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作人员的定义是否包括临聘人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0 08:24:03 309 人看过

临聘用人员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临聘人员指临时聘用人员。主要有国家或地方机关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等,通过与员工签订临时聘用合同形成劳动协议,但待遇一般不同于正式员工,即所谓同工不同酬现象。国家工作人员是指,一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国家工作人员,也可以被称为有编制的人员。

政府临聘人员有年终奖吗

首先,一般来讲临时工是没有年终奖,而且工资一般都是当地最低工资加上单位的补助,一般都在三千左右,但是更多时候是2700左右,这个是由于临时工的性质所导致的,也没有更好的解决方式,至于说给予编制,很不现实的事情,也没有这么多的财政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6日 18: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者相关文章
  • 家庭型非国家工作人员家庭成员受贿,国家工作人员家庭成员的受贿认定
    在司法实践中,对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由其家属单独收受贿赂的情况下,对明知认定,成为当前司法实践的一个难题。根据刑事立法精神和有关司法解释,只要证明国家工作人员明确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家属代收贿赂,无论其是知道受贿具体情况,还是受贿的基本内容,无论其是幕后指挥、在场目睹,还是家属相告,均可认定为明知。最后,如何界定受贿罪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作了专门解释:受贿罪中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权或者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因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包括利用职务上便利的可能性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的现实性两个方面,也就是说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有实施或不实施的潜在可能性和国家工作人员已经实施了职务行为或没有实施本应实施的行为。二者互相联系,在一定的条件下,也是可以转化的。一、哪些行为构成收受贿赂1、索取或收受了贿赂。所谓贿赂,
    2023-03-06
    51人看过
  • 临聘人员辞退补偿都包括哪些
    一、临聘人员辞退补偿都包括哪些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相关规定,若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用人单位须提前三十天向员工正式下达书面解约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1.员工因病或其他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原有的工作,且在医疗期结束后亦无法胜任用人单位为其重新安排的工作;2.员工无法胜任现有工作,经过培训或岗位调整后仍然无法胜任;3.劳动合同签订时所依赖的客观环境发生了重大改变,导致合同无法正常执行,经用人单位和员工共同协商,但未能就变更合同条款达成共识。《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
    2024-07-27
    436人看过
  • 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是否一定?
    是的。滥用职权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家机关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各级行政机关和各级司法机关,因此,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指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各级人民政府和各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中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非国家工作人员能否构成滥用职权罪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一般是不能够构成滥用职权罪的。但是可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共享身份,从而成为共犯。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不按或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侵吞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遭受重大财产损失等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不按或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侵吞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遭受重大财产损失等行为。滥用职权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由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致使国家机关的某项具体
    2023-07-17
    99人看过
  • 工伤认定是否包括超过60岁的工作人员?
    不能。年满60岁,即不具有法定劳动者资格,用工单位聘用的,不是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规调整;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不能申请工伤认定。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的,由雇佣单位按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劳动者在未满60岁之前就在该单位工作至今且没有退休领取基本养老金,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缴纳了工伤保险费的,也可以进行工伤认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发生单方事故可申请工伤认定吗只要是遭受职业伤害,单方事故也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是无过错责任保险,不因职工有过错而不认定为工伤,也不因为职工有过错而减少工伤保险待遇。因此,单方事故,只有是《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情形的,均应当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认定为工伤:1、故意犯罪的;2、醉酒或者吸毒的;3、自残或者自杀的。《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第二条,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2023-07-06
    229人看过
  • 国有企业的出纳是否算作国家工作人员?
    国有公司的出纳是国家工作人员。国家工作人员,是指一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包括在国家各级权力机关、各级行政机关、各级司法机关、各级军事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法章程标准是怎样的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订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四条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本法所称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第六十五条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订报国有资产监督
    2023-07-03
    451人看过
  • 临聘人员一般临聘多久
    法律综合知识
    临聘的人员所订立的合同期限一般最多为6个月,临时工以时间为节点,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工作岗位。只有在面临特殊情况时,临时工劳动合同期限可以延长至一年。临聘人员一般临聘多久的法律依据《临时工劳动管理办法》第二条公司招用临时工从事短期、临时、季节性工作,或繁重性体力劳动工作。第十七条临时工与正式员工一样应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同样进行考勤。第十八条除特殊情况下,临时工的用工期限不得超过1年。第十九条临时工转为正式员工应通过正常招聘程序,在同等条件下享有录用优先权,其临时工龄可累计为连续工龄。
    2022-06-23
    260人看过
  • 什么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指哪些人
    一、什么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007年11月5日联合公布刑法确定罪名补充规定,补充、修改了刑法罪名。规定包括取消“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罪名,由“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替代等内容。调整后的新罪名于2007年11月6日起施行。《补充规定》称,取消“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罪名,由“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替代。“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替代了“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属妨害对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罪的一种。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构成要件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公司、企业以及非国有事业单位、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管理制度。在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中,公司、企业以及事业单位、其他组织
    2023-02-21
    365人看过
  • 司法工作人员包括公安人员吗
    司法工作人员,是指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司法工作人员作为国家在司法活动中的化身,是国家司法权利的具体执行者,其在司法活动中所实施的行为无不与国家法律、法规的正确、统一实施密切相关。可以说,司法工作人员能否代表国家正确行使司法权,是我国从人治走向法治,真正依法治国的关键。一、司法机构有什么部门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及其领导的律师组织、公证机关、劳动教养机关等。行使司法权的国家机关。狭义仅指法院,广义还包括检察机关。在资本主义国家,司法机关与立法机关、行政机关互不从属;在社会主义国家,司法机关从属于国家权力机关而相对独立于其他国家机关。中国的司法机关主要是具有侦察,检察,审判,监管职能的机关。二、辅警算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吗辅警是合同工,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指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包括在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
    2023-03-02
    369人看过
  • 国有企业国家工作人员的认定
    一、国有企业国家工作人员的认定国有企业国家工作人员的认定:一是经委派后从事公务的可以认定为国家工作人员,二是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可以认定为国家公务人员。国有公司中要成立有效的委派,需要同时具备三个条件,第一,具有任命、指派、提名、批准等形式;第二是被委派人接受委派;第三,代表国有公司在非国有公司中从事组织、领导、监督、管理等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国有公司、企业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
    2024-01-06
    57人看过
  • 童工的定义是否包括儿童演员
    儿童演员不算童工。童工是指未成年儿童或少年工人。各国法律对成年人的年龄有不同的规定。在中国,童工是指16岁以下的儿童或少年工人。法律禁止使用童工。一些特殊行业需要聘用16岁以下的青少年工人时,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在工作时间禁止从事有害健康工作。文艺、体育、特种工艺单位招收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是合法的。儿童演员是童工吗1、儿童演员不算童工。童工是指雇用或利用儿童从事经济生产活动,演员属于特殊行业。经本人和法定监护人的同意是可以的。但必须保证其受教育的权力。2、文艺、体育单位经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可以招用不满16周岁的专业文艺工作者、运动员。用人单位应当保障被招用的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文艺、体育单位招用不满16周岁的专业文艺工作者、运动员的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文
    2023-07-08
    481人看过
  • 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哪些
    一、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哪些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这里所说的国家工作人员与前述贪污罪中国家工作人员的内涵、外延基本相同。同样具有特定性和公务(职务)性。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受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二、如何认定挪用公款的故意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行为人明知是公款而故意挪作他用,其犯罪目的是非法取得公款的使用权。但其主观特征,只是暂时非法取得公款的使用权,打算以后予以归还。至于行为人挪用公款的动机则可能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为了营利,有的出于一时的家庭困难,有的为了赞助他人,有的为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动机如何不影响本罪成立。具体言之,挪用公款罪在主观方面有以下特点:1、挪用公款具有非法性。即行为人未经批准或许可(包括直
    2023-04-15
    227人看过
  • 在医院工作10年的临聘人员被解聘合法吗
    一、在医院工作10年的临聘人员被解聘合法吗确实如此。劳动者是否有可能遭到辞退,其与在当前岗位所积累的工作年限并不存在一种必然的关联性。然而,从实践角度来看,对于那些在同一雇主处持续服务超过十年以上的劳动者来说,如果他们现有的劳动合同即将届满,那么按照常规,雇主理应考虑与其签订一份无固定期限的新劳动合同,除非该名劳动者明确表示拒绝。但如若劳动者出现了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职业道德或其他相关规定的行为,雇主同样有权依据法律法规解除与之的劳动关系,只需向其支付相应的经济赔偿金即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
    2024-08-01
    460人看过
  •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公务员招聘徇私舞弊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招收公务员中徇私舞弊情节严重的应依法认定为构成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对于不构成招收公务员的徇私舞弊犯罪的招收公务员徇私舞弊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主要的或者直接负责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行政处分。对不构成招收学生徇私舞弊的招收学生徇私舞弊行为,根据法律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行政处分。因此,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在于是否情节严重。招收学生徇私舞弊罪的四个构成要件是什么?招收学生徇私舞弊罪的四个构成要件如下:1、本罪的主体要件为参与招收学生工作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主观要件即故意的心理态度;3、客体要件是国家的学生工作的招收制度;4、客观要件即在招收学生工作中徇私舞弊,情节严重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八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招收公务员、学生工作中徇私舞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023-07-03
    341人看过
  •  是否所有的国家工作人员都可能背叛国家
    背叛国家罪是指中国公民违反宪法和法律规定,背叛中华人民共和国并危害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行为。该罪行的主体必须具有中国国籍,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虽然背叛国家罪可能涉及国家工作人员,但该罪行的主体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即具有中国国籍的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客观方面表现为勾结外国,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行为,如果勾结的是境外的机构、组织或个人实施背叛国家的行为,也按照本罪处罚;犯罪主体只能是中国公民,而且通常是具有一定政治地位,掌握了国家重要政治权力或者窃据了社会重要职务的人;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背叛国家罪的客体是什么?背叛国家罪是指中国公民背叛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为,其客体是我国国家安全。背叛国家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安全,即国家政权的生存和稳定。背叛国家罪所构成的要件包括:一是背叛行为,即中国公民与外国或者境外机构、组织
    2023-11-23
    236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者
    词条

    劳动者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 更多>

    #劳动者
    相关咨询
    • 国家规定临聘人员临聘时间一般是多久?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01
      没有临时聘用,只有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
    •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括合同工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5-26
      合同工不是判断是否国家工作人员的依据,关键看从事的工作。国家工作人员,是指一切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刑法》第九十三条规定: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
    •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不是都包括老师?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6-01
      1.不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公务员.国家机关下属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是公务员.教师属于国家机关(教育局)下属的事业单位(学校),因此属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刑法第93条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规定是:“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
    • 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包括哪些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4-16
      根据我国劳动法规的相关规定,特种作业人员范围:1.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3.起重机械作业。含起重机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5.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
    • 国企临聘人员工资标准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10
      一般在用人单位一般根据劳动者的能力、经历、岗位级别等确定相应的薪酬,在招用时应当告知劳动者具体的劳动报酬。具体工资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确定,法律规定只需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即可。《劳动合同法》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