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回避的决定主体是谁?
行政回避的决定主体是院长。
1、法院院长:决定审判人员以及审判阶段的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员的回避。
2、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侦查人员和侦查阶段的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的回避
3、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本院院长的回避
4、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本院检察长、同级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
二、行政执法人员有哪三种情况都要回避?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近亲属;
2、办案人员本人或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有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三、行政回避的流程是什么?
(1)申请。当事人在行政程序进行过程中,如发现负责案件处理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有法定回避的情形时,应当在程序终结之前向有权限处理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要求该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回避处理案件。
(2)审查。有权限的行政机关在接到当事人的回避申请后,应当尽快给予审查。
(3)决定。经审查后,有权限的行政机关认为回避申请理由不成立的,应当决定驳回申请。对于驳回申请的决定,当事人有权申请复核一次。
四、行政回避申请书应该怎么写?
行政回避申请书
申请人______(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等,如法人写明名称、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职务)
被申请人______(同上)
据了解,被申请人______与本案______是______,联系密切。为避免本案的不公正处理,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要求______回避。
此致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因为在行政执法过程当中,需要回避的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是不一样的,比如提起了行政诉讼,当事人要求院长进行回避的话,那总不可能是院长自己对回避申请做决定,不过,工作人员发现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话,一般都会自行回避的。
在行政案件当中实际上是可以处理行政方面的一些纠纷的,当然在行政诉讼过程当中,如果是发现有回避的情况,那么完全是可以提出回避的申请,然后做出回避的决定的,比如说关于安全审查的人员,还有就是书记员和鉴定人员的回避是由本院的院长做出决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六章 起诉和受理 第四十七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对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n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紧急情况下请求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不履行的,提起诉讼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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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诉回避的决定主体是谁?具体的回避制度是哪些?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05陪审员属于审判人员,陪审员的回避由法院院长决定。民诉:第47条: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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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律规定的回避决定由谁承担海南在线咨询 2023-08-23回避决定的作出主体有很多种情形,如果在行政诉讼中由院长担任审判长的,那么就由审判委员会来做出回避的决定;如果在行政诉讼中涉及到审判人员的回避,那么就由院长决定;除此之外,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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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人员回避由谁做出决定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22交通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在3日内决定办案人员是否回避。办案人员的回避,由交通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决定。回避决定作出之前,办案人员不得停止对案件的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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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回避有谁决定?具体是如何规定的?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31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3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回避,由审判长决定。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比如案件需要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尽管审判人员已被申请回避,也仍然可以采取这一措施,但本案其他工作必须暂停。人民法院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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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回避决定人是谁山东在线咨询 2022-09-03第二十八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第二十九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