对本国产业有很强的地方保护。上世纪90年代,印度经济进入自由化和私有化进程,政府努力使其融入全球经济。过去的两年间,印度经济年增长率超过了9%,直接或间接依赖农业的人口由原来的80%下降到58%。目前,全球20%的数字交通是以印度为起点或终点。印度已成为软件行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并正在努力推进硬件和芯片制造业的发展。在医药领域,印度正迅速成为重要的临床研究中心,制药产业已发展为全球仿制药品的供应商。另外,几乎全球所有的主要汽车制造商都在印度生产汽车设备。印度已成为国外直接投资的首
    2023-06-05
    207人看过
  • 新未成年人保护法禁止变相体罚未成年人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9日下午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分为总则、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法律责任、附则7章,共72条,约8000字,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禁止变相体罚未成年人据新华社电尽管不少学校在各自的校规中规定不准体罚学生,“老师体罚学生”的现象不时见诸报端。全国人大常委会29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严正宣告:“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将被罚据新华社电商店随意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状况即将得到根本改变,全国人大常委会29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对经营者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我国1999年颁布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任何经营场所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
    2023-06-14
    54人看过
  • 社保的特征及其发展趋势
    社保的特征有:1、社会保险的客观基础,是劳动领域中存在的风险,保险的标的是劳动者的人身;2、社会保险的主体是特定的,包括劳动者与用人单位;3、社会保险属于强制性保险;4、社会保险的目的是维持劳动力的再生产;5、保险基金来源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缴费及财政的支持。社会保险是指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社保定点医院有什么特征1、门急诊、住院治疗时,参保人可使用或医保卡挂号、接诊、直接结算并报销医疗费用。2、医疗报销比例高,参保人在基层医院就诊时,医疗费用最高可报销80%以上,在三甲医院就医大概也可以报销50%左右。如果参保人未在定点医院就诊则不能享受报销待遇。3、医疗服务有保障,我国的定点医院就是经我国社会保险部门进行严格审核才具备医保定点医院的资格,并
    2023-07-03
    115人看过
  • 未成年保护的法律法规有哪些,如何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一、未成年保护的法律法规有哪些未成年保护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宪法》、《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义务教育法》等,都对保护未成年人作出了明确规定。另外,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我国还特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两部专门法律。未成年人保护不仅要保护其外在安全,也要关注他们的心灵健康。二、如何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可以通过《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以下规定:第二十条国家鼓励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组织及公民,开展多种形式的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活动。第二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创造条件,建立和改善适合未成年人文化生活需要的活动场所和设施。第二十二条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文化馆、影剧院
    2023-04-24
    380人看过
  • 哪几部法律保护未成年人
    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有: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4、《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保护未成年的四种方式如下:1、家庭保护: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等;2、学校保护: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注重培养未成年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未成年学生全面发展。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等;3、社会保护:全社会应当树立尊重、保护、教育未成年人的良好风尚,关心、爱护未成年人。国家鼓
    2023-08-11
    276人看过
  • 未成年保护的法律 14岁
    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不满14周岁的,对任何犯罪不负刑事责任。以及年满14周岁的,其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等八项罪名的,应当负刑事责任。2、民事责任:没有年龄限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3、行政责任:不满14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一,民法角度。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的,意味着你仍然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年龄、智力及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行为。已满14周岁,享有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各项基本权益,如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从监护角度,你的父母仍然是当然的监护人,要尽到抚养和监护
    2023-03-05
    161人看过
  • 个人养老保险的发展历程及其与企业养老保险的关系
    只要缴费比例相同就没有影响,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养老保险中断有什么影响从缴费年限来看,国家规定,参保人需要缴纳满15年的养老保险,并且到达退休年龄,才可以开始每个月领取养老保险金。其中,缴纳满15年指的是总缴纳年数,不是连续缴纳年数,因此,养老保险中断对缴费年限没有多大的影响。从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来看,一旦参保人在停止工作后没有缴纳养老保险费,那么中断期间不计算缴费年限。个人账户内的金额由社保经办机构予以保留,个人账户内储存的金额不间断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
    2023-07-02
    438人看过
  • 突发事件优先救护未成年人解读新未成年人保护法
    解读突发事件应优先救护未成年人解读新修改的未成年人保护法2006年12月29日闭幕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改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这是该法自1992年1月1日施行以来,我国立法机关对这一法律的首次修改。在实践中暴露诸多问题的我国未成年人保护制度,通过此次修改法律得以重铸。新法中引人注目的新增规定是: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和公共场所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优先救护未成年人。明确未成年人享有的权利现行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未成年人享有哪些权利没有专门的规定。作为专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律,这明显是一个缺憾。修改后的法律弥补了这一缺憾,在总则中规定: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考虑到受教育权对未成年人的特殊重要性,新法把这一权利单列出来。规定: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
    2023-06-06
    410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监护
    词条

    监护,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民事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法律制度。履行监护职责的人称为监护人,受到监督和保护的人是被监护人。 早在古罗马的《十二铜表法》里就有关于为浪费人和精神病人设置监护的规定。但当... 更多>

    #监护
    相关咨询
    • 简述体育法律关系的内涵及其构成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19
      法律关系是在法律规范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权利与义务关系。如企业与职工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后,就构成了双方的劳动法律关系。法律关系由法律关系主体、法律关系内容(权利义务)和法律关系客体三要素构成。
    • 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未成年人指什么人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6-03
      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所指的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 未成年人保护法是应该怎么保护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的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8-31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对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检查,或者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查阅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查阅。 第六十九条侵犯未成年人隐私,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
    • 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的责任及保护事项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12
      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如下: 1、对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2、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3、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根据《劳动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第六十四条规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
    • 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及办法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6-10
      第一条为维护未成年工的合法权益,保护其在生产劳动中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是针对未成年工处于生长发育期的特点,以及接受义务教育的需要,采取的特殊劳动保护措施。 第三条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以下范围的劳动: (一)《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接尘作业;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