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和法制工作的意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9 19:11:27 416 人看过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了认真贯彻中发12号文件和冀发1号文件精神,全面贯彻实施《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要以推进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队伍建设为重点,加快劳动保障法制化进程,进一步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充分发挥监察执法在推进劳动保障事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实现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新突破。

一、集中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专项战役,重拳打击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今年省厅将统一组织开展三项集中执法活动。一是4至5月份组织以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和用工行为为主要内容的专项监察,重点查处非法职业中介和各类欺诈行为,依法查处各类用人单位招聘人员不签劳动合同、滥用试用期、随意压低或克扣工资、拒绝参加社会保险、瞒报缴费基数逃避缴纳社会保险费和违反职工资格准入规定等违法行为;二是9月份组织开展贯彻《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专项监察,重点查处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非法使用童工的不法行为,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三是在年末初春组织开展追讨农民工工资专项监察,重点查处建筑施工,餐饮等行业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省厅将适时组织全省范围的集中监察,抽调监察人员统一组织集中监察执法。各市也应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县区间的互检互查。各市要服从省厅的统一部署,形成上下联动、合力出击、集中执法整体联动态势,形成重拳打击违法行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强大声势,力求收到鼓励守法、严惩违法的社会效果。

二、强力推进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和队伍建设,为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奠定组织基础。一是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按照中发12号文件和冀发1号文件以及《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关于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编制、经费的规定,主动与机构编制、财政等部门协调,年底前在全部市、县区建立健全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大队,在用工较多的乡镇和街道以及社区设立派出机构或派出劳动保障监察员。已经建立机构的,要按照专职监察员与劳动者数量1:8000的比例足额配备专职监察员,尽快形成省、市、县、乡四级劳动保障监察网络体系。在协调解决编制时,各地要按照中编办原劳动部中编办〔1994〕244号文件和《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仍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要依法纳入行政编制或调整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监察执法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专门科目。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配备必要的交通、通讯、微机、摄录相等办案设备,探索建立与监察目标相联系的奖惩制度,实行专职监察员办案补助,改善办案条件,保证监察执法工作的需要。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队伍管理和人员培训。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劳动保障监察制度,坚持定期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提高监察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对新任专职监察员,必须坚持基本任职资格和条件,经省部级培训考核后发给监察员证书,取得监察执法资格。三是建立健全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监督员制度。省将组织对劳动保障监督员的业务培训,经考试合格颁发全国统一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监督员证书,协助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

三、继续开展创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示范单位活动,进一步规范监察执法行为,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广大劳动保障监察人员要以受表彰的监察执法示范单位为榜样,学习他们建立健全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和改善基础设施建设的成功经验和好的做法;学习他们廉洁公正,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执法如山的好作风;在全省继续保持比先进、学先进、争创一流业绩的良好氛围。开展创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示范单位活动,加快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建设和队伍建设及基础设施的建设步伐,要把扩大劳动保障监察覆盖范围,加大对各种侵害劳动者权益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做为创建活动是否有突破的重要标志,切实维护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尊严,树立劳动保障监察权威,加快劳动保障法制建设进程。要通过开展劳动保障年审,建立用人单位基本信息数据库,实现劳动保障监察全覆盖。建立健全监察执法统计报告制度,保证信息畅通。创建活动要做为贯穿全年的一项重要工作,省厅要协调指导市级监察机构创建活动的开展,各市要抓好县区级创建活动的典型,力争年内争创更多标准更高的监察执法示范单位。

四、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立法工作,切实保障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一是配合省政府法制办抓紧制订《河北省就业训练管理办法》,尽早提交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发布。抓紧做好《河北省就业准入条例》的前期准备工作,经过调研论证,尽快形成初稿,列入明年立法项目。石家庄、唐山、邯郸有立法权的城市,要加强调研,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和发布促进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法规、规章。二是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认真落实“两错”责任制。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结合机构改革后新的职责分工,建立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将执法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个执法机构和岗位,逐步形成从部门领导—处科—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监督,认真落实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减少或杜绝重大行政执法过错和行政诉讼败诉案件。三是认真受理行政复议案件。一方面通过加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尽量减少行政复议案件的发生,另一方对每一件行政复议案件,要本着对人民群众利益负责的态度作出符合事实、认定清晰且符合法律法规有说服力的决定。四是抓好四五普法教育。各地要按照四五普法规划,围绕劳动保障中心工作,做好劳动保障系统和用人单位及劳动者的普法宣传和教育工作。要建立领导干部法律学习制度,完善劳动保障工作人员法律知识轮训和执法人员法律培训考核制度,不断提高劳动保障法制化水平,加快劳动保障法制化进程。

二○○三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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