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5 15:52:17 334 人看过

本来对于物权的变动,我们遵循的是动产的交付主义和不动产的登记主义。但是对于汽车、轮船这类的特殊动产,我国法律规定了登记对抗主义,也就是说,对于轮船和汽车,我们交付之后就拥有所有权了,但是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必须要过户登记才可以对抗第三人。

按揭车辆买卖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只要是买卖就难以避免纠纷的出现,按揭车辆买卖合同纠纷也是。那遇到这些纠纷应如何解决呢?具体的方式有:

1、协商解决。在协商解决的同时,还应了解相关政策法规,以防自己处于劣势。而且协商解决的方式是对双方当事人来说最快捷的方式。

2、调解解决。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只有通过第三方来进行调解,虽然不如协商简单方便,但是也较为快捷的解决双方的纠纷。

3、诉讼解决。如果双方当事人协商与调解都无法解决纠纷,那就只好将纠纷诉诸于法院,虽然这一方式较为公平,但是耗时较久,成本也比较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一条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9日 16: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用益物权相关文章
  • 买卖合同纠纷案
    【原告】上海XX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金*平律师【被告】重庆XX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XX,律师【原告诉称】2000年7月26日,被告与我司签订工矿产品购销合同,约定向我司购买机械设备,总价款为174700元,合同期自2000年7月26日至2001年12月31日。我方依约向被告供货后,被告先后只支付了货款72410元,尚欠货款102290元。后被告搬迁了厂址,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也未通知我方。以上欠款经我方多次催收未果,故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决被告偿付所欠货款102290元,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被告辩称】一、法院登记原告起诉的时间是2003年12月30日,法院正式立案的时间是2004年1月15日,原告的起诉已超过2年诉讼时效期:1、以2000年7月26日所签合同为据,合同约定“需方预付定金(30%)52410元,到货并验货合格后立即支付(40%)69880元,余款(30%)52410元自
    2023-06-12
    309人看过
  • 买卖车辆合同纠纷该怎么处理?
    首先和解,当事人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和解协议,从而解决纠纷。其次调解,双方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通过运用说服教育等方法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纠纷。双方当事人接受调解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制作调解书,调解书与法院生效判决具有同等效力。最后仲裁和诉讼,争议发生后,双方当事人无法和解调解的,可以按照仲裁协议的约定提起仲裁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值得大家注意的是,如果开发商将房屋一房二卖,买受人在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以后,可以请求开发商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还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合同争议应该怎样解决(1)和解。和解是指当事人因合同发生纠纷时可以再行协商,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项达成一致,从而解决纠纷的方式。(2)调解。调解是指在第三人的主持下,通过运用说服教育等方法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合
    2023-02-20
    359人看过
  • 汽车买卖合同纠纷上诉案
    上诉人因汽车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沈河区人民法院[2004]沈河民再初字第3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祝向荣及其委托代理人谢勇,被上诉人{吴0X}及其委托代理人{刘1X}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审判决认定的主要事实是:原、被告于2001年3月23日签订一份汽车买卖合同,合同约定,被告将牌号为辽A62103,车架号70006383,发动机号00299659解放自卸大货车卖予原告,价款为10万元,该车于2000年前所欠费用由被告负责补清。协议签订后,原告交付被告10万元,被告将诉争车辆交付原告。并附随交付该车报停单及车辆购置附加税证,此二证上记载的该车车主均为纪洪伟。原告购车后对该车辆进行维修,2001年4月6日,原告持上述证件到有关部门办理过户手续时,沈阳市公安局车辆管理科以该车行驶证系伪造为由将车辆及有关证件扣留,该科找到该车登
    2023-04-23
    446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四)
    (由第三方履行)案件的基本事实。一审答辩状称,原告**安家宝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公司)起诉:2003年8月,我公司受霍峰委托,**淄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淄河公司)购买一套城镇住房,而霍峰于同年9月8日与我公司签订了合同,并支付了定金1万元。双方同意在租约转让前三天付清余款,但迟迟未付。淄河公司曾给我公司写过一张还款单,但一直没有兑现。现上诉法院,判令霍峰、淄河公司偿还2003年10月27日至2004年8月23日期间的购房款8万元和逾期未付违约金4952元,赔偿损失6131元。诉讼费用由霍风、淄河公司承担。被告人霍峰辩称:**宝公司所说的购房情况属实,但所欠购房款应由淄河公司支付,且公司已向**宝公司开具借据,因此还款与本人无关,请依法裁定。被告淄河股份有限公司辩称,我们之所以向**宝公司开具借据,是因为霍峰的岳父与我们公司有委托经纪关系,合同是霍峰签的,霍峰应该支付
    2023-05-08
    166人看过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证据
    第一、证明当事人(原、被告或第三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口簿、暂住证等;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执照副本、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注册资料、社团法人登记证等;3、当事人在讼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曾有名称变更或分立、合并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第二、证明买卖合同关系及从属的担保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1、买卖合同;2、订(定)货单;3、证明邀约、承诺生效的信函、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4、证明口头合同成立和生效的证据,如证人证言、实际履行凭证等;5、证明担保合同关系的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定金合同或交付定金的凭证、保函等。第三、证明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1、交、收货凭证:交货单、送货单、提货单、收货单、入库单、仓单、运单等;2、货款收支凭证:收据、银行付款凭证、发票等;
    2023-04-23
    317人看过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
    (一)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确定管辖的一般规范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4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买卖合同作为一种典型合同,如果发生纠纷,理应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该条规定确定管辖,即被告住所地与合同履行地法院均可取得案件的管辖权。另外,《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合同双力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所以,如果买卖合同中的双方当事人已经约定有管辖条款的,应当首先按其约定确定管辖法院。(二)买卖合同履行地的确定规范对于买卖合同的履行地的确定,《民事诉讼法》并未作出明确的规定,《民诉法意见》第19条规定,购销合同(相当于我们现在所说的买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一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
    2023-04-27
    451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用益物权,是指非所有人对他人所有之物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居住权、地役权。 用益物权的基本内容,是对用益物权的标的物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是通过直接支配他人之物而占有、使用和收... 更多>

    #用益物权
    相关咨询
    • 汽车辆买卖合同纠纷案例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4-16
      一、交易车辆必须合法 交易的车辆必须具有以下证件:车辆号牌、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真实、合法、有效。并且不属于下列车辆: (一)已报废或者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车辆; (二)在抵押期间或者未经海关批准交易的海关监管车辆; (三)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期间的车辆; (四)通过盗窃、抢劫、诈骗等违法犯罪手段获得的车辆; (五)发动机号码、车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31
      民事诉讼法》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本案中,没有约定管辖,适合合同的一般管辖,即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
    • 车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委托律师费用是多少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2-05
      律师一般收费标准是几千元左右,律师收费标准并没有在法律上进行统一规定,一般情况下在几千元左右。 以下标准可作参考: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基准收费标准为5,000元-30,000元/件,可合理上浮。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费: 1、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收费比例为8%-10%,收费额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件收取; 2、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含5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处理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4-07
      买卖合同是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基础上,经过双方共同协商达成的,买卖双方都要承担一定的市场风险。如果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趁人之危的情形,已经签订买卖合同的,就必须承担可预期的风险,除非合同条款有“补差价”的约定,否则不能以市场变价、显失公平为由私自变更、撤销合同。如果双方协商争执不下,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解决争端。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4-04
      答:各类房屋的买卖合同纠纷都可使用本案由;而签订商品房预约合同后,未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因此而发生纠纷的,就不适用缔约过失责任纠纷的案由。另,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属于特殊的委托代理合同,此处已将其作为独立的第四级案由,就不应适用一般的委托合同纠纷的案由。综上,我们知道:房屋买卖合同的纠纷应该由什么法院来管辖。在实践中,需要房屋买卖双方都要注意相关细节,避免相关买卖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