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只有预售合同还有什么文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27 04:35:59 495 人看过

在签订购房合同过程中,需关注以下附件内容:

首先是房屋的平面图,购房者可向房地产开发商明确要求在该平面图上标注出长度、宽度等基础数据,并且尽量主张开发商同时提供电器装置、供水系统、照明设施及其他相关线路布置和室内装修的详细平面图;

其次,需要了解有关公共区域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的构成情况的具体说明;

再者,对于商品房的装饰材料、设备规格的约定也应有所了解;

最后,双方还可以根据实际需求自行协商制定补充协议等。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0日 01: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购买预售新房有哪些合同
    1.房屋购买协议大致可分为三类:以纸张为媒介签订的合同、通过互联网进行签证的电子合同以及半网签合同;2.若采用贷款方式购置房产,则需签署共五份协议,其中一份由买家自行保留,一份交由开发商作为档案保管,一份提交至房地产管理局进行备案,另一份则由银行作存档之用,最后一份则用来在缴纳税费时进行归档。对于选择全额支付或者分期付款的买家而言,其所需签署的协议数量则相应减少;3.如果不采取贷款方式购买房产,那么只需签署四份协议即可,同样包括一份由买家自行保留,一份交由开发商作为档案保管,一份提交至房地产管理局进行备案,以及一份用于在缴纳税费时进行归档。在约定的时间和地点,购房者应准备好所有相关证明文件,并与开发商或其授权代表正式签署购房协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2024-08-04
    191人看过
  • 预售合同只有我签字还没有盖章怎么办
    一、预售合同只有我签字还没有盖章怎么办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经严格批准后所签署的合同,即使仅有当事人亲笔签名而无盖章也被视为有效。通常情况下,我们在签订合同时会尽心尽力地要求各方当事人均以署名或印章的方式完成签署过程,然而实际运作中,部分合同可能仅由当事人亲自签名或加盖印章方能生效,不必同时具备这两种要素。有人或许因此担忧这种结构会对合同效力产生负面影响,但是事实上,我国法律并无明确规定合同签署一定需要以当事人签名与盖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践证明,仅有当事人亲笔签名或者加盖印章的合同,依然能够接受法律的认可,被法院裁定为有效。关于合同生效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当事人必须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对于自然人而言,他们作为合同的主体,必须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其行为不能违背公序良俗。其次,合同的内容和目的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若在法律、法规尚未作出明确规定的情
    2024-07-15
    261人看过
  • 只有预售合同怎么挂网上卖
    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预订人应享有转让预售合同的合法权益。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尚未完工完成的商品居住用房,其预售合同暂时不可进行转让。在预售的商品房竣工并交付使用,预订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之前,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将不会为该购房者办理任何与转让有关的手续;而在成功取得房产证之后,预订商品房的购买者便有权将原预售合同项下的债权或权利义务转移给第三方。《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2024-04-26
    106人看过
  • 买预售房一般有什么合同
    首先,定金合同是作为担保合同的一个重要类别存在,其设立的目的在于保证在房屋买卖过程中的交易进程能够顺利进行并达成相关协议。一般的来说,定金合同也相对较为简洁,其中对于定金的金额有着明确的限制,即不能超过买卖房屋总价的20%。同时,在合同中还会详细列出关于房屋的具体房号、交付时间以及交付条件等关键信息。若购房者在合同执行期间出现违约情况,那么开发商有权保留定金且无需退还;反之,若开发商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则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以双倍的定金金额进行赔偿。定金合同通常适用于房屋买卖的初始阶段,并且合同的名称应当明确标注为“定金合同”。其次,订金合同与定金合同在本质上相似,但在某些细节方面有所区别。例如,在购房者对购买房屋产生疑虑并决定放弃购买时,他们可以要求退还订金;然而,如果开发商未能按约履行义务,他们需要承担的责任仅仅是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而不是双倍返还定金。再者,预约合同是一种为了未
    2024-05-08
    315人看过
  • 预售购房合同只给复印件是否合法
    针对购房合同复印件所具备的法律效力问题,我们需要关注到以下两种特殊情形:首先,若仅存在购房合同的复印件,且无法进行原件的核验对比或者另一方对此表示质疑,则该购房合同复印件将失去其法律效力;其次,倘若购房合同的复印件能够与原件进行准确无误的核对,或者得到了另一方的明确认可,那么它便具有一定程度的法律效力,然而相较于原件而言,其法律效力会有所降低。除非在这种情况下,合同签订的双方能够在复印件上重新签署各自的姓名,并且注明“经过双方友好协商,本复印件自双方签字之日起,享有与原件同等的法律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限定》第十一条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如需自己保存证据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第二十一条人民法院调查收集的书证,可以是原件,也可以是经核对无误的副本或者复制件。是副本或者复制件的,应当
    2024-05-16
    246人看过
  • 什么是商品房预售合同,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特征有哪些
    一、什么是商品房预售合同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商企业(以下统称出卖人)或代销商与买受人签订的,由开发商或代销商承诺向买受人到期交付房屋,买受人支付购房款的合同。交付房屋的一方称为出卖人,支付购房款的一方称为买受人。商品房出卖人和买受人双方约定,出卖人在约定时间内将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权转移于买受人,买受人向出卖人交付定金或部分房款并按期接受商品房的书面协议。针对商品房买卖这一热门的话题,特别是在全球经济危机的大背景下,在牵涉到老百姓切身利益的情况下,商品房预售合同在法律性质以及法律效力等方面成为了众人关注的问题。二、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特征有哪些(一)预售主体必须是适格的房地产开发商商品房预售单位必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取得房地产开发商主管部门核准颁发的资质证书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如果不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资格的企业与他人订立了商品房预售合同,则该合同为无效合同
    2023-03-03
    374人看过
  • 预售房都要什么合同才有效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法律效力需满足以下几个必要且独立的要素:首先是签约主体是否有效,其次是签约意向是否真实,接着是合同条款及其形式是否合法合规。在这些元素当中,当事人的真实意愿以及条款的合法性质并无特别显著之区别,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基本原则进行判断确认。然而,在涉及到签约主体资格及合同形式合法性的问题上,商品房预售合同则具有其独特的特性。具体而言:1.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签约主体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签订双方均设定了一定的条件限制与要求。2.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形式必须严格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一百五十九条商品房预售应符合下列条件:1、预售人已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营业执照;2、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使用权未经抵押。3、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地产开发商如果违反城市规划自建商品房并将其预
    2024-04-23
    487人看过
  • 收房带什么预售合同才有效
    现行的法规要求,签署了预售合同的房屋交易过程中,在交房阶段无需再另行签署出售合同,而是可以直接进行产权过户手续的办理。但是,如果所签订的预售合同是在1997年5月31日之前制定的,则需要严格按照合同文本中的条款规定,必须在房屋正式交付给购买者之后,双方再共同签署出售合同,然后才能够开始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值得注意的是,这种预售合同通常仅适用于商品房预售环节,待到房屋建设完成并实际交付使用后,只要购买者已经支付完毕所有购房款项,便可以直接启动产权过户手续。《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第三十一条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时设置样板房的,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
    2024-08-21
    396人看过
  • 只有预售合同可不可以保全
    在大多数情况下,仅仅依赖购房合同本身的效力并不足以确保对所购房屋提供充分且完善的保护与维护。面对部分案件中存在的可能导致裁决结果得不到有效履行或难以实施的各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当事人一方的某些不当行为等,法院有权在判决正式生效前,依照相关法律规定采取适当的保全措施以保障住房权益不受侵害。不过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虽然拥有购房合同并且尚未完成房产权属证明的房屋,从法律角度来看其所有权归属尚处于模糊状态,因此并不能产生实质性的保全效果。《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第一百零二条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2024-05-12
    64人看过
  • 预售房除了合同还有什么需要办理的
    商品房预售环节需严格遵照以下步骤进行筹备:首先,开发商须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以证明其具备经营资格;其次,开发商应确保所开发项目已获得土地使用证以及相应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保证项目合法合规;在上述条件满足后,开发商需制定并提交宏篇大略的预售方案,同时填写详尽的预售许可申请表格;除此之外,开发商还必须提供其与建筑公司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及其对施工进度情况的详细说明,以便监管部门审核。《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七条开发企业申请预售许可,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复印件)及资料:(一)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二)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四)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占工程建设总投资的比例符合规定条件的证明;(五)工程施工合同及关于施工进度的说明;(六)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说明预售商品房的位置、面积、竣工交付日期等
    2024-04-24
    463人看过
  • 只有购房合同预售能否保障购房者权益
    根据我们国家现行法律的明文规定,在进行房屋买卖这样的大型商业交易过程中,仅凭房屋买卖契约并无法为广大购买方提供全方位且充分的权益保护,因为,依据现有的法律框架和条例,房产的所有权主要以相应的登记手续作为唯一法定凭证予以确认。此外,为了确保购买方的合法权益得以全面落实,还必须按照相关程序完成产权登记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和不动产统一登记】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024-05-09
    487人看过
  • 有没有房屋预售合同的
    法律综合知识
    在房地产交易环节中,预售合同作为一份重要的法律文件被广泛应用。这种合同形式主要适用于在新开发的商品房尚未完全建造完毕之时,由开发商借助售楼处向有意愿购买的客户提供房屋预先购买的服务。在双方达成共识并签署预售合同时,开发商需将该合规划为合法有效文本,提交给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正式备案登记。然而,涉及房屋产权证书办理事宜的预售合同,其生效时间却并非在签署之日,而要在整个建筑工程全面完工并开始正式交付使用后,且购房者已全额支付所有房款时才能启动相应的过户程序。在此过程中,房管局的相关职能部门会对房屋的面积进行统一的重新测量和绘图。若签署的是预售合同,开发商则有责任依据实际测量得出的面积来制定补充协议,以保证最终办理的房产证上的面积与合同约定的面积保持一致。如出现任何差异,一般遵循“多退少补”的原则予以解决。《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
    2024-04-20
    286人看过
  • 新房预售签了还要签合同吗
    在签订预售合同之后,便无需再继续签署正式的购房合同。预售合同乃是正式的商品房购销契约之一种,专门针对预售商品房而设置,通常由所在地区的市房管局予以统一监管与制定。在签署预售合同时,务必详尽地将正式合同中所应填写的各项内容逐一补充完整,如此一来,待到交房之际,便无需再次签署销售合同,而是能够直接办理房产过户手续。预售合同在商品房预售阶段被广泛采纳,待到房屋竣工并交付使用之时,若买方已支付完毕全部房价款项,则可直接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购房合同的主要条款涵盖如下几个方面:1.甲方土地使用权的依据以及商品房的具体情况,包括地理位置、占地面积、现房或期房等信息;2.房价问题,包括税费负担、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价格与费用调整的特别约定等事宜;3.付款约定,包括优惠政策、付款时间节点、付款金额、违约责任等细节;4.交付约定,包括期限设定、逾期违约责任、设计变更的约定、房屋交接与违约方责任等事项;5.质量标
    2024-07-28
    500人看过
  • 商品房预售合同没有预售号是否有效
    依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在未获得房屋预售许可证的情形下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协议属于非法行为,该行为不具备法律效应。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开发商在获取预售许可证前,严禁向第三方出售各类房屋,以确保交易公正、公开和合法性。然而,若开发商能够在买家提起诉讼之前成功办理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则可视为该合同具有法律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
    2024-05-09
    87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商品房只有合同有效吗?没有预售证。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18
      没有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因此如果开发商在您起诉前已经取得预售许可证明的,买卖合同就可以认定为有效的。
    • 只有预售证号,没有预售证,合法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27
      建议你和开发商沟通,看一下是否五证齐全。。
    • 商品房预售合同有效的条件有哪些, 什么样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有效的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商品房预售合同有效的条件(一)商品房预售合同的主体必须合格商品房预售合同的主体双方为预售方和预购方。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对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当事人双方都有条件的限制和要求。1、预售方应当具备的条件。商品房预售合同的预售方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预售方必须是经过批准设立,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企业。但是,如果不具备房地产
    • 只有预售合同的房子能不能出租?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08
      (1)在产权无争议的情况下,尚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所有权人所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2)合同中约定履行顺序的,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没有履行义务的,无权要求对方履行。本案涉及的法律问题有两个:一是房屋所有权人出租、出售属于自己(产权没有争议)的房屋,是其行使对所有物收益、处分权的行为。在产权无争议的情况下,其所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合同不因所有权人于缔约时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证而
    • 什么是商品房预售合同及预售合同有什么法律效力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5-02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预售人将未竣工但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的商品房的房屋产权转移给预购人所有,而预购人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并接受该房屋产权的书面协议。商品房预售合同是一种诺成性合同,即合同的成立不以交付标的物为前提,只要预售人和承购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书面协议,则具有法律效力,产生合同的法律后果,合同双方当事人都应当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有偿的双务合同,指双方的权利义务是互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