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鉴定告知是刑诉法第几条呢?
鉴定意见是刑事诉讼领域的证据类型之一,是查明案情,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重要依据。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直接关系到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对刑事诉讼主体各方而言意义重大,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更是有着直接的利害关系。
因此,《刑事诉讼法》第148条规定,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公安部发布的《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81条规定,对经审查作为证据使用的鉴定意见,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鉴定意见之日起5日内将鉴定意见复印件送达违法嫌疑人和被侵害人。也就是说,在行政案件中,公安机关送达的是鉴定意见复印件。
二、当事人对鉴定结果不服怎么办?
1、可以坚持申请重新鉴定
为了使司法鉴定结果更加公正、对自己更加有利,当事人在申请重新鉴定时不仅要单纯地提出申请,还要准备充分合理的理由,要尽量搜集证据,对鉴定结论提出充分异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二十八条的规定,符合法定情形的,法院应当准许重新鉴定。
2、可以向司法行政机关投诉
如果当事人有足够证据证明司法鉴定期间司法鉴定机构违法违纪,则可以向省级司法行政部门投诉,司法行政部门可以调查、处理其违法行为,从而使原鉴定结论作废或被撤销。
3、搜集证据推翻司法鉴定结果
有效的鉴定意见是基于检材真实、完整、充分、合法的基础之上的。因此,如果当事人发现司法鉴定结论缺乏真实性,可以积极搜集证据,推翻司法鉴定结论。
三、刑事诉讼法鉴定通知的期限是多久?
鉴定意见是刑事诉讼领域的证据类型之一,是查明案情,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重要依据。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直接关系到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对刑事诉讼主体各方而言意义重大,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更是有着直接的利害关系。因此,刑事诉讼法第146条规定,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公安部发布的《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81条规定,对经审查作为证据使用的鉴定意见,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鉴定意见之日起5日内将鉴定意见复印件送达违法嫌疑人和被侵害人。也就是说,在行政案件中,公安机关送达的是鉴定意见复印件。
-
刑诉法鉴定意见几天通知
348人看过
-
诬告陷害罪的刑法条款是第几条
228人看过
-
刑诉法不起诉的规定第几条
204人看过
-
司法鉴定结果几日内告知
377人看过
-
监视居住是刑诉法第几条
255人看过
-
请告诉我网络暴力法规是第几条?
123人看过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
传讯是刑诉法第几条呢,怎么规定湖南在线咨询 2023-10-28关于传讯的规定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的第七十一条中有所体现。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
婚前告知婚内重大疾病属于刑法第几条湖北在线咨询 2022-12-05违反严重疾病婚前告知义务的法律后果是:如果患有严重疾病的一方在结婚登记前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婚后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
量刑是法定刑,对吗?求告知。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25以上就是对量刑是法定刑,对吗?的回答,希望能够帮到你。 根据刑法>第63条规定“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一定要注意层报制度就行了。 第63条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减轻处罚的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
-
刑事诉讼法鉴定通知通知的期限是多久西藏在线咨询 2021-08-05鉴定意见是刑事诉讼领域的证据类型之一,是查明案情,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重要依据。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直接关系到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对刑事诉讼主体各方而言意义重大,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更是有着直接的利害关系。因此,刑事诉讼法第146条规定,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公安部发布的《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
申请司法鉴定一定会告知被告吗山东在线咨询 2022-02-09如果法院同意一方当事人如原告的鉴定申请,一定会告知被告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一条当事人申请鉴定,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鉴定的事项与待证事实无关联,或者对证明待证事实无意义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人民法院准许当事人鉴定申请的,应当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相应资格的鉴定人。符合依职权调查收集证据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依职权委托鉴定,在询问当事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